花好月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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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的晚上,蓝晨约千红去海港城看电影《杜拉拉升职记》。千红笑道,我们俩非职业女子看人家职业女子怎么混,是不是有点文不对题?蓝晨道,谁说我们没有职业,我们是职业家庭妇女!
千红扑哧一笑。多么理直气壮!
说得好!
她决定这个晚上暂时脱离家庭主妇岗位,给自己放一会儿小假。
7点钟的电影,蓝晨很准时地开着宝马750来接她。天已经暗了下来,灯火升起,往常这个时候,是千红带着小宝在楼下散步的时间。今天甩开小尾巴,一个人单溜。大门口值班的保安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微笑,看她身着波西米亚风格的花布长裙招摇地钻进了香槟色宝马车。
“是女的,不是男的。”千红恨不得跑过去跟保安声明一声。
“什么女的男的?”蓝晨看她对外张口作势的,笑问。
“保安看不清里面,还以为哪个男的开宝马来接我约会呢。我让他放心。”
“哈哈!是又怎样!你还怕他跟你老公告状不成?”
“唉,除了你,哪有男的来约会俺这个欧巴桑哦!”
千红将座椅调整好,系上安全带。这车子,不系安全带,它就一个劲地叫,像个唠叨的妈咪。
蓝晨手打着方向盘,目视前方,她今天穿着一件烟灰色宽边低领韩版上衣,一条藕荷色九分裤,宽宽松松,透着几分慵懒和富贵气。脖子上戴的是一串红珊瑚项链。她的项链可能不下一百条。每次见到她,戴得都不同,穿得更是没有重复。同是家庭主妇,千红就逊色多了,长期混迹于菜市场、厨房,连件像样的出门衣服都翻不出来。也是素面朝天惯了的,连老公都说她不讲究,出门总穿这件大花裙。
千红暗自作了下自我批评:做女人应该像蓝晨那样。
深南路上,两旁的树木上亮起璀璨的蓝色灯光,像河的两岸。河床里是浩大的车流,或急或慢地向前推涌着,不知奔往什么要紧的地方。这是个周末。
蓝晨专注地开着,车上吊着的小白玉轻轻摇晃,车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栀子花的香水味,非常好闻。音乐打开,播放的是一首藏族情歌,《遇上你是我的缘》。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就像山里的雪莲花,就像山里的雪莲花。”
歌声清亮高亢,一声声“亲爱的”,喊得声嘶力竭,叫人感动。
听着歌,两人都不再说话。车子一直开到目的地的地下停车场。
三楼影视城。电子屏上显示着电影的场次、时间,同时播放的还有好几部其他片子。七点钟这场的是《杜拉拉升职记》。影厅前有卖果汁饮料爆米花的。蓝晨买了两瓶可乐,和一大袋爆米花。好久没有这么悠闲地光顾电影院了,千红长长舒了口气,难得这么自在啊!是部轻松的电影,适合周末休闲。
“老徐胖了,胳膊那么粗,和黄觉在一起,看着像姐弟恋。”千红不由八卦道。
“现在流行姐弟恋,找个小男人,把青春多延续几年。——听说他俩真好呢!”蓝晨也跟着八卦。
“姐弟恋,那哪能长?中国还是老夫少妻有市场。”
“要什么长久!爱一时是一时呗!”蓝晨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
千红不免有些诧异,这可不像她惯常的态度。对感情,她一向是认真的,甚至可以说认真的过分。
看完电影,时间还不算晚,又在海港城里逛了逛。一间一间玻璃橱窗前,模特身着时尚鲜衣,酷酷地吸引着顾客的眼光。但光顾者并不是很多,周末的晚上通常不是购物的时光。蓝晨和千红也没有太大兴致。对于蓝晨,海港城太大众化了,尽管也有几个品牌,但到底不及西武名店,格调好,人少。千红陪蓝晨去过一次,蓝晨花一万元买了件范思哲连衣裙,令千红瞠目结舌。她可真舍得!而千红,买起衣服来小气多了。那一次,说是一起逛街,实际上就是陪蓝晨逛。一套化妆品,再加一只名牌包,几万块钱“刷”一下子就不见了。千红说,以后不能跟你一起逛了,贫富差别太大,受不了。蓝晨瞥了一眼,道,别哭穷了,老公开公司,当老板,你又不是买不起!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你替他省钱啊,小心你不花让别人花去了。那天,在蓝晨的怂恿之下,千红花了一千元,买了件打折的碎花小上衣。这钱花得让千红有些心疼,抵得上几听进口奶粉钱。这还不说,主要是她几乎没什么机会穿。对一个家庭主妇来说,好衣服买了也是浪费。所以,每当蓝晨再约千红逛街,千红就找借口推了。她们俩在消费观念和消费级别上差异很大。当然,恐怕也和她们的经济实力有关。蓝晨来深圳早,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而千红家按老公说法,仍在奋斗阶段。但这不妨碍俩人的友谊。她们认识有八年了,算得上老朋友,在深圳,这个人际关系如沙器般脆弱的城市,能把一段感情维持八年,也属不易。
那时,她们同是海滨小区的邻居。千红刚搬来不久,同一栋楼,上上下下的人很多,都不怎么说话的,眼熟的彼此点一下头。和蓝晨也如此。蓝晨属于那种眼睛不怎么看人,却要让人看了会忍不住再看一眼的女人。三十多岁,风情,时尚,略带点高不可攀的骄傲。走路时总是头昂得高高的,眼角眉梢带着一丝睥睨世俗的笑意,那种微笑是与人保持距离的微笑。小区的楼下是儿童游乐场,一到黄昏,大大小小的孩子在游乐园玩耍,带着他们的少妇、阿婆就因孩子而熟稔起来,在一起交流育儿经验、生活琐事。但这群妈妈婆子的队伍里从来没有蓝晨,她从不和普通大众打成一片,尽管她也有个女儿。她女儿那时也就八九岁,小姑娘和她妈一样,漂亮、神气。母女俩走在一起,一大一小,颇像一对骄傲的白天鹅。可是,令千红想不到的是,骄傲的天鹅却能放下姿态,和千红打招呼。这或许是小宝的磁场太强吧!千红想。她抱着小宝,走在下面玩时,蓝晨会很少见地停下来,逗一逗小宝。小宝似乎也喜欢美女,两颗黑葡萄样的眼珠毫不犹豫地看蓝晨,像个明察秋毫的小思想家,直盯得蓝晨开颜大笑。“你家宝宝好可爱呢!”蓝晨赞道。千红很开心,宝宝被人夸奖,当妈妈的都开心,况且是如此漂亮的,轻易不和人说话的骄傲阿姨。
认识了之后才发现蓝晨并不是骄傲的人,她不过长着一副骄傲的面容。用她的话来说,其实是不善于和人打交道。
有一次小宝生病了,千红抱着她去附近的医院打针。那一段路说起来并不是很远,不过一千米左右,但抱着个小人,就颇有些气喘。走到一半,换胳膊歇一会,正巧蓝晨开车过来,见状就顺路捎她们去医院。然后陪她一起看病、打针,再送回来。
就这么熟起来。蓝晨老公是做电器音响的,公司做得很大,还经营了一间酒吧。蓝晨不上班,帮老公料理些账目,在家炒炒股。家里请了保姆,孩子在贵族双语学校读书。
“贵族学校怎么样?”千红关切地问道,虽然她的孩子才一岁多,不过,挑选一个好学校上学,也并不遥远。她听一个在中学做教务主任的大学师兄说过,他们那家公立学校,每学期都有贵族学校的孩子转来,那些孩子毛病都挺多的。
蓝晨慢条斯理道:“也不是很好吧。钱收得不少,教学却并未见得有多好。都是我老公要送她去呢。现在正想给她转回来,也不知附近哪所学校好,你帮我问问你的校友吧。”她说话很慢,再急的事,也是这么慢条斯理的。自有一股优雅的贵妇人气质。
这件事千红找校友帮了忙,蓝晨的女儿在第二学期顺利地转进了公立小学,一年后,又进了并不在这个片区的重点初中,即大师兄所在的那间学校。
蓝晨不久就在重点中学附近买了高档住宅房。作为邻居,她们只在一起呆了三年,但友谊却一直持续下来。
蓝晨闺阁朋友稀少,千红也是。彼此都很珍惜。
闲暇时,蓝晨带千红去她家开的酒吧唱歌。千红歌唱得很好,在大学就有金嗓子美誉,老公耿光辉就是被她的歌声吸引住的。班上开晚会,千红一曲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让他骨头酥软,肝肠搅乱。
“你这嗓音是美人鱼的嗓音,那么娇柔,让人听了,恨不得马上搂你在怀里。”俩人好上后,耿光辉如是表白。
千红也深知,是自己的歌声才帮她击败众多对手。大学时候的耿光辉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是女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千红自认相貌平平,不敢奢望耿光辉的青睐,却没料到一副好嗓子帮她获得白马王子。
喜欢听她唱歌的还有大师兄丁培德,在耿光辉之前,丁培德追求过她,那是千红在大学里寥寥可数的追求者之一。自然,当耿光辉出现,千红眼里就没了别人。
婚后,俩人一前一后来到深圳。他们学的是师范,毕业后分在同一座小城市,一个在中学教化学,一个在小学教自然常识。耿光辉不甘于三尺讲台,辞职到了深圳,先在一家大型塑料厂做技术管理,后来,就自己出来做了。千红夫唱妇随,跟到深圳,从一名职业教师,变成一介家庭主妇,中间也工作了一小段时间,在一家小学做代课老师,随着小宝的到来,这一短暂的职业生涯告一段落。
千红依然爱唱歌,唱的都是儿歌,听众是小宝。她唱:
“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千红的歌具有安神作用,小宝每每哭闹、发脾气时,千红一唱歌,就安静下来。
千红几乎把所有的儿歌都学会了,晚上睡觉,千红就从众多的儿歌中调出抒情的摇篮曲来哄她入睡。小宝一开始睁着眼,听着听着,就进入梦乡。
受千红影响,小宝也爱唱歌,牙牙学语就跟着妈妈曲不成调地呼应。
小家伙奶声奶气的,千红喜得眉开眼笑。
蓝晨家的酒吧有专门的歌手、贝司手。平时人不是很多,一到周末,就很热闹。人不多的时候,千红就上去唱歌,在酒吧里唱歌,感觉很不同,有点像做梦,好像回到年轻的时候。千红买了MP3,下载了很多流行歌曲,她学歌很快,到底有些天赋。蓝晨说,你可以给我们这儿当酒吧歌手呢。可是,千红哪有那个工夫,不过偶尔去过一把瘾。
在酒吧里,千红认识了蓝晨的蓝颜知己老冯,一位中年离异商人。一开始,蓝晨并没有明说,但千红还是观察出来了。男女之间的关系,一个细微的眼神、动作即可以泄密。何况蓝晨也并不想瞒她,无人分享的秘密算什么秘密呢?
蓝晨说,他们认识有好几年了。商人曾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夫妻俩是大学同学,一路琴瑟和鸣地走过来。也许是太幸福了,上帝总是安排一些曲折,他的妻子居然背着他红杏出墙。
老冯是无意中在妻子的QQ聊天记录里发现的。对于男人,“绿帽子”最不堪忍受,何况,他那么信任她,他们那么恩爱。
老冯很痛苦,他不能容忍背叛。妻子哭着答应不再和人家交往。但是,终究有了裂痕。他又一次忍不住偷偷查妻子的QQ,果然发现,他们还在交往,有一次,妻子说单位出差,其实是去会情人去了。记录里的话相当刺激人。老冯决定离婚。他妻子很好强,一直以来都是老冯依顺着她,她以为老冯不会动真格。一句软话也不肯说,结果,负气,俩人一天就办妥了手续。那段时间,老冯非常非常痛苦,常一个人去酒吧买醉,喝醉了就跌跌撞撞地出门,砸树干。
蓝晨那时在酒吧呆得比较多,老冯的异样引起她的注意。这个人出手大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看他喝得太多,蓝晨忍不住就过去劝他。在酒吧里,喝多了闹事的,并不鲜见。蓝晨不希望自己的酒吧成为酗酒的场所。
老冯其实一点也不惹事,他只顾埋头痛喝。即使烂醉,身上也有一种理工科男人内敛自律的气质。
蓝晨没看错,老冯是哈工大的工科学博士,他看起来不像商人,更像个工程师。酒吧这样的场所似乎不大适合他。老冯说,他就是要来从来没来过的地方,在这里,他可以忘掉自己。
蓝晨不知不觉成了他的听众。也许是积压在心的伤痛得到了宣泄,老冯情绪好了很多。慢慢地酒喝得少了,不过,来酒吧的次数却更频繁。
蓝晨觉得这个男人很重情义。在酒吧里,她见到太多的逢场作戏,像老冯这样为情所困的中年男人并不多见。她觉得他的妻子很傻,这么优秀的男人,有钱,有学问,重感情,去哪儿找?她忍不住想到自己老公,当然,也是有钱的。可是他很少在意她。把她娶到手,就束之高阁。整天忙于公司,应酬,周末去打高尔夫球,从没有在零点之前回来过。
从最开始,蓝晨当听众开导他,到最后,老冯像心灵牧师一样,反过来安慰蓝晨。俩人自然而然走近了。原来这紫陌红尘里,需要互相慰藉的旷男怨女不在少数啊。
在千红眼里,老冯很普通,气质上也看不出独特。比起蓝晨老公吴刚,外形上差远了。
“你错了,年轻的时候,我们看男人往往看他的外表,就跟男人看女人一样。换作以前,我也看不上他,可是,当你经历了家庭的鸡零狗碎之后,你才会发现,男人的魅力不在外表。老冯是个非常智慧有内涵的人。”
在蓝晨看来,老冯体贴,善解人意,他俩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老冯是上帝赐予我的礼物。”蓝晨这样形容。她说到老冯时,眼里满是柔情。
千红纳闷,像蓝晨这样漂亮的女子,难道没人追求过?何以一个老冯,让她如此折服?
“被爱并不难,难得是爱上。”蓝晨深有感触。
可是,这毕竟是婚姻之外的爱。
千红曾问过蓝晨,怕不怕老公知道。老冯自己不就是发现了老婆的外遇而离婚的吗?
蓝晨嘴角浮出一丝讥笑,我倒是希望他知道,那就离婚算了。
说得虽然轻松,但千红知道,蓝晨其实没那么轻松。她老公吴刚是她的初恋,曾经为了追求她,写过上百封情书;还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那时,他还是穷小子,追求美丽的白天鹅,颇费了一番心血。
蓝晨被他的痴情打动,确切地说,也是看中了他的执着和俊朗的外形,在他身上有着一股男人敢拼的狠劲。果然,婚后的吴刚事业蒸蒸日上,先在老家一个大型企业一路做到高管。后来,又南下创业,成绩辉煌。
许多当年的同学都羡慕蓝晨的眼光,挑中了一匹黑马。她老公是典型的“凤凰男”。
“幸福有时候是给外人看的。日子却是自己过。你不知道,过去,我总是反对门当户对,嫁给吴刚,家人并不同意,我觉得自己很勇敢,很反叛。可是,结婚了,就知道,门当户对是多么有道理。”她说,她老公有许多坏习惯,不讲卫生,粗糙,还总爱夸耀自己,唯恐人家小瞧了他的出身。特别是对蓝晨的家人,因为曾经反对过,总有一种“你们看错了吧”的报复心理。
“男人嘛,有时候就跟孩子一样,有种好胜心理。你老公这么会赚钱,你也该知足了。要是放了,可是分钟就被小姑娘抢跑了哦。”千红道。
蓝晨没有吭声,心里其实是认可的。离婚哪那么容易!女儿都这么大了。
“他说我有旺夫相,不会和我离婚的。”蓝晨讥笑道,“其实,男人也怕离婚的,离婚对财产、声誉都是损失。宁愿在外面找小蜜,也不会轻易离掉结发妻的。”
“那么冯呢?他难道只愿意与你保持这样的关系?没有进一步想法?”
“他啊——”蓝晨深深叹了口气,“如果和他在一起生活,我会非常非常幸福的。”蓝晨没有直接回答。
“他是我在错误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蓝晨道。
每次和蓝晨在一起,话题都是围绕着老冯。她的婚姻和爱情。
千红想,这人与人是多么不同啊。她的生活一天到晚被小宝占据,没有半点时间为感情生活而烦恼。
正如小宝那首歌唱的:“我的妈妈从来不放假,工作为了家。厨房是她的天下。”
这个周末,千红给自己放了假。当然,敢于放假,也是因为有个顶班的,奶奶最近从北京老二家过来了。
2
海岸城里面有间甜品店,淡绿色的仿皮座椅,米白色的桌台,橙色的水果广告贴画,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进来喝点东西吧。”蓝晨道。
千红也正有此意。
在里面找个空位坐下,年轻的服务小姐递上菜单。蓝晨点了西米露红豆沙,双皮奶,水果布丁,千红要了杯鲜榨橙汁。
手机铃响了,是家里的号码,千红一看就知道是女儿打过来的。她的手机似乎就是女儿的专线,只要不在她的视线超过三小时,就会有电话过来。小家伙很黏她。
“什么事呀?小宝。”
“妈咪,你在哪?”
“在外面,和蓝晨阿姨看电影。你在干嘛?还没睡觉?”都九点了,这个时候得是上床睡觉的时间了。
“奶奶不给我读故事。”
千红皱了皱眉,读故事陪睡觉,现在成了依赖了,许多套是自己给套上的。
“奶奶眼睛不好,看不了书,你先睡吧,乖,听奶奶话,明天妈妈给你讲两个故事。”
“还要给我买好吃的。”口气是一种要挟,意思是妈妈在外面玩了,得安抚她才对。
千红听到她奶声奶气的童音,不由笑了,说:“好,好。那你要听话,早点睡哦。”
挂了手机,千红仰身靠在椅子上,似乎累了很久,才得到放松一般。
“你也真是模范妈妈!”蓝晨取笑道。
“小宝还小啊,要是像你女儿那么大就好了,我也不用整天围着她了。”
“操心的妈妈永远是操心的!有的妈妈,孩子比你的还小,不照样在外面玩,人家能丢得下,你丢不下。”
千红叹了口气,她承认蓝晨说的对。她是操心的命。记不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说女人有两种,一种是女孩气质,一种是母亲气质。有的女孩即使当了妈妈,也不很像妈妈,活得很自我。还有一种就是以儿女为中心。千红觉得自己是第二种,而蓝晨则和她相反。
连小宝都知道,有一次和美容院的黄姐聊天,说到事业,千红说,唉,我已经没有自己的事业了。小宝正在一旁玩,闻此,抬起头,笑眯眯地说:“妈咪,你不是说,把我带大就是你的事业吗。”千红哑然失笑。这么小的孩子就能说出她的心里话,太厉害了。莫不是,她也认准了她妈咪今生的意义所在。
这样的晚上是稀少的。撇开孩子,静静地闲坐,喝着饮料。
蓝晨用叉子叉了一块小布丁优雅地放入口中,然后很冷静地说了句让千红吃惊的话:“老冯要结婚了。”
“啊?和谁?”千红惊问。
“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大姑娘。”
蓝晨又叉了块小布丁。她看上去很平静,可是,千红能感觉到她内心的波涛汹涌。
“他把她的照片拿给我看了,很清秀的一个女孩。”蓝晨淡然浅笑。
“他告诉你了?!”
“都要结婚了,还怎么瞒?!该瞒的,早就瞒了,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偷偷和别人交往上的。现在,巴不得来告诉我一个结果!”蓝晨语气重了,带着怨怒。
“人家是单身,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千红道,“你又不打算离婚嫁给他的。”
蓝晨深深地吸了口气。
“是的,我们没有婚约。”
“所以,那就怪不得人家。”
“可是,在我心目中,和他有没有婚姻,都是一样的。我们——”
“他要求过你离婚吗?”
“他应该是希望的,可是,他一直没明说。”
“你想过离婚吗?”
“当然,你知道的,离婚的念头时时在心里。”蓝晨道,“我和吴刚的婚姻除了还在一个屋檐下、一个共同的孩子,没有任何交流。”
“你也并没用行动打破它,再重建。你开着你老公买给你的车,住在高档的居所,你没有勇气放弃这一切。”
“不是的,而是,我想——婚姻实在并不是美好的东西。它能将爱情磨损殆尽。正因为珍惜,我才没和老冯……”
“你一边享受着婚姻带来的安逸,一边又享受着纯爱情的慰藉。这对两个男人都不公平。”
“是的,我也许太自私了。”蓝晨低下头,“你知道吗?其实,我是愿意离婚的,如果老冯他坚决要求的话。”
“他不希望你离婚?”
“怎么说呢,他从来没有劝过我离婚。他说,他自己是个离婚的人,知道离婚对人的打击,他不希望因为他而离婚,他怕承担不了那样的责任。万一我们结合了,在一起,磕磕碰碰,那么原先的美好就会变得很不堪。”
千红点点头,老冯果然是像蓝晨说的那样,是个智慧的人。可是,真正的爱情有那么清醒吗?
“我们都不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为爱不计后果。”好像是为了回答千红心中的疑惑,蓝晨接着说道,“其实,年轻时的爱情是盲目的。而且,年轻时的爱情也并不一定就是最纯美的。在那个时候,爱情的指向很明确,就是婚姻,带有一定的功利性。而当我们中年之后,经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个时候能产生爱情,才是真正的弥足珍贵。不带任何条件,不提任何要求。”
千红被蓝晨的这番爱情理论弄得有些头晕。
“这些年,和他在一起,我明白了很多。他是特别睿智的人,这也正是我欣赏的。当初我在他面前抱怨老公,抱怨家庭琐碎时,反而是他安慰我,开导我。我老公并不知道,我们这段婚姻之所以没有解体,老冯起了很大作用。”
千红更加迷惑了。一个第三者,反而成了别人家庭的弥合剂。
“是的。老冯给我开导,帮我分析。他说,离婚是很大的伤害,尤其是对女人。他妻子就是如此,当初负气离婚,现在过得很不好。复婚显然是没有可能。老冯不希望我后悔。他说,你的婚姻并没有那么坏,而你对老公其实还是很有感情的。”
“他这样说的吗?”
千红承认自己孤陋寡闻,她在报上电视上见过许多要死要活拆散家庭的婚外情,却还是第一次听见一个如此开明的第三者。
“正因为这样,我才更欣赏他。他说,我对你好,不希望你为我做任何牺牲。不要有压力。”
“那么你呢?你对他有要求吗?”
“我们都是自由的。当我们在一起时,我们都说到这一点。希望彼此的爱不受任何约束。”
“可是,当他有了新的女友,你却受不了了。”
蓝晨眼睛升起一层水雾,她转过身去。
“他不想破坏你的婚姻,可是,并不代表他不想要婚姻。”千红说道。
“我现在感到迷惑,他的理论是不是和实际脱节。”
“为什么?”
“他说他爱我,可他却和别人结婚。他如果不爱别人,又怎么会给予人家婚姻?这不是矛盾吗?”
“那你们今后——还来往吗?”
“他希望继续保持。他说婚姻是现实,他必须要过现实的生活。而我是他的梦想。我们是精神上永久的朋友。”
“这下你们扯平了!”
“然而,我受不了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事实。”
“这就不公平了,你自己有婚姻,凭什么不让人家有?”
“你说的对!现在我们终于一样了。”蓝晨幽幽地吐出一口气。
半晌,蓝晨又道:“爱到底是自私的还是无私的?我不能想象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
“可是这么多年,他不是也容忍你在老公身边?!”千红不客气地说道,“我倒是觉得那个女人和你老公才冤枉呢。你就没有愧疚过?”
蓝晨似乎被突如其来的石头砸中一样,愣在那里。良久,才缓缓地说道:“我老公,他背叛我在先——”
轮到千红吃惊了。这些年,蓝晨和她几乎无话不谈,这件事却从没听她说起过。
“那时候老公刚到深圳,我还没过来,他和一个女孩要好,那个女孩是与他有业务往来的一个公司的商务代表。我来深圳探亲,偶尔在抽屉里发现女孩写给他的信……他们当时很要好很要好。老公向我坦白了。他也很痛苦。但他说,他不会离开我……”回忆往事,蓝晨说得很慢,仿佛要挖开已经锈死了的窨井盖,很费力。
“我不久就来到深圳,那个女孩也离开了深圳。但那件事对我们的婚姻是个伤害,一想到他曾那样,我就心绪难平……”
“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千红仿佛也感受到蓝晨的心潮澎湃。她试图抚平它,“你老公现在不是很好嘛?”
蓝晨冷笑了一下,伸了伸腰,似乎要把刚刚涌起的波涛给压下去。她语调变得平静。
“我们基本上是无性婚姻。你没听过这段子吗?喝酒基本靠送,抽烟基本靠供,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这就是现在中年男人的新四项基本原则!哈哈。现在还和老婆睡觉的男人恐怕凤毛麟角!这些年我也想通了,女人要自己疼自己。”
千红听得有些呆,嘴半张着,说不出话。
3
回到家已经11点了,奶奶和小宝早已睡着,老公还没回来。他总是忙的。这些年千红已习惯了老公的晚归。深圳,有多少男人不是这样?“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耿光辉并不嗜酒,在大学里,一点啤酒都能让他脸红得像猪肝,浑身起红点,难受极了。但生意人,不喝酒,简直做不成生意。还有烟,原来耿光辉也是不抽烟的,可现在,一天得一包。没办法,人家散烟,你不能不散。“抽烟喝酒伤身。”千红不止一次地念叨,每当耿光辉一张猪肝脸醉醺醺回家,千红就气不打一处来。最可怕的是,有一次,他喝醉酒开车,一头冲进路边的臭水沟里。令人后怕不已。千红说,你喝多了,就不要开车嘛。耿光辉说,怕你说我夜不归宿啊,喝醉了也得赶回家。千红说,你要是死了,我和小宝怎么办?耿光辉捂着她的嘴:“别咒老夫!”
深圳现在查酒后驾驶查得严,耿光辉也有所收敛,他本来也不怎么爱喝酒,现在就有理由拒绝了,实在拒绝不掉,喝多了,也就不回家。因为这是千红答应的。命要紧。
耿光辉做的是模具。最初在朋友的公司负责的就是这一块。后来自己做,开厂,买机器,开模。一开始规模很小,渐渐地,单越来越多,客户源稳定,公司也慢慢扩大,也就差不多十年时间吧。
那是千红心里最忐忑不安的几年。她经历的第一次心理震荡是南下深圳。那是新千年伊始,耿光辉辞去学校职业,决定来深圳发展。他的一位表哥在深圳一家大型塑料企业当人力资源部高管,邀请他加盟,工资给的是他在内地的10倍。“钱景”诱人。可是,要辞去公职,从此过另外一种人生,到底是前途未卜的事。耿光辉说服千红,人这一辈子,总得干点什么,年轻时不闯,以后就闯不动了。“我先过去,站稳脚跟,你再过来。”
还没等耿光辉站稳脚跟,千红也就过来了。
初来的时候也过了段颠沛流离的日子。
在深圳,千红三年搬了三次家。最初是在莲塘,一间二十多平米的出租屋;后来搬到了南头,两房两厅的户型;最后搬到现在这三室两厅的滨海新区。
耿光辉也还争气,确实是块做生意的料,这三年,他从一个大公司的技术管理,到出来自己创业,站稳脚跟,可以说,用的是深圳速度。当然也靠他表哥的人脉资源,手里掌握着一批优质客户。
千红来到深圳,做了一年小学的代课教师,然后怀孕失业。
“现在,你就是我的衣食父母了。”千红一副忐忑失落的表情,对耿光辉道。
耿光辉对于妻子回家,持肯定态度,你那份工作,不要也罢,不如回家相夫教子。
千红要的就是这句话。有丈夫撑腰,就行了。多少女人有这个福分?她不由为自己感到骄傲。
就这样,千红成了一名光荣的职业家庭妇女。一晃,九年就过去了。小宝都上小学三年级了。她在这个主妇岗位上可以说是兢兢业业。做饭、料理家务、给老公熨烫衣服、接送小孩、给孩子报名上各种培训班、全职陪读、参加家长会。总之,并不比一个职业女性闲呢。偶尔,当她早上去菜市场买菜,经过校园,透过路边的冬青树,窥视孩子们做广播体操,老师昂然肃立的身姿时,也会默默地在心里生出一丝惆怅——原来,自己也可以过那样的人生啊,一名有着体面职业的教师。可以不用伸手向老公要钱。
当然,千红的伤感是没缘由的,耿光辉不等她伸手,就会把钱给她。一个月的菜金、生活费、小宝的钢琴费、舞蹈、美术费用等等都打在上面了。他也会再给她钱买衣服和其他开销。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卡上的钱真是不经用的,光是小宝的支出费用就大得吓人,现在人家孩子都在学这学那,你不学就输在起跑线上了。还有物管、水电、煤气、电话等等,哪一样是便宜的?如果自己有钱,好歹也不用老等着耿光辉打钱过来了。
她觉得耿光辉赚钱辛苦。这个家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实在是不容易,就靠耿光辉一个人。但耿光辉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把钱全滚在厂里。若能像蓝晨家那样,多买几套房产,光吃租金也够了,不至于人累得半死。
恋爱时,千红并没有想到耿光辉居然是个工作狂。他可以夜以继日地扑在工厂里,几乎没有休闲的时间。
“上帝也是要人休息的,所以规定了礼拜天。”千红告诫耿光辉。她怀念以前,在那个小城,他们下班后,一起回家,做饭,看电视,打球的日子。
“要赚钱啊!不赚钱将来你们怎么办?”到了深圳,“赚钱”成为耿光辉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可是,钱哪有赚够的时候?!”
每每看到小区里,爸爸陪着孩子戏耍,打球,千红就叹息,什么时候耿光辉也能和孩子这样玩闹?他最多是回来,亲亲已经睡着了的小宝。小宝和幼儿园的同学聊天,听小朋友说爸爸带他去这去那,就好奇地说,你爸爸不上班吗?她以为人家爸爸都是应该和她爸爸一样的。
耿光辉说:“等以后公司做大,业务稳定,就有大把时间陪你们了。”
“可是,到那时,小宝也大了。你想陪也不要你陪了。”千红望着熟睡的小宝,心里道。
屋里静悄悄的,只听见小宝均匀的呼吸声,她手里还抱着系着粉红蝴蝶结的毛公仔。千红替她理了理被子,然后轻手轻脚带上房门。洗澡,冲凉,换上紫罗兰色的丝绸睡衣。这件睡衣是她最喜欢的一件,轻柔、光滑,和她白皙细腻的肌肤非常相配。她大部分睡衣都是棉质的,好打理,唯有这件,得手洗,还不能用洗衣粉。所以,千红穿得并不多。
睡衣穿在身,轻得就像什么也没有穿。千红半躺在床上,看睡衣下起伏的身体。曾经引以为傲的,一是歌喉,二是细腻匀称的身材。歌喉别人能听得到,而身体只有耿光辉能看得见。他曾由衷地赞美这只属于他的身体。
可是,这具曾经青春的饱满的躯体,现在已渐渐松弛了,胸开始下垂,腰也粗了,腹部已不知不觉积聚了不少脂肪,像一团讨厌的烂棉絮。千红手抹着肚子,恨不得将那团棉花揉掉。
“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现在男人都是只和情人睡觉,不和老婆睡觉的。”蓝晨的话在耳边响起。千红不由咬起嘴唇。
她搬起床头柜上的电话机,忍不住给耿光辉拨了电话。她一般很少打电话的。耿光辉给他说过一朋友的笑话。他说,那朋友是他的生意伙伴,是个妻管严,晚上一到九点不回家,老婆就要打电话催他。一遍打不回来就接着打。有时在谈生意,实在走不开,那朋友没法就关掉手机。结果,他老婆电话打到他生意伙伴那里。搞得她老公很没面子。
千红很少这样,除非有特别事情,一般不会打他电话。但今天并没有特殊情况,只是——她想打。
电话过去,是一个客气的语音提示,“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未能接通,请稍后再拨。”
他在哪?居然拨不通?千红又拨了一遍,还是未能接通。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千红每隔十分钟拨一次电话,她的头脑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幻想。出车祸了?被打劫了?和哪个女人在一起?每一种想法都令她坐立不安。她手里拿着本《知音》杂志,可是,一页也看不下去。
终于在一小时后,电话接通了,耿光辉听到千红的声音,诧异了片刻,说:“还没睡?家里有什么事么?”
千红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你在哪里?怎么一直打你电话都不通?”
“哦,我在观澜,可能信号不好。”
“你还不回来?都12点多了。”
“马上回。你先睡吧。”
“我不睡,等你回来。”
“千红——”
千红挂了电话。
耿光辉1点多钟到家的,千红没有睡,一直在等他。
“今天怎么怪怪的?”耿光辉看千红坐在床头拿眼光瞪他,问道。
“你这么晚回家——”
“有事。”
“有什么事?”
“说了你也不懂。”
“我是不懂!我不懂半夜三更会有什么要事?难道你们做生意的都在夜里谈生意?!”千红突然发起火来。
“嘘——他们都睡了,小声点。”
“光辉——”千红压低了声音,仿佛很费劲地吐出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你告诉我,在外面是不是有人了?”
“瞎说什么呀?!”耿光辉拍拍千红的脑袋,“你老公是那样的人么?!”
千红松了一口气,是的,他应该不是那样的人。无论是在大学,还是过去的单位,周围总有一些女的对他颇好,可是,耿光辉从来没有闹出过什么绯闻。大家都说千红有福气,把老公管住了。
可是——他为什么总这么晚?
真的是和客户在一起?那些客户都没有家小?他们在周末的晚上都不陪家人?
千红还是有疑问。耿光辉冲完凉,只穿了件三角底裤。他的肌肉还那么结实,小腹平坦,没有一般中年男子发福的小肚腩。
这样一具健美的身体,要是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千红摇摇头,似乎要赶跑这可怕的想法。
他的身上混合着酒味和烟草味,还好,没有女人的香水味。
“你闻什么呀?”耿光辉笑着推开千红,“不早了,快睡吧,老婆。”他打了个哈欠。
将被子打开,拉灭台灯,倒头睡下。不一会儿鼾声就起来了。
“他看都不看我一下?这件睡衣,他都没有在意?他那么累?”千红睁着眼,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
4
自从“老公有可能出轨”这想法冒出来之后,就好像再也收不回去了,而且就像一团会膨胀的妖雾,越来越庞大,庞大到将千红整个人都笼罩起来。
“二十更更,三十夜夜,四十旬旬,五十月月,六十年年。”这是千红在一本小说里读到的一句话。说的是性生活频率。千红暗自抽了口气,她和耿光辉三十出头,四十不到,可是,别说夜夜、旬旬,连月月都算不上。
“现在哪有跟老婆睡觉的?”千红又想起蓝晨的话,她说,她和老公基本上无性婚姻。
难道,婚姻真的消灭了性?!她不相信耿光辉会不需要,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不需要她的,她对他没有了吸引力。
婆婆在这边,她没有机会和耿光辉吵。耿光辉一如既往地忙碌,自从上次千红打了电话,在家等到深夜之后,耿光辉回家比以前早了。是不是怕我发现?千红猜想。
虽然耿光辉表现的跟过去一样,可是,千红总觉得疑点重重。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有限,那大段的空白,难道全是工作填补?耿光辉忙是不假,即使在家,晚上都会有许多电话打来。以前一听到耿光辉电话响,千红就躲开,她很烦家里也变成单位。但,现在千红有了疑惑,那些电话,真的全是生意上的事?
千红想起一个细节来。
有天晚上,耿光辉在卫生间冲凉,手机放在外面。突然响了起来,千红给他递了进去。这之后,耿光辉洗澡都把手机带进去了。不对劲啊!
他一定有瞒着我的秘密!蓝晨的老公瞒过她,他的蓝颜知己有了女朋友也瞒她。男人要瞒一个女人太容易了!千红想得周身发热,坐立不安。
这么多年,她过得糊涂,只知道煮饭做菜带孩子,对老公从不怀疑。
太傻了,太傻了!
千红悲愤地想:“如果,如果他有外遇,我就和他离婚!离婚,小宝、房子都归我。”
天哪!我是怎么了?
千红被自己的胡思乱想吓了一跳。不会的,不会的。耿光辉说过,我和小宝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我怎么会想着和他分开?
千红百转千回,头脑里仿佛两个小人在打架,打得她脑仁儿都疼。下午,小宝去了学校,婆婆在家。千红来到附近的美妍坊,去做美容,顺便放松一下脑袋。
“嗨,你来了!真是稀客啊!”美容院的黄姐笑着说道。她总是批评千红,来得太不勤了。人家一周来一次,她一个月都来不了一次。一张美容卡,开了十次,她一年都没用完。
唉,走不开嘛。千红的解释自然是得到驳斥。又不上班,就一个孩子,哪至于两个小时都抽不出来?人家职业妇女,那么忙都能来。
千红笑道,职业妇女当然能抽出时间,她们工作忙,才有理由犒劳自己,不像我们。
“谁说的!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才对。”
这话蓝晨也说过。
是的,要对自己好点。
千红在窄窄的美容床上躺下。一位叫阿玲的小姑娘过来,给她打水洗面。用毛巾将她头发包好。她的手很轻柔,洗了脸,然后小心翼翼地修眉,再涂上按摩膏,上上下下地穴位按摩。一边按,一边说:“千红姐,你的脸上有些褐斑,眼睛也有点浮肿,是不是没有休息好啊?”
“啊,还好啦,睡眠总还是够的。”
“千红姐,要不要考虑做个肾保养?我们这里许多客户都有做,效果很好呢。人的五脏六腑都会反映到脸面上来。你眼睛肿,就是肾的问题。保养肾可以推迟更年期,延缓衰老。”
千红听了没吭声,她之所以来做美容少,除了确实空不下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做美容的小姐,为了推销,不惜把她说得浑身是毛病。上次推销胸部保养,这次肾保养,难道自己有那么多问题?
千红闭上眼,不再接话,阿玲也就知趣地不吭声了。千红心里叹息了一声,想想这女孩也不容易,一个月挣不到一千块钱,想在客户身上多做几单,拿点提成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家美容院开了有十来年了吧,老板就是黄姐,那时她三十岁,还是单身,十年过去,美容院维持下来,还小有规模,黄姐依然是单身。来的美容小姐,一茬又一茬,都是花样的年纪。美妍坊就像个女儿国。因为地位低,收入少,与外界也没什么交往,她们几乎都没有男朋友。黄姐就是女儿国的国王。她这辈子大概不会结婚了吧?
也好,不结婚,少了多少烦恼。
在美容院消磨两个小时,回到家已经傍晚。小宝正好放学,在楼下玩。奶奶在一旁陪着。
“你陪她,我上去做饭吧。”千红跟奶奶说道。
“光辉打电话来说,今天在家吃。”婆婆招呼道。
“哦。”千红应了一声,那要多做点菜。人家老公是不回来吃饭打电话,他们家正相反,只因光辉在家吃饭实在太少了。
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千红翻了翻日历,不是节日,不是家里任何人的生日,也不是结婚纪念日,甚至连假日都不是。
千红有些疑惑,迅即又嘲笑自己,你这人,老公不回来,你怀疑,回来你又怀疑,真是不可理喻了。
唉,这一段时间,自己也确实想得太多了,自己折磨自己。
千红甩甩头,赶忙奔到厨房,今天菜买得多。有耿光辉爱吃的鲈鱼。炉上煲着龙骨莲藕汤,想必奶奶已经事先知道他要回来吃,提前就煲了。到底是儿子媳妇不一样,耿光辉不在家,她们吃得就简单多了,除了给小宝开点小灶,两个大人吃得很普通,奶奶总说深圳菜价高,花销厉害。千红虽不是多心的人,听奶奶说多了,心里也不高兴。好像自己是吃老公饭的。她对耿光辉说,你多回家吃吧,否则,我会营养不良的。
是不是她的玩笑话,耿光辉当了真,所以,才回家吃饭?
这个晚上,耿光辉果然回家早,不到七点就回来了。千红准备了一桌子菜,清蒸鲈鱼,玉子豆腐,牛腩烧萝卜,糖醋排骨,蒜蓉菜心。还拿出封存的澳洲干红。
“嗯,你难得回来这么早,回来家里就像过节。”千红不由委屈叹息。
“所以嘛,天天过节也没意思,对不对?”耿光辉捏捏千红的鼻子。
这一天真是节日。无论在饭桌上,还是床上,千红都得到了营养。
5
但第二天,耿光辉就出差去了。
原来他是为了要出门,才这么安抚我。千红恍然大悟。
耿光辉去的是上海,说那里有个科技产品博览会,顺便去昆山和一个同学谈项目合作。
过去,耿光辉也时有出差,十天半月的,是常有的事。但这次,千红总觉得不安,不踏实,她觉得耿光辉种种蛛丝马迹都在说明,这不是一趟简单的公务。
他让千红把他的西装再熨一下,那西装早熨好放在衣柜里挂着的。早上冲了凉(他很少早上冲凉的),修面刮须弄了半天。行李箱千红给收拾好了,他又换了件白衬衫。在阳台上又仔细刷了刷皮鞋。耿光辉一向穿着随意,他这次过于在意外表,不是很反常?
中午的飞机,千红说,我送你去机场吧。耿光辉说不用了,他还要去厂里拿个东西,车就放厂里了,反正你也不开。
千红看着耿光辉拖着黑色真皮提拉箱,气宇轩昂地出了门,开车绝尘而去。那车轮仿佛是从她心头碾过,令她疼痛莫名。
蓝晨说,老冯的前妻曾利用出差的机会和情人约会。一个人,要是骗另一个人,实在太容易了。这真是个谎言充斥的世界!可是,如果,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人都来欺骗的话,岂不是太可怕了?
她曾经跟耿光辉说,你要是爱上别人,千万不要瞒我,我宁愿接受真相。
耿光辉笑她,怎么,那你想成全我啊?
成全你!千红是咬着嘴唇说的。
会的,耿光辉,如果你爱上别人,我会“成全”你的。
千红咬牙切齿。耿光辉的车远去,千红伫立在道旁的巴拿马橡树旁,秋阳从东边照射过来,树枝上的黑头小鸟尖叫着,扑翅飞起。宁静的好像是个虚幻世界。
耿光辉十天之后回来的。中途,千红给他打过一次电话,问那边的天气怎样。她怕他衣服没有带够。天气预报说,那边有一场寒流。耿光辉说,没问题,他不冷。
千红在电话里还想多问问情况,耿光辉那边就掐断了。他一向如此,跟她很少儿女情长,除了上大学那会儿夸过她的歌声和肌肤。《倾城之恋》里说,男人的甜言蜜语是说给别的女人听的。
千红并不奢求他的甜言蜜语,也许自己真的没什么可夸的了。相夫教子,是她这个没有职业的家庭主妇应该做的本分工作。只是,他出门连个电话都没有,也不发短信,就好像人间蒸发一般。也许,他要的就是这样吧,远离家人的视线,自由自在。
千红在耿光辉的手机里读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你到家了吗?”没有名字,一串号码,不知是谁的。千红很好奇,又继续往下翻,在层层叠叠的短信海洋里,她想看看那串号码还有没有浮出。很遗憾,没有再出现。
这是耿光辉回家的当天晚上,他冲凉,手机忘了带进去。
明明知道看别人短信不对,可是,千红终于没有管住自己。
这条短信令她如鲠在喉。是谁呢?关心他到家了没有?是谁?
千红观察耿光辉,他似乎没有什么异样,睡前他关了机。
6
千红打电话给丁培德,约着见一面。
“美女,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丁培德电话里开玩笑。
“你若忙,不见就算了。”千红干巴巴地说道,对这个师兄,她是任性和满不在乎的,或许,女人都认为在喜欢她的男人面前享有特权吧。
“不忙不忙,你说,几时见?”丁培德立即换了副讨好的腔调。
“嗯,周日下午,就在你们附近那儿的上岛咖啡吧。”
那天,千红特地穿了那件蓝晨陪着买的1000元的碎花小上衣,配上一条水磨蓝牛仔裤,这套衣服很修身,又恰到好处地遮住了身体的赘肉,外面披了件浅蓝色流苏,化了一点淡妆,出了家门。好几年没见到大师兄了,虽然逢年过节都有短信问候,可是,一次也没见过。丁培德约过她,千红因为忙于家务。
这次千红主动约他,令他有些受宠若惊。
几年不见,丁培德胖了一点点,穿着灰色西装,头发剃得很短,以前是很浓密的,现在稀疏了,或许是剃短的缘故吧,都能看见里面的头皮。丁培德说,操劳,头发白的多,干脆剃掉了。人的职业总是会反映到面貌上来,丁培德一看就是中规中矩的教师样子。
他眯起眼看着千红,说:“你这个家庭主妇,倒是越来越年轻了。”
也只有在大师兄这里可以听到赞美。
点了壶巴西炭烧,叫了盘松饼和腰果。
千红开门见山地问道:“不想当家庭妇女了,你们学校招不招人?”
“怎么?贵太太当腻了?”
千红用力地吸了口气。是的,她当腻了。
“招当然是招的,每年秋季入学时,都会聘些老师,你去看教育网,都有招聘信息的。不过,要考试的,还要试讲。你这么多年都没讲过课了。”
“你觉得我行不行?”千红也没有把握。
“你有教师资格证,也当过老师,应该是没问题,不过,竞争者很多,都是年轻人,精力旺盛的。”
千红沉吟了一下,她知道自己的难度,这么多年养尊处优惯了,她还能和那些人竞争吗?突然很灰心,自己在家歇了这么多年,如今到头来,家里外面都竞争不过人家了。
“别泄气,教书也不是什么难事。你在家看看这方面书,也可以到我们学校来,我安排你听听课。”丁培德似乎看懂她的内心,体贴地说道。
千红很感激地抬起头:“谢谢你,大师兄。”
“跟我还客气啥?”丁培德望着千红,他的眼神有内容,这内容,千红是熟悉的。许多年前,也曾有过。千红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久没有过男人这种目光的注视了,她不得不承认,很受用。
自那以后,两人又见了几次面。
有一次,约好了在咖啡馆见面。临了,丁培德发短信来说,身体有些不舒服,在旁边的一家小酒店开了房,想休息一下,他让千红到酒店找他。
千红犹疑了一下,但也没多想,就顺着地址找了那家小酒店。
酒店不大,但还算规整,门口打着优惠订房的广告,钟点房100元,平时两个钟,现在优惠四个钟。进了大堂,服务台两位穿着蓝色制服的小姐冲她微笑。这微笑令她有些发虚。大堂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箱子摆在一旁,也许等着出发的。
千红进了电梯,里面没有人,电梯一面墙上贴着酒店的楼层广告,二楼是餐厅,三楼有KTV房,还有桑拿。画面上有鲜艳的令人垂涎欲滴的菜肴,还有一个性感女人桑拿的图片。“色香诱人”,酒店是个很暧昧的地方。千红腿有些发软,甚至准备拔脚回去。到酒店里来会一个男人,这在她这个良家妇女来说太不可思议了。
可是,到底没有走。来都来了,这个时候走,反而心虚。人家只说累了,休息休息,自己可别想得太多。
上了八楼,找到他的房号,按响了门铃。丁培德开了门。
双人床,被子铺开的,两只白色枕头叠靠在一起。
“昨天没睡好。”丁培德解释道。
“那你就在家里休息,我们可以下次约。”
“还是想见你嘛。”丁培德声音里有股不同往常的轻柔。
“哎呀,渴死了。”千红岔开话题。
“我给你接水。”丁培德把杯子拿到卫生间洗了洗,在饮水机上接了杯水。
千红用手当扇,扇了两下,有点闷热。
“哦,我来开空调。”丁培德手忙脚乱的,没有了平时从容。
“你坐啊。”他示意千红坐在床上。
千红没有过去,他只好把椅子给她拖过来。自己在床上坐下来。
丁培德叫她来酒店聊天,可是,这环境,这气氛,怎么看都不是聊天的地方。
令人心潮不平的沉默。丁培德脱了皮鞋,把身体半躺在床上。
“你很累,要不你休息,我先回去。”
“别!陪我一起躺躺好吗?”丁培德拉起千红的手,顺势将她拉到床上来。千红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千红挣扎着想推开,丁培德却越发用了力,面容像是一个小孩要找妈妈讨糖吃,馋得不得了的样子。千红一犹疑,就被扳倒在床,丁培德嘴巴凑了上来,千红拼命地扭头,不让他吻到自己的嘴。丁培德放弃了脸部的努力,他掀开千红的上衣,手在上面攀附,然后将嘴巴也俯下去。千红一下子没了力量。她的身体潮湿起来。丁培德的手像一只忙碌的地质勘探工具,他很快找到了那个泉眼。这泉眼让他更加迫切,他乱乱的开始解裤子。千红理智迅速复苏,意识到下一个动作的危险,她赶快翻身爬起。丁培德再次将她按倒,急猴猴地扑上去。
“丁培德,你怎么这样!你再这样,我就永远不理你了!”千红喊道。
丁培德软了下来。
千红站起来,有些难堪和懊恼。自己真的不该来!
“你坐下吧。”丁培德悻悻地拉住她。
千红像怕触电一样,让开。
“我那么——让你讨厌?”丁培德很受伤。
“——不是。”千红顿了一下,吐出两个字。
“你坐吧。放心,我不会怎么样的。”丁培德语气诚恳,也略带懊丧。
千红坐了下来。
“我常想着,我们俩在一起,彼此开心,互相安慰,你累了,我给你按摩按摩。我累了,你帮我放松放松哦。”丁培德头靠在床边。
千红没有吭声。是啊,生活是累,想找一段轻松,却发现陷入更大的误区。
“我一直喜欢你——”
千红低下头。这话还是有点打动她。
“你答应来,我很高兴,我以为——我们可以——”
千红差点又要跳起来:“我来,并没有想到你会这样?!”
丁培德按住她。
说道:“你若不喜欢,我也不会强迫。”
千红也靠在床边,与他并排,衣服已穿好了,她知道,只要她不愿意,丁培德是不会违背她的意志的。她之所以和他接触,只想做蓝颜知己。原来,女人想的是心灵,男人想的是肉体。
“也不是,单纯的肉体,也没有意思。”丁培德跟她说起一件往事。有一年,他去珠海开会。晚上几个朋友请他去桑拿。叫了小姐。“那就是把这当成一道工序,东西弄出来,就收工,感觉一点不好,很不像人。很丢脸。”
千红震惊莫名。她没想到,一个道貌岸然的中学教务主任居然还有这种经历!
7
回家的路上,千红充满了懊恼和恶心。
太龌龊了,这世道。男人可信吗?连丁培德这样的,都在外面叫过小姐。谁能相信,耿光辉是清白的。
晚上看电视,第一现场正好在报道,一个男人犯重婚,同一张身份证号,登记了两张结婚证。大老婆一直蒙在鼓里。直到家里财产都转移到另一个女人那里,才发现,原来丈夫和人家结婚几年了,还有孩子。
千红又是一阵感慨。
打电话约蓝晨出来逛街。从来都是蓝晨约千红,像这样,千红主动约蓝晨出来,还是第一次。
“乘着奶奶在家嘛,给自己放放假。”千红说道。约好在华强北茂业百货碰头。
这一天并不是周末。但华强北照例人气很旺。一出地铁口,就有好几个妇女凑上来,是卖假发票的人。这个城市真体贴啊,在你不经意与不留神时,对你有着无微不至的关切。
步行街,人群熙攘。商场门口有搞促销的。也有些散兵游勇夹在里面,兜售汽车窃听器,和针孔摄像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生就是这般猫捉老鼠的游戏。
千红甚至想,要不要买一个装在耿光辉车上。当然,想归想,到底是没有勇气这么做的。
唯一能做的是,给自己买几件衣服。正如蓝晨所说,男人的钱,你不花难道留给别人花?
嗯,自己太省了,这些年体贴耿光辉赚钱辛苦,从不乱消费,连衣服也买得少。省来省去,说不定都省给别人去了。得,从今往后,得对自己好点!昨天,耿光辉给了她五千元这月生活费,比上月多了一千。因为千红说物价涨了。其实,物价跟上月相比并没有涨多少。但耿光辉懒得计较,很干脆就多了一千。千红想,他也许是想在钱上多弥补点,好安自己的心。哼,不花白不花!
千红带着恨意。这段日子,千红就像那句成语疑人偷斧的人,怎么看耿光辉都怎么像做了亏心事的人。这种感觉很不好。千红也想摆脱,所以才约蓝晨。
蓝晨说,男朋友是酒,女朋友是茶。酒容易醉,而茶让人清醒。
是的,她不会再去找丁培德,那只能给她带来更大的混乱。而蓝晨,从某种意义上,如同她的情感教母。
也不知她和老冯怎样了,顺便问问。千红觉得自己还是蛮八卦的。在茂业百货化妆品柜台前,看到蓝晨。她戴着一顶乳白色的小帽,穿着烟灰色薄毛上衣,和一条黑色大萝卜收脚裤,很优雅地在看一款化妆品。
这个女人多么优雅美丽!千红由衷地在心里赞道。
今天的逛街,主要是陪千红,因为蓝晨压根儿并不欣赏这里的大部分款式。
千红原本是做好要狠狠消费一把的打算,可是,真正逛起来了,却也是迟迟下不了手。一路逛下去,腿都跑酸了,才买了条牛仔裤。
“罢了,我们歇一歇吧。”蓝晨说道。
于是,在三楼的可颂坊面包间坐下。
要了牛角酥、蛋黄包、热奶茶。
“怎么样?最近?”蓝晨问。
千红叹了口气,千头万绪不知怎么开口。
“怎么,我们阿红也遇到困扰了?”蓝晨嘴角浮出居高临下的怜爱笑容。
这笑容让千红不怎么舒服,好像她就是个幼稚的不该有故事的孩子。
“我有什么困扰?整天家里呆着,也没有个蓝颜知己的。”千红口气半愠道,原本打算对蓝晨一吐苦水的话,反而说不出了。是啊?说什么呢?说耿光辉有可能出轨?说丁培德的故事?唉,算了!
“你和老冯?”干脆问起她的事来。
“我们不来往了。”蓝晨幽幽说道,“他结婚前,我们见了一面,他说,希望我们继续保持关系。我说,我做不到。他说,真正的爱,是希望对方幸福,他希望我幸福,他说他依然爱我,可是,不会因此而束缚我。”
“是怕你束缚他吧?”千红心里说道。这个男人很会说漂亮话啊。
“有段时间,我每天都梦到他。可是,我没有再给他打电话,因为我知道,对他,我是没有免疫力的,与其弄到不堪,不如就此收手。”
停顿了片刻,蓝晨又说道,男人比女人理智,能把家庭和爱情分得清清的。
说到这里,蓝晨又顿了顿。似乎口很干,吮了口牛奶。千红看到她眼角聚集的皱纹,像红金鱼的尾巴,啊,她老了!一瞬间,千红感慨莫名。这个女人的衰老好像就是朝夕间的事。
“我退场了。”蓝晨仰了仰脖子,“我没有那么无私,我不能和另一个女人来分享他。”
蓝晨忍不住又回忆起她和老冯点点滴滴的往事。千红想,这一段情大约够她回味很久了。原本打算让她来为自己的困惑开导的,结果却是听她的往事。看来,女人都是自恋的,谁会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呢?
千红又觉得蓝晨可怜,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说老冯爱她,在千红看来,这男人爱的是自己,他终究喜欢的是年轻的女人,却说什么,对她的爱是精神的。精神?谁看得见啊?
也许女人都在自己的情感世界里糊涂。可是,如果蓝晨自己都相信,那就让她相信吧。信总比不信幸福。
千红不由自主地说起对耿光辉的怀疑。
“不要疑神疑鬼的。男人其实比女人更怕离婚。”轮到蓝晨安慰千红,她说,自从和老冯分开,她把心收回放到家里,发现丈夫也顺眼许多,在家里呆得时间也多了。也许,过去,也是我忽略了他。
正说着,蓝晨的手机响起来。她的手机铃声是支那英的老歌,“雾里看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纷扰扰的世界看个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唉,哪里能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呢?
“嗯,在外面吃,和千红在一起。”挂了电话,蓝晨道,说老公来的,问她去不去赴一个朋友的宴。
千红看她和老公说话态度很亲昵。
心里再次感慨。这一对夫妻,中间站过那么多人,却好像水波不兴。
这婚姻到底是什么?
千红很困惑,她原本想找蓝晨解决困惑,却发现,生活中的困惑永远都存在,最好的办法干脆就是置之不理。
8
千红也确实没有过多的闲心去理了。奶奶不久离开深圳,又去了北京。那边媳妇一个电话,老人家就收拾包裹走了。毕竟,孙子更让她挂心。老人家重男轻女,没有办法。
千红又忙碌起来。
每天早早地起床,为小宝做好早餐,然后送她去学校,接着去市场买菜。一日三餐,要营养,要可口,还要不同风味。每天为吃什么而操心。下午,处理杂七杂八的家务,擦家具,拖地板,整理小宝玩具、书籍。接着,再准备晚餐,到点接小宝放学。晚上要陪小宝温习功课,讲故事,哄睡觉。倒也是充实得很。
耿光辉和以前一样,有时在家吃,有时不回来。千红心里的疙瘩并没有消除。她借故去了耿光辉公司几次,想看看他身边是否有狐狸精缠绕。上次他出差去上海,偏不从家里走,打扮齐整地去到单位。千红怀疑,是不是有小蜜在那儿等着他。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可是,情形令她无话可说,耿光辉公司没有妙龄小蜜,模样普通的女员工一看就不是威胁。然而,千红并不能释怀。单位没有,外面也许有,现在小三都厉害的狠。
千红甚至还盯过耿光辉一次梢。那次,耿光辉在家休息,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他跑到阳台去接的,然后对千红说,有个客户找他,就在附近,去去就来。然而,一去半天没回。千红口里嘟囔,谁这么晚找他?一叫就走的?小宝搭腔道,一个阿姨。千红大惊,你怎么知道?我听到是阿姨的声音。小宝答道。是了,她当时正在靠近阳台的小椅子上看漫画书。她耳朵尖。千红顿时妒意涌起。什么女人这么牛!居然当着老婆面就把人家丈夫叫走了!一定关系不一般!千红气得手脚冰凉。
换下睡衣,也不给小宝读故事,叫她自己上床睡觉,下了楼。千红跑遍了小区附近,都没有老公的踪影。又去车库,看车还在,说明没有开车走。就想,他们是不是在附近的酒吧一条街喝茶?千红急匆匆,一家一家店前打量。悠闲的喝茶的人们,偶尔对她投过来好奇的一瞥。千红又羞又愧。她这个可怜的失魂落魄的女人啊!对耿光辉突然生出切齿的恨。是你,让你的妻子如此没有尊严!这庞大的夜色里,他们躲到了哪儿?酒吧街外面的广场,人影憧憧。这是小区人爱来散步的休闲地,有一片片竹林、矮树、草坪和条椅。千红像个暗探一样,形单影只地从一对对暧昧的悠闲的男女身边走过。想起大学里恋爱的好时光,她和耿光辉在校园的树林里约会散步。而现在,这样的夜色,这样的良辰,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
千红走得浑身冒汗,走得悲愤交加。可是,并没有发现耿光辉,和那个女的。
当她拖着疲惫的身影回家,耿光辉已经坐在屋里了。正在房间里给小宝读故事。
那天晚上,等小宝睡着了,千红终于憋不住,和耿光辉大吵一架。一开始很小声,只是问他和谁在一起。他轻描淡写地说,是个客户,有急事,拿汇票。千红问,男的女的。耿光辉说男的。千红一下子勃然大怒。他,果然撒谎!如果他老老实实说是女的,千红可能不会那么生气。千红要看手机,耿光辉不给。千红扑过来抢,耿光辉手一挡,千红被推到床上。千红气急败坏,口不择言地骂道,耿光辉,你不是人!你在外面有人,你们这对狗男女!我到处找,你们躲到了哪里?你们有本事别躲啊,我成全你们!“你疯了!”耿光辉眼神像匕首一样投过来,他冷冷地说道,你居然盯梢!那眼神有一股令人陌生的冷漠和不屑。
有很长一段时间,千红想起这眼神都不寒而栗。她记得有次和蓝晨一起出去玩杀人游戏,那次聚会,到的是几对夫妇。只有她和蓝晨不是。玩杀人游戏,叫大家闭眼,千红偷偷睁了一下,发现几乎所有丈夫选择要杀的人都是自己的老婆。
太可怕了!
是的,耿光辉的眼神就是恨不得杀了她的!
若不是小宝醒,千红不知道她和耿光辉该如何收场。
当小宝揉着眼睛,抱着小枕头站在爸爸妈妈的房门口时,千红停止了歇斯底里。她陪着小宝去了儿童房。小宝搂着妈妈的脖子,很快就又睡着了。千红却在黑暗中眼泪流了一脸。
又到了岁末。蓝晨约千红去看电影《非诚勿扰2》。正好那天耿光辉在家。千红得以腾出空来,换了出门的装束,坐上蓝晨的宝马车。
久不久出来一下,世界好阔大。
“长久的婚姻就是将错就错。”这是电影里最经典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
那次吵架之后,耿光辉和千红谈过一次。他说,他很忙,是他不好,忽略了她的感受。但他保证,不会做对不起她和小宝的事。
事实上,千红折腾了这么久,也确实没有抓到什么实质性的把柄。她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夜深人静的时候,千红想如果真相是那样,自己该怎么办呢?离开他。那小宝怎么办?给他是万万不舍,他也没工夫带她。跟着自己,又如何养活她?
女人啊,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依附的。
千红决定不吵了,不问了。她只是和耿光辉约法三章,每个周末,他必须陪孩子一天,这一天,她要放假。
商场里很热闹,新年的气氛已经造起来了,圣诞树,小彩灯,还有贺春的歌声。一派“花好月圆”的和睦景象。
还是那家甜品屋,两人坐下,蓝晨看菜单,她把牌子往后推,睁大眼睛。千红吃了一惊,才多大年纪,蓝晨竟然有老花的嫌疑了。
叫了玫瑰木瓜奶,和榴莲班戟。
蓝晨把手机放在台面上,乳白色的小手机,看上去很时尚可爱,好像与上次的不同。“原来就有的。”蓝晨说,是一次过生日,老冯送的生日礼物。
“你们还有联系吗?”千红问。
蓝晨将手机放在掌心,摩挲。“没有。这样更好。”她又补充了一句。
千红望着蓝晨,她不知道,这是不是蓝晨的心里话。然而,是不是又有什么意义。这世界真真假假,要搞清楚太难。
喝了一会儿,蓝晨提议:“我们要不要去K歌?”
千红好久没唱歌了,她确实想一亮歌喉。
在天籁村,包了个小间。千红和蓝晨各持一个话筒,打起擂台来。蓝晨唱得最好的是那首“遇上你是我的缘”。可能是车上常听,熟了,高音部分也顶了上去。
千红则喜欢唱老歌,唱得最好的是那首“花好月圆”。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醉
轻浅池塘鸳鸯戏水
翠盖碧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
这暖风儿向着好花吹
柔情蜜意满人间
嗯,快过年了。不是吗?这人间多么喜庆。
周六的晚上,蓝晨约千红去海港城看电影《杜拉拉升职记》。千红笑道,我们俩非职业女子看人家职业女子怎么混,是不是有点文不对题?蓝晨道,谁说我们没有职业,我们是职业家庭妇女!
千红扑哧一笑。多么理直气壮!
说得好!
她决定这个晚上暂时脱离家庭主妇岗位,给自己放一会儿小假。
7点钟的电影,蓝晨很准时地开着宝马750来接她。天已经暗了下来,灯火升起,往常这个时候,是千红带着小宝在楼下散步的时间。今天甩开小尾巴,一个人单溜。大门口值班的保安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微笑,看她身着波西米亚风格的花布长裙招摇地钻进了香槟色宝马车。
“是女的,不是男的。”千红恨不得跑过去跟保安声明一声。
“什么女的男的?”蓝晨看她对外张口作势的,笑问。
“保安看不清里面,还以为哪个男的开宝马来接我约会呢。我让他放心。”
“哈哈!是又怎样!你还怕他跟你老公告状不成?”
“唉,除了你,哪有男的来约会俺这个欧巴桑哦!”
千红将座椅调整好,系上安全带。这车子,不系安全带,它就一个劲地叫,像个唠叨的妈咪。
蓝晨手打着方向盘,目视前方,她今天穿着一件烟灰色宽边低领韩版上衣,一条藕荷色九分裤,宽宽松松,透着几分慵懒和富贵气。脖子上戴的是一串红珊瑚项链。她的项链可能不下一百条。每次见到她,戴得都不同,穿得更是没有重复。同是家庭主妇,千红就逊色多了,长期混迹于菜市场、厨房,连件像样的出门衣服都翻不出来。也是素面朝天惯了的,连老公都说她不讲究,出门总穿这件大花裙。
千红暗自作了下自我批评:做女人应该像蓝晨那样。
深南路上,两旁的树木上亮起璀璨的蓝色灯光,像河的两岸。河床里是浩大的车流,或急或慢地向前推涌着,不知奔往什么要紧的地方。这是个周末。
蓝晨专注地开着,车上吊着的小白玉轻轻摇晃,车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栀子花的香水味,非常好闻。音乐打开,播放的是一首藏族情歌,《遇上你是我的缘》。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就像山里的雪莲花,就像山里的雪莲花。”
歌声清亮高亢,一声声“亲爱的”,喊得声嘶力竭,叫人感动。
听着歌,两人都不再说话。车子一直开到目的地的地下停车场。
三楼影视城。电子屏上显示着电影的场次、时间,同时播放的还有好几部其他片子。七点钟这场的是《杜拉拉升职记》。影厅前有卖果汁饮料爆米花的。蓝晨买了两瓶可乐,和一大袋爆米花。好久没有这么悠闲地光顾电影院了,千红长长舒了口气,难得这么自在啊!是部轻松的电影,适合周末休闲。
“老徐胖了,胳膊那么粗,和黄觉在一起,看着像姐弟恋。”千红不由八卦道。
“现在流行姐弟恋,找个小男人,把青春多延续几年。——听说他俩真好呢!”蓝晨也跟着八卦。
“姐弟恋,那哪能长?中国还是老夫少妻有市场。”
“要什么长久!爱一时是一时呗!”蓝晨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
千红不免有些诧异,这可不像她惯常的态度。对感情,她一向是认真的,甚至可以说认真的过分。
看完电影,时间还不算晚,又在海港城里逛了逛。一间一间玻璃橱窗前,模特身着时尚鲜衣,酷酷地吸引着顾客的眼光。但光顾者并不是很多,周末的晚上通常不是购物的时光。蓝晨和千红也没有太大兴致。对于蓝晨,海港城太大众化了,尽管也有几个品牌,但到底不及西武名店,格调好,人少。千红陪蓝晨去过一次,蓝晨花一万元买了件范思哲连衣裙,令千红瞠目结舌。她可真舍得!而千红,买起衣服来小气多了。那一次,说是一起逛街,实际上就是陪蓝晨逛。一套化妆品,再加一只名牌包,几万块钱“刷”一下子就不见了。千红说,以后不能跟你一起逛了,贫富差别太大,受不了。蓝晨瞥了一眼,道,别哭穷了,老公开公司,当老板,你又不是买不起!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你替他省钱啊,小心你不花让别人花去了。那天,在蓝晨的怂恿之下,千红花了一千元,买了件打折的碎花小上衣。这钱花得让千红有些心疼,抵得上几听进口奶粉钱。这还不说,主要是她几乎没什么机会穿。对一个家庭主妇来说,好衣服买了也是浪费。所以,每当蓝晨再约千红逛街,千红就找借口推了。她们俩在消费观念和消费级别上差异很大。当然,恐怕也和她们的经济实力有关。蓝晨来深圳早,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而千红家按老公说法,仍在奋斗阶段。但这不妨碍俩人的友谊。她们认识有八年了,算得上老朋友,在深圳,这个人际关系如沙器般脆弱的城市,能把一段感情维持八年,也属不易。
那时,她们同是海滨小区的邻居。千红刚搬来不久,同一栋楼,上上下下的人很多,都不怎么说话的,眼熟的彼此点一下头。和蓝晨也如此。蓝晨属于那种眼睛不怎么看人,却要让人看了会忍不住再看一眼的女人。三十多岁,风情,时尚,略带点高不可攀的骄傲。走路时总是头昂得高高的,眼角眉梢带着一丝睥睨世俗的笑意,那种微笑是与人保持距离的微笑。小区的楼下是儿童游乐场,一到黄昏,大大小小的孩子在游乐园玩耍,带着他们的少妇、阿婆就因孩子而熟稔起来,在一起交流育儿经验、生活琐事。但这群妈妈婆子的队伍里从来没有蓝晨,她从不和普通大众打成一片,尽管她也有个女儿。她女儿那时也就八九岁,小姑娘和她妈一样,漂亮、神气。母女俩走在一起,一大一小,颇像一对骄傲的白天鹅。可是,令千红想不到的是,骄傲的天鹅却能放下姿态,和千红打招呼。这或许是小宝的磁场太强吧!千红想。她抱着小宝,走在下面玩时,蓝晨会很少见地停下来,逗一逗小宝。小宝似乎也喜欢美女,两颗黑葡萄样的眼珠毫不犹豫地看蓝晨,像个明察秋毫的小思想家,直盯得蓝晨开颜大笑。“你家宝宝好可爱呢!”蓝晨赞道。千红很开心,宝宝被人夸奖,当妈妈的都开心,况且是如此漂亮的,轻易不和人说话的骄傲阿姨。
认识了之后才发现蓝晨并不是骄傲的人,她不过长着一副骄傲的面容。用她的话来说,其实是不善于和人打交道。
有一次小宝生病了,千红抱着她去附近的医院打针。那一段路说起来并不是很远,不过一千米左右,但抱着个小人,就颇有些气喘。走到一半,换胳膊歇一会,正巧蓝晨开车过来,见状就顺路捎她们去医院。然后陪她一起看病、打针,再送回来。
就这么熟起来。蓝晨老公是做电器音响的,公司做得很大,还经营了一间酒吧。蓝晨不上班,帮老公料理些账目,在家炒炒股。家里请了保姆,孩子在贵族双语学校读书。
“贵族学校怎么样?”千红关切地问道,虽然她的孩子才一岁多,不过,挑选一个好学校上学,也并不遥远。她听一个在中学做教务主任的大学师兄说过,他们那家公立学校,每学期都有贵族学校的孩子转来,那些孩子毛病都挺多的。
蓝晨慢条斯理道:“也不是很好吧。钱收得不少,教学却并未见得有多好。都是我老公要送她去呢。现在正想给她转回来,也不知附近哪所学校好,你帮我问问你的校友吧。”她说话很慢,再急的事,也是这么慢条斯理的。自有一股优雅的贵妇人气质。
这件事千红找校友帮了忙,蓝晨的女儿在第二学期顺利地转进了公立小学,一年后,又进了并不在这个片区的重点初中,即大师兄所在的那间学校。
蓝晨不久就在重点中学附近买了高档住宅房。作为邻居,她们只在一起呆了三年,但友谊却一直持续下来。
蓝晨闺阁朋友稀少,千红也是。彼此都很珍惜。
闲暇时,蓝晨带千红去她家开的酒吧唱歌。千红歌唱得很好,在大学就有金嗓子美誉,老公耿光辉就是被她的歌声吸引住的。班上开晚会,千红一曲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让他骨头酥软,肝肠搅乱。
“你这嗓音是美人鱼的嗓音,那么娇柔,让人听了,恨不得马上搂你在怀里。”俩人好上后,耿光辉如是表白。
千红也深知,是自己的歌声才帮她击败众多对手。大学时候的耿光辉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是女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千红自认相貌平平,不敢奢望耿光辉的青睐,却没料到一副好嗓子帮她获得白马王子。
喜欢听她唱歌的还有大师兄丁培德,在耿光辉之前,丁培德追求过她,那是千红在大学里寥寥可数的追求者之一。自然,当耿光辉出现,千红眼里就没了别人。
婚后,俩人一前一后来到深圳。他们学的是师范,毕业后分在同一座小城市,一个在中学教化学,一个在小学教自然常识。耿光辉不甘于三尺讲台,辞职到了深圳,先在一家大型塑料厂做技术管理,后来,就自己出来做了。千红夫唱妇随,跟到深圳,从一名职业教师,变成一介家庭主妇,中间也工作了一小段时间,在一家小学做代课老师,随着小宝的到来,这一短暂的职业生涯告一段落。
千红依然爱唱歌,唱的都是儿歌,听众是小宝。她唱:
“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千红的歌具有安神作用,小宝每每哭闹、发脾气时,千红一唱歌,就安静下来。
千红几乎把所有的儿歌都学会了,晚上睡觉,千红就从众多的儿歌中调出抒情的摇篮曲来哄她入睡。小宝一开始睁着眼,听着听着,就进入梦乡。
受千红影响,小宝也爱唱歌,牙牙学语就跟着妈妈曲不成调地呼应。
小家伙奶声奶气的,千红喜得眉开眼笑。
蓝晨家的酒吧有专门的歌手、贝司手。平时人不是很多,一到周末,就很热闹。人不多的时候,千红就上去唱歌,在酒吧里唱歌,感觉很不同,有点像做梦,好像回到年轻的时候。千红买了MP3,下载了很多流行歌曲,她学歌很快,到底有些天赋。蓝晨说,你可以给我们这儿当酒吧歌手呢。可是,千红哪有那个工夫,不过偶尔去过一把瘾。
在酒吧里,千红认识了蓝晨的蓝颜知己老冯,一位中年离异商人。一开始,蓝晨并没有明说,但千红还是观察出来了。男女之间的关系,一个细微的眼神、动作即可以泄密。何况蓝晨也并不想瞒她,无人分享的秘密算什么秘密呢?
蓝晨说,他们认识有好几年了。商人曾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夫妻俩是大学同学,一路琴瑟和鸣地走过来。也许是太幸福了,上帝总是安排一些曲折,他的妻子居然背着他红杏出墙。
老冯是无意中在妻子的QQ聊天记录里发现的。对于男人,“绿帽子”最不堪忍受,何况,他那么信任她,他们那么恩爱。
老冯很痛苦,他不能容忍背叛。妻子哭着答应不再和人家交往。但是,终究有了裂痕。他又一次忍不住偷偷查妻子的QQ,果然发现,他们还在交往,有一次,妻子说单位出差,其实是去会情人去了。记录里的话相当刺激人。老冯决定离婚。他妻子很好强,一直以来都是老冯依顺着她,她以为老冯不会动真格。一句软话也不肯说,结果,负气,俩人一天就办妥了手续。那段时间,老冯非常非常痛苦,常一个人去酒吧买醉,喝醉了就跌跌撞撞地出门,砸树干。
蓝晨那时在酒吧呆得比较多,老冯的异样引起她的注意。这个人出手大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看他喝得太多,蓝晨忍不住就过去劝他。在酒吧里,喝多了闹事的,并不鲜见。蓝晨不希望自己的酒吧成为酗酒的场所。
老冯其实一点也不惹事,他只顾埋头痛喝。即使烂醉,身上也有一种理工科男人内敛自律的气质。
蓝晨没看错,老冯是哈工大的工科学博士,他看起来不像商人,更像个工程师。酒吧这样的场所似乎不大适合他。老冯说,他就是要来从来没来过的地方,在这里,他可以忘掉自己。
蓝晨不知不觉成了他的听众。也许是积压在心的伤痛得到了宣泄,老冯情绪好了很多。慢慢地酒喝得少了,不过,来酒吧的次数却更频繁。
蓝晨觉得这个男人很重情义。在酒吧里,她见到太多的逢场作戏,像老冯这样为情所困的中年男人并不多见。她觉得他的妻子很傻,这么优秀的男人,有钱,有学问,重感情,去哪儿找?她忍不住想到自己老公,当然,也是有钱的。可是他很少在意她。把她娶到手,就束之高阁。整天忙于公司,应酬,周末去打高尔夫球,从没有在零点之前回来过。
从最开始,蓝晨当听众开导他,到最后,老冯像心灵牧师一样,反过来安慰蓝晨。俩人自然而然走近了。原来这紫陌红尘里,需要互相慰藉的旷男怨女不在少数啊。
在千红眼里,老冯很普通,气质上也看不出独特。比起蓝晨老公吴刚,外形上差远了。
“你错了,年轻的时候,我们看男人往往看他的外表,就跟男人看女人一样。换作以前,我也看不上他,可是,当你经历了家庭的鸡零狗碎之后,你才会发现,男人的魅力不在外表。老冯是个非常智慧有内涵的人。”
在蓝晨看来,老冯体贴,善解人意,他俩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老冯是上帝赐予我的礼物。”蓝晨这样形容。她说到老冯时,眼里满是柔情。
千红纳闷,像蓝晨这样漂亮的女子,难道没人追求过?何以一个老冯,让她如此折服?
“被爱并不难,难得是爱上。”蓝晨深有感触。
可是,这毕竟是婚姻之外的爱。
千红曾问过蓝晨,怕不怕老公知道。老冯自己不就是发现了老婆的外遇而离婚的吗?
蓝晨嘴角浮出一丝讥笑,我倒是希望他知道,那就离婚算了。
说得虽然轻松,但千红知道,蓝晨其实没那么轻松。她老公吴刚是她的初恋,曾经为了追求她,写过上百封情书;还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那时,他还是穷小子,追求美丽的白天鹅,颇费了一番心血。
蓝晨被他的痴情打动,确切地说,也是看中了他的执着和俊朗的外形,在他身上有着一股男人敢拼的狠劲。果然,婚后的吴刚事业蒸蒸日上,先在老家一个大型企业一路做到高管。后来,又南下创业,成绩辉煌。
许多当年的同学都羡慕蓝晨的眼光,挑中了一匹黑马。她老公是典型的“凤凰男”。
“幸福有时候是给外人看的。日子却是自己过。你不知道,过去,我总是反对门当户对,嫁给吴刚,家人并不同意,我觉得自己很勇敢,很反叛。可是,结婚了,就知道,门当户对是多么有道理。”她说,她老公有许多坏习惯,不讲卫生,粗糙,还总爱夸耀自己,唯恐人家小瞧了他的出身。特别是对蓝晨的家人,因为曾经反对过,总有一种“你们看错了吧”的报复心理。
“男人嘛,有时候就跟孩子一样,有种好胜心理。你老公这么会赚钱,你也该知足了。要是放了,可是分钟就被小姑娘抢跑了哦。”千红道。
蓝晨没有吭声,心里其实是认可的。离婚哪那么容易!女儿都这么大了。
“他说我有旺夫相,不会和我离婚的。”蓝晨讥笑道,“其实,男人也怕离婚的,离婚对财产、声誉都是损失。宁愿在外面找小蜜,也不会轻易离掉结发妻的。”
“那么冯呢?他难道只愿意与你保持这样的关系?没有进一步想法?”
“他啊——”蓝晨深深叹了口气,“如果和他在一起生活,我会非常非常幸福的。”蓝晨没有直接回答。
“他是我在错误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蓝晨道。
每次和蓝晨在一起,话题都是围绕着老冯。她的婚姻和爱情。
千红想,这人与人是多么不同啊。她的生活一天到晚被小宝占据,没有半点时间为感情生活而烦恼。
正如小宝那首歌唱的:“我的妈妈从来不放假,工作为了家。厨房是她的天下。”
这个周末,千红给自己放了假。当然,敢于放假,也是因为有个顶班的,奶奶最近从北京老二家过来了。
2
海岸城里面有间甜品店,淡绿色的仿皮座椅,米白色的桌台,橙色的水果广告贴画,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进来喝点东西吧。”蓝晨道。
千红也正有此意。
在里面找个空位坐下,年轻的服务小姐递上菜单。蓝晨点了西米露红豆沙,双皮奶,水果布丁,千红要了杯鲜榨橙汁。
手机铃响了,是家里的号码,千红一看就知道是女儿打过来的。她的手机似乎就是女儿的专线,只要不在她的视线超过三小时,就会有电话过来。小家伙很黏她。
“什么事呀?小宝。”
“妈咪,你在哪?”
“在外面,和蓝晨阿姨看电影。你在干嘛?还没睡觉?”都九点了,这个时候得是上床睡觉的时间了。
“奶奶不给我读故事。”
千红皱了皱眉,读故事陪睡觉,现在成了依赖了,许多套是自己给套上的。
“奶奶眼睛不好,看不了书,你先睡吧,乖,听奶奶话,明天妈妈给你讲两个故事。”
“还要给我买好吃的。”口气是一种要挟,意思是妈妈在外面玩了,得安抚她才对。
千红听到她奶声奶气的童音,不由笑了,说:“好,好。那你要听话,早点睡哦。”
挂了手机,千红仰身靠在椅子上,似乎累了很久,才得到放松一般。
“你也真是模范妈妈!”蓝晨取笑道。
“小宝还小啊,要是像你女儿那么大就好了,我也不用整天围着她了。”
“操心的妈妈永远是操心的!有的妈妈,孩子比你的还小,不照样在外面玩,人家能丢得下,你丢不下。”
千红叹了口气,她承认蓝晨说的对。她是操心的命。记不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说女人有两种,一种是女孩气质,一种是母亲气质。有的女孩即使当了妈妈,也不很像妈妈,活得很自我。还有一种就是以儿女为中心。千红觉得自己是第二种,而蓝晨则和她相反。
连小宝都知道,有一次和美容院的黄姐聊天,说到事业,千红说,唉,我已经没有自己的事业了。小宝正在一旁玩,闻此,抬起头,笑眯眯地说:“妈咪,你不是说,把我带大就是你的事业吗。”千红哑然失笑。这么小的孩子就能说出她的心里话,太厉害了。莫不是,她也认准了她妈咪今生的意义所在。
这样的晚上是稀少的。撇开孩子,静静地闲坐,喝着饮料。
蓝晨用叉子叉了一块小布丁优雅地放入口中,然后很冷静地说了句让千红吃惊的话:“老冯要结婚了。”
“啊?和谁?”千红惊问。
“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大姑娘。”
蓝晨又叉了块小布丁。她看上去很平静,可是,千红能感觉到她内心的波涛汹涌。
“他把她的照片拿给我看了,很清秀的一个女孩。”蓝晨淡然浅笑。
“他告诉你了?!”
“都要结婚了,还怎么瞒?!该瞒的,早就瞒了,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偷偷和别人交往上的。现在,巴不得来告诉我一个结果!”蓝晨语气重了,带着怨怒。
“人家是单身,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千红道,“你又不打算离婚嫁给他的。”
蓝晨深深地吸了口气。
“是的,我们没有婚约。”
“所以,那就怪不得人家。”
“可是,在我心目中,和他有没有婚姻,都是一样的。我们——”
“他要求过你离婚吗?”
“他应该是希望的,可是,他一直没明说。”
“你想过离婚吗?”
“当然,你知道的,离婚的念头时时在心里。”蓝晨道,“我和吴刚的婚姻除了还在一个屋檐下、一个共同的孩子,没有任何交流。”
“你也并没用行动打破它,再重建。你开着你老公买给你的车,住在高档的居所,你没有勇气放弃这一切。”
“不是的,而是,我想——婚姻实在并不是美好的东西。它能将爱情磨损殆尽。正因为珍惜,我才没和老冯……”
“你一边享受着婚姻带来的安逸,一边又享受着纯爱情的慰藉。这对两个男人都不公平。”
“是的,我也许太自私了。”蓝晨低下头,“你知道吗?其实,我是愿意离婚的,如果老冯他坚决要求的话。”
“他不希望你离婚?”
“怎么说呢,他从来没有劝过我离婚。他说,他自己是个离婚的人,知道离婚对人的打击,他不希望因为他而离婚,他怕承担不了那样的责任。万一我们结合了,在一起,磕磕碰碰,那么原先的美好就会变得很不堪。”
千红点点头,老冯果然是像蓝晨说的那样,是个智慧的人。可是,真正的爱情有那么清醒吗?
“我们都不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为爱不计后果。”好像是为了回答千红心中的疑惑,蓝晨接着说道,“其实,年轻时的爱情是盲目的。而且,年轻时的爱情也并不一定就是最纯美的。在那个时候,爱情的指向很明确,就是婚姻,带有一定的功利性。而当我们中年之后,经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个时候能产生爱情,才是真正的弥足珍贵。不带任何条件,不提任何要求。”
千红被蓝晨的这番爱情理论弄得有些头晕。
“这些年,和他在一起,我明白了很多。他是特别睿智的人,这也正是我欣赏的。当初我在他面前抱怨老公,抱怨家庭琐碎时,反而是他安慰我,开导我。我老公并不知道,我们这段婚姻之所以没有解体,老冯起了很大作用。”
千红更加迷惑了。一个第三者,反而成了别人家庭的弥合剂。
“是的。老冯给我开导,帮我分析。他说,离婚是很大的伤害,尤其是对女人。他妻子就是如此,当初负气离婚,现在过得很不好。复婚显然是没有可能。老冯不希望我后悔。他说,你的婚姻并没有那么坏,而你对老公其实还是很有感情的。”
“他这样说的吗?”
千红承认自己孤陋寡闻,她在报上电视上见过许多要死要活拆散家庭的婚外情,却还是第一次听见一个如此开明的第三者。
“正因为这样,我才更欣赏他。他说,我对你好,不希望你为我做任何牺牲。不要有压力。”
“那么你呢?你对他有要求吗?”
“我们都是自由的。当我们在一起时,我们都说到这一点。希望彼此的爱不受任何约束。”
“可是,当他有了新的女友,你却受不了了。”
蓝晨眼睛升起一层水雾,她转过身去。
“他不想破坏你的婚姻,可是,并不代表他不想要婚姻。”千红说道。
“我现在感到迷惑,他的理论是不是和实际脱节。”
“为什么?”
“他说他爱我,可他却和别人结婚。他如果不爱别人,又怎么会给予人家婚姻?这不是矛盾吗?”
“那你们今后——还来往吗?”
“他希望继续保持。他说婚姻是现实,他必须要过现实的生活。而我是他的梦想。我们是精神上永久的朋友。”
“这下你们扯平了!”
“然而,我受不了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事实。”
“这就不公平了,你自己有婚姻,凭什么不让人家有?”
“你说的对!现在我们终于一样了。”蓝晨幽幽地吐出一口气。
半晌,蓝晨又道:“爱到底是自私的还是无私的?我不能想象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
“可是这么多年,他不是也容忍你在老公身边?!”千红不客气地说道,“我倒是觉得那个女人和你老公才冤枉呢。你就没有愧疚过?”
蓝晨似乎被突如其来的石头砸中一样,愣在那里。良久,才缓缓地说道:“我老公,他背叛我在先——”
轮到千红吃惊了。这些年,蓝晨和她几乎无话不谈,这件事却从没听她说起过。
“那时候老公刚到深圳,我还没过来,他和一个女孩要好,那个女孩是与他有业务往来的一个公司的商务代表。我来深圳探亲,偶尔在抽屉里发现女孩写给他的信……他们当时很要好很要好。老公向我坦白了。他也很痛苦。但他说,他不会离开我……”回忆往事,蓝晨说得很慢,仿佛要挖开已经锈死了的窨井盖,很费力。
“我不久就来到深圳,那个女孩也离开了深圳。但那件事对我们的婚姻是个伤害,一想到他曾那样,我就心绪难平……”
“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千红仿佛也感受到蓝晨的心潮澎湃。她试图抚平它,“你老公现在不是很好嘛?”
蓝晨冷笑了一下,伸了伸腰,似乎要把刚刚涌起的波涛给压下去。她语调变得平静。
“我们基本上是无性婚姻。你没听过这段子吗?喝酒基本靠送,抽烟基本靠供,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这就是现在中年男人的新四项基本原则!哈哈。现在还和老婆睡觉的男人恐怕凤毛麟角!这些年我也想通了,女人要自己疼自己。”
千红听得有些呆,嘴半张着,说不出话。
3
回到家已经11点了,奶奶和小宝早已睡着,老公还没回来。他总是忙的。这些年千红已习惯了老公的晚归。深圳,有多少男人不是这样?“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耿光辉并不嗜酒,在大学里,一点啤酒都能让他脸红得像猪肝,浑身起红点,难受极了。但生意人,不喝酒,简直做不成生意。还有烟,原来耿光辉也是不抽烟的,可现在,一天得一包。没办法,人家散烟,你不能不散。“抽烟喝酒伤身。”千红不止一次地念叨,每当耿光辉一张猪肝脸醉醺醺回家,千红就气不打一处来。最可怕的是,有一次,他喝醉酒开车,一头冲进路边的臭水沟里。令人后怕不已。千红说,你喝多了,就不要开车嘛。耿光辉说,怕你说我夜不归宿啊,喝醉了也得赶回家。千红说,你要是死了,我和小宝怎么办?耿光辉捂着她的嘴:“别咒老夫!”
深圳现在查酒后驾驶查得严,耿光辉也有所收敛,他本来也不怎么爱喝酒,现在就有理由拒绝了,实在拒绝不掉,喝多了,也就不回家。因为这是千红答应的。命要紧。
耿光辉做的是模具。最初在朋友的公司负责的就是这一块。后来自己做,开厂,买机器,开模。一开始规模很小,渐渐地,单越来越多,客户源稳定,公司也慢慢扩大,也就差不多十年时间吧。
那是千红心里最忐忑不安的几年。她经历的第一次心理震荡是南下深圳。那是新千年伊始,耿光辉辞去学校职业,决定来深圳发展。他的一位表哥在深圳一家大型塑料企业当人力资源部高管,邀请他加盟,工资给的是他在内地的10倍。“钱景”诱人。可是,要辞去公职,从此过另外一种人生,到底是前途未卜的事。耿光辉说服千红,人这一辈子,总得干点什么,年轻时不闯,以后就闯不动了。“我先过去,站稳脚跟,你再过来。”
还没等耿光辉站稳脚跟,千红也就过来了。
初来的时候也过了段颠沛流离的日子。
在深圳,千红三年搬了三次家。最初是在莲塘,一间二十多平米的出租屋;后来搬到了南头,两房两厅的户型;最后搬到现在这三室两厅的滨海新区。
耿光辉也还争气,确实是块做生意的料,这三年,他从一个大公司的技术管理,到出来自己创业,站稳脚跟,可以说,用的是深圳速度。当然也靠他表哥的人脉资源,手里掌握着一批优质客户。
千红来到深圳,做了一年小学的代课教师,然后怀孕失业。
“现在,你就是我的衣食父母了。”千红一副忐忑失落的表情,对耿光辉道。
耿光辉对于妻子回家,持肯定态度,你那份工作,不要也罢,不如回家相夫教子。
千红要的就是这句话。有丈夫撑腰,就行了。多少女人有这个福分?她不由为自己感到骄傲。
就这样,千红成了一名光荣的职业家庭妇女。一晃,九年就过去了。小宝都上小学三年级了。她在这个主妇岗位上可以说是兢兢业业。做饭、料理家务、给老公熨烫衣服、接送小孩、给孩子报名上各种培训班、全职陪读、参加家长会。总之,并不比一个职业女性闲呢。偶尔,当她早上去菜市场买菜,经过校园,透过路边的冬青树,窥视孩子们做广播体操,老师昂然肃立的身姿时,也会默默地在心里生出一丝惆怅——原来,自己也可以过那样的人生啊,一名有着体面职业的教师。可以不用伸手向老公要钱。
当然,千红的伤感是没缘由的,耿光辉不等她伸手,就会把钱给她。一个月的菜金、生活费、小宝的钢琴费、舞蹈、美术费用等等都打在上面了。他也会再给她钱买衣服和其他开销。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卡上的钱真是不经用的,光是小宝的支出费用就大得吓人,现在人家孩子都在学这学那,你不学就输在起跑线上了。还有物管、水电、煤气、电话等等,哪一样是便宜的?如果自己有钱,好歹也不用老等着耿光辉打钱过来了。
她觉得耿光辉赚钱辛苦。这个家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实在是不容易,就靠耿光辉一个人。但耿光辉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把钱全滚在厂里。若能像蓝晨家那样,多买几套房产,光吃租金也够了,不至于人累得半死。
恋爱时,千红并没有想到耿光辉居然是个工作狂。他可以夜以继日地扑在工厂里,几乎没有休闲的时间。
“上帝也是要人休息的,所以规定了礼拜天。”千红告诫耿光辉。她怀念以前,在那个小城,他们下班后,一起回家,做饭,看电视,打球的日子。
“要赚钱啊!不赚钱将来你们怎么办?”到了深圳,“赚钱”成为耿光辉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可是,钱哪有赚够的时候?!”
每每看到小区里,爸爸陪着孩子戏耍,打球,千红就叹息,什么时候耿光辉也能和孩子这样玩闹?他最多是回来,亲亲已经睡着了的小宝。小宝和幼儿园的同学聊天,听小朋友说爸爸带他去这去那,就好奇地说,你爸爸不上班吗?她以为人家爸爸都是应该和她爸爸一样的。
耿光辉说:“等以后公司做大,业务稳定,就有大把时间陪你们了。”
“可是,到那时,小宝也大了。你想陪也不要你陪了。”千红望着熟睡的小宝,心里道。
屋里静悄悄的,只听见小宝均匀的呼吸声,她手里还抱着系着粉红蝴蝶结的毛公仔。千红替她理了理被子,然后轻手轻脚带上房门。洗澡,冲凉,换上紫罗兰色的丝绸睡衣。这件睡衣是她最喜欢的一件,轻柔、光滑,和她白皙细腻的肌肤非常相配。她大部分睡衣都是棉质的,好打理,唯有这件,得手洗,还不能用洗衣粉。所以,千红穿得并不多。
睡衣穿在身,轻得就像什么也没有穿。千红半躺在床上,看睡衣下起伏的身体。曾经引以为傲的,一是歌喉,二是细腻匀称的身材。歌喉别人能听得到,而身体只有耿光辉能看得见。他曾由衷地赞美这只属于他的身体。
可是,这具曾经青春的饱满的躯体,现在已渐渐松弛了,胸开始下垂,腰也粗了,腹部已不知不觉积聚了不少脂肪,像一团讨厌的烂棉絮。千红手抹着肚子,恨不得将那团棉花揉掉。
“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现在男人都是只和情人睡觉,不和老婆睡觉的。”蓝晨的话在耳边响起。千红不由咬起嘴唇。
她搬起床头柜上的电话机,忍不住给耿光辉拨了电话。她一般很少打电话的。耿光辉给他说过一朋友的笑话。他说,那朋友是他的生意伙伴,是个妻管严,晚上一到九点不回家,老婆就要打电话催他。一遍打不回来就接着打。有时在谈生意,实在走不开,那朋友没法就关掉手机。结果,他老婆电话打到他生意伙伴那里。搞得她老公很没面子。
千红很少这样,除非有特别事情,一般不会打他电话。但今天并没有特殊情况,只是——她想打。
电话过去,是一个客气的语音提示,“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未能接通,请稍后再拨。”
他在哪?居然拨不通?千红又拨了一遍,还是未能接通。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千红每隔十分钟拨一次电话,她的头脑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幻想。出车祸了?被打劫了?和哪个女人在一起?每一种想法都令她坐立不安。她手里拿着本《知音》杂志,可是,一页也看不下去。
终于在一小时后,电话接通了,耿光辉听到千红的声音,诧异了片刻,说:“还没睡?家里有什么事么?”
千红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你在哪里?怎么一直打你电话都不通?”
“哦,我在观澜,可能信号不好。”
“你还不回来?都12点多了。”
“马上回。你先睡吧。”
“我不睡,等你回来。”
“千红——”
千红挂了电话。
耿光辉1点多钟到家的,千红没有睡,一直在等他。
“今天怎么怪怪的?”耿光辉看千红坐在床头拿眼光瞪他,问道。
“你这么晚回家——”
“有事。”
“有什么事?”
“说了你也不懂。”
“我是不懂!我不懂半夜三更会有什么要事?难道你们做生意的都在夜里谈生意?!”千红突然发起火来。
“嘘——他们都睡了,小声点。”
“光辉——”千红压低了声音,仿佛很费劲地吐出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你告诉我,在外面是不是有人了?”
“瞎说什么呀?!”耿光辉拍拍千红的脑袋,“你老公是那样的人么?!”
千红松了一口气,是的,他应该不是那样的人。无论是在大学,还是过去的单位,周围总有一些女的对他颇好,可是,耿光辉从来没有闹出过什么绯闻。大家都说千红有福气,把老公管住了。
可是——他为什么总这么晚?
真的是和客户在一起?那些客户都没有家小?他们在周末的晚上都不陪家人?
千红还是有疑问。耿光辉冲完凉,只穿了件三角底裤。他的肌肉还那么结实,小腹平坦,没有一般中年男子发福的小肚腩。
这样一具健美的身体,要是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千红摇摇头,似乎要赶跑这可怕的想法。
他的身上混合着酒味和烟草味,还好,没有女人的香水味。
“你闻什么呀?”耿光辉笑着推开千红,“不早了,快睡吧,老婆。”他打了个哈欠。
将被子打开,拉灭台灯,倒头睡下。不一会儿鼾声就起来了。
“他看都不看我一下?这件睡衣,他都没有在意?他那么累?”千红睁着眼,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
4
自从“老公有可能出轨”这想法冒出来之后,就好像再也收不回去了,而且就像一团会膨胀的妖雾,越来越庞大,庞大到将千红整个人都笼罩起来。
“二十更更,三十夜夜,四十旬旬,五十月月,六十年年。”这是千红在一本小说里读到的一句话。说的是性生活频率。千红暗自抽了口气,她和耿光辉三十出头,四十不到,可是,别说夜夜、旬旬,连月月都算不上。
“现在哪有跟老婆睡觉的?”千红又想起蓝晨的话,她说,她和老公基本上无性婚姻。
难道,婚姻真的消灭了性?!她不相信耿光辉会不需要,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不需要她的,她对他没有了吸引力。
婆婆在这边,她没有机会和耿光辉吵。耿光辉一如既往地忙碌,自从上次千红打了电话,在家等到深夜之后,耿光辉回家比以前早了。是不是怕我发现?千红猜想。
虽然耿光辉表现的跟过去一样,可是,千红总觉得疑点重重。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有限,那大段的空白,难道全是工作填补?耿光辉忙是不假,即使在家,晚上都会有许多电话打来。以前一听到耿光辉电话响,千红就躲开,她很烦家里也变成单位。但,现在千红有了疑惑,那些电话,真的全是生意上的事?
千红想起一个细节来。
有天晚上,耿光辉在卫生间冲凉,手机放在外面。突然响了起来,千红给他递了进去。这之后,耿光辉洗澡都把手机带进去了。不对劲啊!
他一定有瞒着我的秘密!蓝晨的老公瞒过她,他的蓝颜知己有了女朋友也瞒她。男人要瞒一个女人太容易了!千红想得周身发热,坐立不安。
这么多年,她过得糊涂,只知道煮饭做菜带孩子,对老公从不怀疑。
太傻了,太傻了!
千红悲愤地想:“如果,如果他有外遇,我就和他离婚!离婚,小宝、房子都归我。”
天哪!我是怎么了?
千红被自己的胡思乱想吓了一跳。不会的,不会的。耿光辉说过,我和小宝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我怎么会想着和他分开?
千红百转千回,头脑里仿佛两个小人在打架,打得她脑仁儿都疼。下午,小宝去了学校,婆婆在家。千红来到附近的美妍坊,去做美容,顺便放松一下脑袋。
“嗨,你来了!真是稀客啊!”美容院的黄姐笑着说道。她总是批评千红,来得太不勤了。人家一周来一次,她一个月都来不了一次。一张美容卡,开了十次,她一年都没用完。
唉,走不开嘛。千红的解释自然是得到驳斥。又不上班,就一个孩子,哪至于两个小时都抽不出来?人家职业妇女,那么忙都能来。
千红笑道,职业妇女当然能抽出时间,她们工作忙,才有理由犒劳自己,不像我们。
“谁说的!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才对。”
这话蓝晨也说过。
是的,要对自己好点。
千红在窄窄的美容床上躺下。一位叫阿玲的小姑娘过来,给她打水洗面。用毛巾将她头发包好。她的手很轻柔,洗了脸,然后小心翼翼地修眉,再涂上按摩膏,上上下下地穴位按摩。一边按,一边说:“千红姐,你的脸上有些褐斑,眼睛也有点浮肿,是不是没有休息好啊?”
“啊,还好啦,睡眠总还是够的。”
“千红姐,要不要考虑做个肾保养?我们这里许多客户都有做,效果很好呢。人的五脏六腑都会反映到脸面上来。你眼睛肿,就是肾的问题。保养肾可以推迟更年期,延缓衰老。”
千红听了没吭声,她之所以来做美容少,除了确实空不下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做美容的小姐,为了推销,不惜把她说得浑身是毛病。上次推销胸部保养,这次肾保养,难道自己有那么多问题?
千红闭上眼,不再接话,阿玲也就知趣地不吭声了。千红心里叹息了一声,想想这女孩也不容易,一个月挣不到一千块钱,想在客户身上多做几单,拿点提成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家美容院开了有十来年了吧,老板就是黄姐,那时她三十岁,还是单身,十年过去,美容院维持下来,还小有规模,黄姐依然是单身。来的美容小姐,一茬又一茬,都是花样的年纪。美妍坊就像个女儿国。因为地位低,收入少,与外界也没什么交往,她们几乎都没有男朋友。黄姐就是女儿国的国王。她这辈子大概不会结婚了吧?
也好,不结婚,少了多少烦恼。
在美容院消磨两个小时,回到家已经傍晚。小宝正好放学,在楼下玩。奶奶在一旁陪着。
“你陪她,我上去做饭吧。”千红跟奶奶说道。
“光辉打电话来说,今天在家吃。”婆婆招呼道。
“哦。”千红应了一声,那要多做点菜。人家老公是不回来吃饭打电话,他们家正相反,只因光辉在家吃饭实在太少了。
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千红翻了翻日历,不是节日,不是家里任何人的生日,也不是结婚纪念日,甚至连假日都不是。
千红有些疑惑,迅即又嘲笑自己,你这人,老公不回来,你怀疑,回来你又怀疑,真是不可理喻了。
唉,这一段时间,自己也确实想得太多了,自己折磨自己。
千红甩甩头,赶忙奔到厨房,今天菜买得多。有耿光辉爱吃的鲈鱼。炉上煲着龙骨莲藕汤,想必奶奶已经事先知道他要回来吃,提前就煲了。到底是儿子媳妇不一样,耿光辉不在家,她们吃得就简单多了,除了给小宝开点小灶,两个大人吃得很普通,奶奶总说深圳菜价高,花销厉害。千红虽不是多心的人,听奶奶说多了,心里也不高兴。好像自己是吃老公饭的。她对耿光辉说,你多回家吃吧,否则,我会营养不良的。
是不是她的玩笑话,耿光辉当了真,所以,才回家吃饭?
这个晚上,耿光辉果然回家早,不到七点就回来了。千红准备了一桌子菜,清蒸鲈鱼,玉子豆腐,牛腩烧萝卜,糖醋排骨,蒜蓉菜心。还拿出封存的澳洲干红。
“嗯,你难得回来这么早,回来家里就像过节。”千红不由委屈叹息。
“所以嘛,天天过节也没意思,对不对?”耿光辉捏捏千红的鼻子。
这一天真是节日。无论在饭桌上,还是床上,千红都得到了营养。
5
但第二天,耿光辉就出差去了。
原来他是为了要出门,才这么安抚我。千红恍然大悟。
耿光辉去的是上海,说那里有个科技产品博览会,顺便去昆山和一个同学谈项目合作。
过去,耿光辉也时有出差,十天半月的,是常有的事。但这次,千红总觉得不安,不踏实,她觉得耿光辉种种蛛丝马迹都在说明,这不是一趟简单的公务。
他让千红把他的西装再熨一下,那西装早熨好放在衣柜里挂着的。早上冲了凉(他很少早上冲凉的),修面刮须弄了半天。行李箱千红给收拾好了,他又换了件白衬衫。在阳台上又仔细刷了刷皮鞋。耿光辉一向穿着随意,他这次过于在意外表,不是很反常?
中午的飞机,千红说,我送你去机场吧。耿光辉说不用了,他还要去厂里拿个东西,车就放厂里了,反正你也不开。
千红看着耿光辉拖着黑色真皮提拉箱,气宇轩昂地出了门,开车绝尘而去。那车轮仿佛是从她心头碾过,令她疼痛莫名。
蓝晨说,老冯的前妻曾利用出差的机会和情人约会。一个人,要是骗另一个人,实在太容易了。这真是个谎言充斥的世界!可是,如果,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人都来欺骗的话,岂不是太可怕了?
她曾经跟耿光辉说,你要是爱上别人,千万不要瞒我,我宁愿接受真相。
耿光辉笑她,怎么,那你想成全我啊?
成全你!千红是咬着嘴唇说的。
会的,耿光辉,如果你爱上别人,我会“成全”你的。
千红咬牙切齿。耿光辉的车远去,千红伫立在道旁的巴拿马橡树旁,秋阳从东边照射过来,树枝上的黑头小鸟尖叫着,扑翅飞起。宁静的好像是个虚幻世界。
耿光辉十天之后回来的。中途,千红给他打过一次电话,问那边的天气怎样。她怕他衣服没有带够。天气预报说,那边有一场寒流。耿光辉说,没问题,他不冷。
千红在电话里还想多问问情况,耿光辉那边就掐断了。他一向如此,跟她很少儿女情长,除了上大学那会儿夸过她的歌声和肌肤。《倾城之恋》里说,男人的甜言蜜语是说给别的女人听的。
千红并不奢求他的甜言蜜语,也许自己真的没什么可夸的了。相夫教子,是她这个没有职业的家庭主妇应该做的本分工作。只是,他出门连个电话都没有,也不发短信,就好像人间蒸发一般。也许,他要的就是这样吧,远离家人的视线,自由自在。
千红在耿光辉的手机里读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你到家了吗?”没有名字,一串号码,不知是谁的。千红很好奇,又继续往下翻,在层层叠叠的短信海洋里,她想看看那串号码还有没有浮出。很遗憾,没有再出现。
这是耿光辉回家的当天晚上,他冲凉,手机忘了带进去。
明明知道看别人短信不对,可是,千红终于没有管住自己。
这条短信令她如鲠在喉。是谁呢?关心他到家了没有?是谁?
千红观察耿光辉,他似乎没有什么异样,睡前他关了机。
6
千红打电话给丁培德,约着见一面。
“美女,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丁培德电话里开玩笑。
“你若忙,不见就算了。”千红干巴巴地说道,对这个师兄,她是任性和满不在乎的,或许,女人都认为在喜欢她的男人面前享有特权吧。
“不忙不忙,你说,几时见?”丁培德立即换了副讨好的腔调。
“嗯,周日下午,就在你们附近那儿的上岛咖啡吧。”
那天,千红特地穿了那件蓝晨陪着买的1000元的碎花小上衣,配上一条水磨蓝牛仔裤,这套衣服很修身,又恰到好处地遮住了身体的赘肉,外面披了件浅蓝色流苏,化了一点淡妆,出了家门。好几年没见到大师兄了,虽然逢年过节都有短信问候,可是,一次也没见过。丁培德约过她,千红因为忙于家务。
这次千红主动约他,令他有些受宠若惊。
几年不见,丁培德胖了一点点,穿着灰色西装,头发剃得很短,以前是很浓密的,现在稀疏了,或许是剃短的缘故吧,都能看见里面的头皮。丁培德说,操劳,头发白的多,干脆剃掉了。人的职业总是会反映到面貌上来,丁培德一看就是中规中矩的教师样子。
他眯起眼看着千红,说:“你这个家庭主妇,倒是越来越年轻了。”
也只有在大师兄这里可以听到赞美。
点了壶巴西炭烧,叫了盘松饼和腰果。
千红开门见山地问道:“不想当家庭妇女了,你们学校招不招人?”
“怎么?贵太太当腻了?”
千红用力地吸了口气。是的,她当腻了。
“招当然是招的,每年秋季入学时,都会聘些老师,你去看教育网,都有招聘信息的。不过,要考试的,还要试讲。你这么多年都没讲过课了。”
“你觉得我行不行?”千红也没有把握。
“你有教师资格证,也当过老师,应该是没问题,不过,竞争者很多,都是年轻人,精力旺盛的。”
千红沉吟了一下,她知道自己的难度,这么多年养尊处优惯了,她还能和那些人竞争吗?突然很灰心,自己在家歇了这么多年,如今到头来,家里外面都竞争不过人家了。
“别泄气,教书也不是什么难事。你在家看看这方面书,也可以到我们学校来,我安排你听听课。”丁培德似乎看懂她的内心,体贴地说道。
千红很感激地抬起头:“谢谢你,大师兄。”
“跟我还客气啥?”丁培德望着千红,他的眼神有内容,这内容,千红是熟悉的。许多年前,也曾有过。千红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久没有过男人这种目光的注视了,她不得不承认,很受用。
自那以后,两人又见了几次面。
有一次,约好了在咖啡馆见面。临了,丁培德发短信来说,身体有些不舒服,在旁边的一家小酒店开了房,想休息一下,他让千红到酒店找他。
千红犹疑了一下,但也没多想,就顺着地址找了那家小酒店。
酒店不大,但还算规整,门口打着优惠订房的广告,钟点房100元,平时两个钟,现在优惠四个钟。进了大堂,服务台两位穿着蓝色制服的小姐冲她微笑。这微笑令她有些发虚。大堂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箱子摆在一旁,也许等着出发的。
千红进了电梯,里面没有人,电梯一面墙上贴着酒店的楼层广告,二楼是餐厅,三楼有KTV房,还有桑拿。画面上有鲜艳的令人垂涎欲滴的菜肴,还有一个性感女人桑拿的图片。“色香诱人”,酒店是个很暧昧的地方。千红腿有些发软,甚至准备拔脚回去。到酒店里来会一个男人,这在她这个良家妇女来说太不可思议了。
可是,到底没有走。来都来了,这个时候走,反而心虚。人家只说累了,休息休息,自己可别想得太多。
上了八楼,找到他的房号,按响了门铃。丁培德开了门。
双人床,被子铺开的,两只白色枕头叠靠在一起。
“昨天没睡好。”丁培德解释道。
“那你就在家里休息,我们可以下次约。”
“还是想见你嘛。”丁培德声音里有股不同往常的轻柔。
“哎呀,渴死了。”千红岔开话题。
“我给你接水。”丁培德把杯子拿到卫生间洗了洗,在饮水机上接了杯水。
千红用手当扇,扇了两下,有点闷热。
“哦,我来开空调。”丁培德手忙脚乱的,没有了平时从容。
“你坐啊。”他示意千红坐在床上。
千红没有过去,他只好把椅子给她拖过来。自己在床上坐下来。
丁培德叫她来酒店聊天,可是,这环境,这气氛,怎么看都不是聊天的地方。
令人心潮不平的沉默。丁培德脱了皮鞋,把身体半躺在床上。
“你很累,要不你休息,我先回去。”
“别!陪我一起躺躺好吗?”丁培德拉起千红的手,顺势将她拉到床上来。千红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千红挣扎着想推开,丁培德却越发用了力,面容像是一个小孩要找妈妈讨糖吃,馋得不得了的样子。千红一犹疑,就被扳倒在床,丁培德嘴巴凑了上来,千红拼命地扭头,不让他吻到自己的嘴。丁培德放弃了脸部的努力,他掀开千红的上衣,手在上面攀附,然后将嘴巴也俯下去。千红一下子没了力量。她的身体潮湿起来。丁培德的手像一只忙碌的地质勘探工具,他很快找到了那个泉眼。这泉眼让他更加迫切,他乱乱的开始解裤子。千红理智迅速复苏,意识到下一个动作的危险,她赶快翻身爬起。丁培德再次将她按倒,急猴猴地扑上去。
“丁培德,你怎么这样!你再这样,我就永远不理你了!”千红喊道。
丁培德软了下来。
千红站起来,有些难堪和懊恼。自己真的不该来!
“你坐下吧。”丁培德悻悻地拉住她。
千红像怕触电一样,让开。
“我那么——让你讨厌?”丁培德很受伤。
“——不是。”千红顿了一下,吐出两个字。
“你坐吧。放心,我不会怎么样的。”丁培德语气诚恳,也略带懊丧。
千红坐了下来。
“我常想着,我们俩在一起,彼此开心,互相安慰,你累了,我给你按摩按摩。我累了,你帮我放松放松哦。”丁培德头靠在床边。
千红没有吭声。是啊,生活是累,想找一段轻松,却发现陷入更大的误区。
“我一直喜欢你——”
千红低下头。这话还是有点打动她。
“你答应来,我很高兴,我以为——我们可以——”
千红差点又要跳起来:“我来,并没有想到你会这样?!”
丁培德按住她。
说道:“你若不喜欢,我也不会强迫。”
千红也靠在床边,与他并排,衣服已穿好了,她知道,只要她不愿意,丁培德是不会违背她的意志的。她之所以和他接触,只想做蓝颜知己。原来,女人想的是心灵,男人想的是肉体。
“也不是,单纯的肉体,也没有意思。”丁培德跟她说起一件往事。有一年,他去珠海开会。晚上几个朋友请他去桑拿。叫了小姐。“那就是把这当成一道工序,东西弄出来,就收工,感觉一点不好,很不像人。很丢脸。”
千红震惊莫名。她没想到,一个道貌岸然的中学教务主任居然还有这种经历!
7
回家的路上,千红充满了懊恼和恶心。
太龌龊了,这世道。男人可信吗?连丁培德这样的,都在外面叫过小姐。谁能相信,耿光辉是清白的。
晚上看电视,第一现场正好在报道,一个男人犯重婚,同一张身份证号,登记了两张结婚证。大老婆一直蒙在鼓里。直到家里财产都转移到另一个女人那里,才发现,原来丈夫和人家结婚几年了,还有孩子。
千红又是一阵感慨。
打电话约蓝晨出来逛街。从来都是蓝晨约千红,像这样,千红主动约蓝晨出来,还是第一次。
“乘着奶奶在家嘛,给自己放放假。”千红说道。约好在华强北茂业百货碰头。
这一天并不是周末。但华强北照例人气很旺。一出地铁口,就有好几个妇女凑上来,是卖假发票的人。这个城市真体贴啊,在你不经意与不留神时,对你有着无微不至的关切。
步行街,人群熙攘。商场门口有搞促销的。也有些散兵游勇夹在里面,兜售汽车窃听器,和针孔摄像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生就是这般猫捉老鼠的游戏。
千红甚至想,要不要买一个装在耿光辉车上。当然,想归想,到底是没有勇气这么做的。
唯一能做的是,给自己买几件衣服。正如蓝晨所说,男人的钱,你不花难道留给别人花?
嗯,自己太省了,这些年体贴耿光辉赚钱辛苦,从不乱消费,连衣服也买得少。省来省去,说不定都省给别人去了。得,从今往后,得对自己好点!昨天,耿光辉给了她五千元这月生活费,比上月多了一千。因为千红说物价涨了。其实,物价跟上月相比并没有涨多少。但耿光辉懒得计较,很干脆就多了一千。千红想,他也许是想在钱上多弥补点,好安自己的心。哼,不花白不花!
千红带着恨意。这段日子,千红就像那句成语疑人偷斧的人,怎么看耿光辉都怎么像做了亏心事的人。这种感觉很不好。千红也想摆脱,所以才约蓝晨。
蓝晨说,男朋友是酒,女朋友是茶。酒容易醉,而茶让人清醒。
是的,她不会再去找丁培德,那只能给她带来更大的混乱。而蓝晨,从某种意义上,如同她的情感教母。
也不知她和老冯怎样了,顺便问问。千红觉得自己还是蛮八卦的。在茂业百货化妆品柜台前,看到蓝晨。她戴着一顶乳白色的小帽,穿着烟灰色薄毛上衣,和一条黑色大萝卜收脚裤,很优雅地在看一款化妆品。
这个女人多么优雅美丽!千红由衷地在心里赞道。
今天的逛街,主要是陪千红,因为蓝晨压根儿并不欣赏这里的大部分款式。
千红原本是做好要狠狠消费一把的打算,可是,真正逛起来了,却也是迟迟下不了手。一路逛下去,腿都跑酸了,才买了条牛仔裤。
“罢了,我们歇一歇吧。”蓝晨说道。
于是,在三楼的可颂坊面包间坐下。
要了牛角酥、蛋黄包、热奶茶。
“怎么样?最近?”蓝晨问。
千红叹了口气,千头万绪不知怎么开口。
“怎么,我们阿红也遇到困扰了?”蓝晨嘴角浮出居高临下的怜爱笑容。
这笑容让千红不怎么舒服,好像她就是个幼稚的不该有故事的孩子。
“我有什么困扰?整天家里呆着,也没有个蓝颜知己的。”千红口气半愠道,原本打算对蓝晨一吐苦水的话,反而说不出了。是啊?说什么呢?说耿光辉有可能出轨?说丁培德的故事?唉,算了!
“你和老冯?”干脆问起她的事来。
“我们不来往了。”蓝晨幽幽说道,“他结婚前,我们见了一面,他说,希望我们继续保持关系。我说,我做不到。他说,真正的爱,是希望对方幸福,他希望我幸福,他说他依然爱我,可是,不会因此而束缚我。”
“是怕你束缚他吧?”千红心里说道。这个男人很会说漂亮话啊。
“有段时间,我每天都梦到他。可是,我没有再给他打电话,因为我知道,对他,我是没有免疫力的,与其弄到不堪,不如就此收手。”
停顿了片刻,蓝晨又说道,男人比女人理智,能把家庭和爱情分得清清的。
说到这里,蓝晨又顿了顿。似乎口很干,吮了口牛奶。千红看到她眼角聚集的皱纹,像红金鱼的尾巴,啊,她老了!一瞬间,千红感慨莫名。这个女人的衰老好像就是朝夕间的事。
“我退场了。”蓝晨仰了仰脖子,“我没有那么无私,我不能和另一个女人来分享他。”
蓝晨忍不住又回忆起她和老冯点点滴滴的往事。千红想,这一段情大约够她回味很久了。原本打算让她来为自己的困惑开导的,结果却是听她的往事。看来,女人都是自恋的,谁会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呢?
千红又觉得蓝晨可怜,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说老冯爱她,在千红看来,这男人爱的是自己,他终究喜欢的是年轻的女人,却说什么,对她的爱是精神的。精神?谁看得见啊?
也许女人都在自己的情感世界里糊涂。可是,如果蓝晨自己都相信,那就让她相信吧。信总比不信幸福。
千红不由自主地说起对耿光辉的怀疑。
“不要疑神疑鬼的。男人其实比女人更怕离婚。”轮到蓝晨安慰千红,她说,自从和老冯分开,她把心收回放到家里,发现丈夫也顺眼许多,在家里呆得时间也多了。也许,过去,也是我忽略了他。
正说着,蓝晨的手机响起来。她的手机铃声是支那英的老歌,“雾里看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纷扰扰的世界看个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唉,哪里能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呢?
“嗯,在外面吃,和千红在一起。”挂了电话,蓝晨道,说老公来的,问她去不去赴一个朋友的宴。
千红看她和老公说话态度很亲昵。
心里再次感慨。这一对夫妻,中间站过那么多人,却好像水波不兴。
这婚姻到底是什么?
千红很困惑,她原本想找蓝晨解决困惑,却发现,生活中的困惑永远都存在,最好的办法干脆就是置之不理。
8
千红也确实没有过多的闲心去理了。奶奶不久离开深圳,又去了北京。那边媳妇一个电话,老人家就收拾包裹走了。毕竟,孙子更让她挂心。老人家重男轻女,没有办法。
千红又忙碌起来。
每天早早地起床,为小宝做好早餐,然后送她去学校,接着去市场买菜。一日三餐,要营养,要可口,还要不同风味。每天为吃什么而操心。下午,处理杂七杂八的家务,擦家具,拖地板,整理小宝玩具、书籍。接着,再准备晚餐,到点接小宝放学。晚上要陪小宝温习功课,讲故事,哄睡觉。倒也是充实得很。
耿光辉和以前一样,有时在家吃,有时不回来。千红心里的疙瘩并没有消除。她借故去了耿光辉公司几次,想看看他身边是否有狐狸精缠绕。上次他出差去上海,偏不从家里走,打扮齐整地去到单位。千红怀疑,是不是有小蜜在那儿等着他。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可是,情形令她无话可说,耿光辉公司没有妙龄小蜜,模样普通的女员工一看就不是威胁。然而,千红并不能释怀。单位没有,外面也许有,现在小三都厉害的狠。
千红甚至还盯过耿光辉一次梢。那次,耿光辉在家休息,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他跑到阳台去接的,然后对千红说,有个客户找他,就在附近,去去就来。然而,一去半天没回。千红口里嘟囔,谁这么晚找他?一叫就走的?小宝搭腔道,一个阿姨。千红大惊,你怎么知道?我听到是阿姨的声音。小宝答道。是了,她当时正在靠近阳台的小椅子上看漫画书。她耳朵尖。千红顿时妒意涌起。什么女人这么牛!居然当着老婆面就把人家丈夫叫走了!一定关系不一般!千红气得手脚冰凉。
换下睡衣,也不给小宝读故事,叫她自己上床睡觉,下了楼。千红跑遍了小区附近,都没有老公的踪影。又去车库,看车还在,说明没有开车走。就想,他们是不是在附近的酒吧一条街喝茶?千红急匆匆,一家一家店前打量。悠闲的喝茶的人们,偶尔对她投过来好奇的一瞥。千红又羞又愧。她这个可怜的失魂落魄的女人啊!对耿光辉突然生出切齿的恨。是你,让你的妻子如此没有尊严!这庞大的夜色里,他们躲到了哪儿?酒吧街外面的广场,人影憧憧。这是小区人爱来散步的休闲地,有一片片竹林、矮树、草坪和条椅。千红像个暗探一样,形单影只地从一对对暧昧的悠闲的男女身边走过。想起大学里恋爱的好时光,她和耿光辉在校园的树林里约会散步。而现在,这样的夜色,这样的良辰,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
千红走得浑身冒汗,走得悲愤交加。可是,并没有发现耿光辉,和那个女的。
当她拖着疲惫的身影回家,耿光辉已经坐在屋里了。正在房间里给小宝读故事。
那天晚上,等小宝睡着了,千红终于憋不住,和耿光辉大吵一架。一开始很小声,只是问他和谁在一起。他轻描淡写地说,是个客户,有急事,拿汇票。千红问,男的女的。耿光辉说男的。千红一下子勃然大怒。他,果然撒谎!如果他老老实实说是女的,千红可能不会那么生气。千红要看手机,耿光辉不给。千红扑过来抢,耿光辉手一挡,千红被推到床上。千红气急败坏,口不择言地骂道,耿光辉,你不是人!你在外面有人,你们这对狗男女!我到处找,你们躲到了哪里?你们有本事别躲啊,我成全你们!“你疯了!”耿光辉眼神像匕首一样投过来,他冷冷地说道,你居然盯梢!那眼神有一股令人陌生的冷漠和不屑。
有很长一段时间,千红想起这眼神都不寒而栗。她记得有次和蓝晨一起出去玩杀人游戏,那次聚会,到的是几对夫妇。只有她和蓝晨不是。玩杀人游戏,叫大家闭眼,千红偷偷睁了一下,发现几乎所有丈夫选择要杀的人都是自己的老婆。
太可怕了!
是的,耿光辉的眼神就是恨不得杀了她的!
若不是小宝醒,千红不知道她和耿光辉该如何收场。
当小宝揉着眼睛,抱着小枕头站在爸爸妈妈的房门口时,千红停止了歇斯底里。她陪着小宝去了儿童房。小宝搂着妈妈的脖子,很快就又睡着了。千红却在黑暗中眼泪流了一脸。
又到了岁末。蓝晨约千红去看电影《非诚勿扰2》。正好那天耿光辉在家。千红得以腾出空来,换了出门的装束,坐上蓝晨的宝马车。
久不久出来一下,世界好阔大。
“长久的婚姻就是将错就错。”这是电影里最经典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
那次吵架之后,耿光辉和千红谈过一次。他说,他很忙,是他不好,忽略了她的感受。但他保证,不会做对不起她和小宝的事。
事实上,千红折腾了这么久,也确实没有抓到什么实质性的把柄。她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夜深人静的时候,千红想如果真相是那样,自己该怎么办呢?离开他。那小宝怎么办?给他是万万不舍,他也没工夫带她。跟着自己,又如何养活她?
女人啊,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依附的。
千红决定不吵了,不问了。她只是和耿光辉约法三章,每个周末,他必须陪孩子一天,这一天,她要放假。
商场里很热闹,新年的气氛已经造起来了,圣诞树,小彩灯,还有贺春的歌声。一派“花好月圆”的和睦景象。
还是那家甜品屋,两人坐下,蓝晨看菜单,她把牌子往后推,睁大眼睛。千红吃了一惊,才多大年纪,蓝晨竟然有老花的嫌疑了。
叫了玫瑰木瓜奶,和榴莲班戟。
蓝晨把手机放在台面上,乳白色的小手机,看上去很时尚可爱,好像与上次的不同。“原来就有的。”蓝晨说,是一次过生日,老冯送的生日礼物。
“你们还有联系吗?”千红问。
蓝晨将手机放在掌心,摩挲。“没有。这样更好。”她又补充了一句。
千红望着蓝晨,她不知道,这是不是蓝晨的心里话。然而,是不是又有什么意义。这世界真真假假,要搞清楚太难。
喝了一会儿,蓝晨提议:“我们要不要去K歌?”
千红好久没唱歌了,她确实想一亮歌喉。
在天籁村,包了个小间。千红和蓝晨各持一个话筒,打起擂台来。蓝晨唱得最好的是那首“遇上你是我的缘”。可能是车上常听,熟了,高音部分也顶了上去。
千红则喜欢唱老歌,唱得最好的是那首“花好月圆”。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醉
轻浅池塘鸳鸯戏水
翠盖碧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
这暖风儿向着好花吹
柔情蜜意满人间
嗯,快过年了。不是吗?这人间多么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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