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
这是一个独特的观念小说,也是关于励志的故事。一个人依照自己的梦不懈追寻,最终意外地实现了梦想。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的过程……
引 子
《一千零一夜》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开罗有一个穷人,睡在园中的无花果树下,梦见有人对他说:“你有宝藏在波斯的伊斯法罕,去找吧。”他醒来后便踏上旅程,经历了沙漠、海洋、强盗、窃贼、猛兽和异教徒带来的种种危险考验,来到伊斯法罕,却被巡夜的士兵当作强盗抓了起来,痛打一番。
之后士兵问他来自哪里,为什么而来。他便讲了那个关于宝藏的梦。士兵大笑:“鲁莽轻信的人啊,我三次梦见在开罗有一个园子,园子里有个日晷,日晷旁有棵无花果树,树下有废弃的喷泉,喷泉下埋着宝藏。这是魔鬼捉弄骡子和笨伯的手段,你居然信以为真。”
士兵放走了这个人。他连夜赶回开罗,回到当时做梦的那个园子里,那里正有一个日晷、一棵无花果树和一口废弃的喷泉,他在喷泉下挖掘,找到了宝藏。
后来阿根廷人博尔赫斯将之写成了短篇小说《双梦记》,而巴西人保罗•科埃贺则写成了一部长篇《炼金术士》———这曾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也曾想,如果这一切发生在中国,那又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第一章
开凿石窟的地方,渐渐地形成了一个小镇。
围绕着几处井水,工匠们盖起了简陋的小屋,有些人已经把家眷接了来。商人们便也多了起来,除了雕刻和绘画用的工具、颜料和金粉银箔之外,也开始贩卖布料针线、锅碗瓢盆、孩子的玩具和胭脂水粉。于是出现了小小的铺子,然后是酒馆和客栈,还来了几个年华老去,在别处招揽不到生意的妓女。也许还有小偷,因为有人开始抱怨丢了钱和东西。
目睹这些变化的少年,自己的生活却没有什么变化。
三年前,少年的父亲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去世了,留给他一间房顶破敝的小屋———好在这里天干物燥,有没有房顶关系不大。还留下了一套残缺不全的石匠工具———好在少年还只能帮着真正的工匠打下手,那几件工具也够用了。
白天的时候,少年和其他的学徒们一起工作,活并不重,所以晚上回到家,他还有精神在微弱的灯光下读一会儿书。
是的,少年能够读书,父亲在世的时候,有时会请铁匠铺子外帮人写信、读信和算命的老书生吃饭喝酒,还在他生病的时候周济他。作为报答,老书生教少年认字和写字。开始的时候少年并不情愿,他身边的孩子们都不用学这些,父亲懒得解释,一顿棍棒就解决了问题。少年哭哭啼啼地上了第一堂课,很快就有了兴趣,先是因为可以在同龄的孩子中炫耀,之后是发现了读书的乐趣。
后来,来了一个自称是老书生孙子的人,把老人接走了。临走前,老人把自己的书留给了少年。少年已经把它们都看了一遍,有的地方明白,有的地方不明白,因为再没有人可以请教,他就回过头重新再看一遍。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白天他做学徒的活儿,晚上他读书。
此外,少年的心中还藏着一个秘密———那是父亲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
临死之前,父亲告诉少年:自己年轻的时候,曾经三次做过同一个梦,梦见黑暗的深处,有一个声音对他说:“沿着夏季夜空中北斗七星斗柄所指的方向,一路走去,你会到达一座城市,城市里有二十四座石桥,其中一座桥边开满了芍药花。在那里,你将找到属于自己家族的宝藏。”
“我教给你石匠的手艺,因为此外我什么都不会。但我还让你习字,因为我始终抱着一线希望,也许你能找到宝藏,当你拥有宝藏的时候,如果你读书识字,万事就会大不一样。”父亲这样说。
父亲最后让少年从炕席下摸出一个小小的布包,里面有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那是他一生中积攒下来的全部家当。父亲去世之后很久,少年才意识到,也许在父亲内心深处,也曾经深深地渴望过,听从梦中的声音,沿着夏夜北斗七星斗柄的方向,去寻找那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开满芍药花的石桥,以及桥下属于自己家族的宝藏。
因为少年自己,也开始做关于宝藏的梦。
和父亲的梦有所不同,在少年的梦中,来自黑暗深处的声音,很像父亲的声音,但说的是同样的关于石桥、芍药花和宝藏的话。第三次从这样的梦中醒来,少年决定去找住在酒馆后面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以前是个妓女,到现在也还在接客,也还是很有几分姿色的,只是一只眼睛里长了白色的阴翳,看上去有点人。她却说因为这只眼睛,她能看到“东西”———大家都知道她说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很多人也相信。
所以少年想问问,她能不能解释一下自己做的那个梦。
女人刚刚送走一个男人,半掩着衣襟,襟下掖着条绸绢子,头发蓬着,用牙签剔着牙。看到少年,她笑起来:“小哥,你来这里还早了些吧。”
少年立刻窘了,低下头,嗫嚅着说自己是因为做了一个梦。
女人抽出绸绢子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拂了少年一下:“莫不是梦到了姐姐我吧。”
少年手心里渗出汗来,他想要站起来跑出屋去。但不知为什么还是继续地讲着自己的梦,也许是因为梦中的声音像是他父亲的声音。这时他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也许父亲梦里的声音,也是父亲的父亲的声音;或者父亲的父亲,也曾做过同样的梦。
女人开始认真地听,然后她沉默了一会儿,拿过少年的手,凑到窗前,仔细地看了又看。
最后她说:“有人说梦是世外的人在对我们说话,神仙、妖精或是祖宗;有人说梦是预兆,预示未来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噩梦;还有人说梦是反的,特别是美梦;还有一种说法是你想什么,就梦到什么。”
突如其来的,她开始讲起自己的故事:“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梦到过一个穿着白袍的书生,递给我一枝桃花。所以当我看到有一个穿着白袍子的男人,站在我家院墙的缺口外那棵桃花树下,偷看我荡秋千的时候,我以为这就是梦所预示的事情,就偷偷地跟他跑了。
“我的下场你也看到了,那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有段日子我过得很苦———谢天谢地,总算是被我熬过来了。有时候我会怨恨,如果当年没有做那个梦就好了。可有时候我又想,这辈子好歹也是经历一番来过了。我到过的那些地方,见过的那些世面,相好过的那些男人,当年留在家里的姐妹,怕是做梦也想不到,而我也有过快活的时候,那真的是快活。
“所以再回想当年的那个梦,我又觉着是自己想要那么个男人,所以就做了那么个梦。我天生不是做正经女人的,生在好人家里也没有用———这就是命,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命。人不能跟命对着干,不是因为命太强,人逆不过;是因为人做不成自己不是的那种人,归根到底,人逆不过的是自己。”
说到这里,她把少年的手指合拢,让他捏成拳头,然后握住,说:“小哥,其实你本不必来找我,你自己心里有数,这里留不住你了。该往哪里去,做什么,不是都一清二楚了么?”
少年吃惊地看着她:“莫非真有宝藏不成?”
“那我就不知道了,那是你的梦,你心里的念头,你想做的事情———我不知道。”
“可是我从没去过外面,我甚至不认得路。”
“出了镇子就是外面,有什么稀罕的。不认得路的话,北斗七星你总认得吧,夏天的时候,它的把儿指的是南边,秋天指西、冬天指北、春天指东,甭管在哪儿,看得到星星就迷不了路。”说到这里,她好像忽然想起来了似的,笑了起来,说:“要是你没有钱,我倒是可以借你些。不过那你得给我立个字据,将来你若真的找到宝了,得分我一成。”
少年发觉她最后笑起来的样子和之前全然不同,就像之前那个和气而睿智的女人突然消失了,变回成一个普通的半老的妓女,笑容里透着算计,让他很不舒服。少年虽然单纯,但并不傻。于是谢绝了她,留下两个铜板,离开了她的屋子。
那天晚上少年仍然像往常一样看书,也仍然看得似懂非懂,直到两个字忽然跳入他的视线:知命。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两个字,但却是第一次意识到其中有某种和他有关的含义。原本他以为书上所写的,都是古老而遥远的智慧,关于一些伟大的人物与重要的故事,与他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的生活毫不相关。然而就在今天,一个比他更卑微的半老的妓女,在午后的窗前,握着他的手,对他说的所有的话,似乎都在这两个字里找到了答案———知命。
但是他该如何得知呢?透过破敝的屋顶,他看得到北斗七星,现在正是夏季,斗柄指着南方,或许他应该按照梦中所说,跟随斗柄的方向,去寻找宝藏。但那就意味着离开这个小镇,离开他从小熟悉的一切,几乎一无所知也一无所有地走进大千世界。
尽管在小镇上他只是个贫寒的孤儿,但白天他可以给石匠打下手,晚上他可以读书,还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而正在开凿的石窟规模如此巨大,在山崖上无休无止地伸展开去,来自虔诚信徒的供奉源源不绝,足够养活一代又一代人。
他明白了为什么父亲把小布包藏在炕席底下,把梦境埋进心底,到临死前才吐露。或许他也应该像父亲一样,继续积攒铜板,在足够多的时候换成银豆子,藏在炕席底下,等到去世前再交给他的儿子。又或许他父亲的父亲也是这样做的,这个梦就一直在父子之间传下去,既然不是从他开始,也没有理由必须由他来实现。
想到这里,少年似乎释然了,他把手伸到炕席底下,摸了摸那个布包,心满意足地睡着了,因为他知道北斗七星再也不会用斗柄的方向诱惑他,而明天仍将是他熟悉的日子。
然而第二天,他醒得比平时早得多,起床之后,他做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他没有去拿装石匠工具的木头箱子,也没有包上上工时的灰布包头,而是装了一皮囊水,又包了几个馕揣在怀里,独自走出了小镇。
很快,小镇就消失在沙丘的那边,整个世界只剩下沙砾和碎石,这不是少年第一次离开小镇,但他试图想象自己不会再回头,一直向南,远远地离开小镇,也许不再回来。却发现这对自己来说太难了。
“我太渺小无能了,我甚至不能走出沙漠,怎么可能找到那有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更别说什么宝藏了。”少年对自己说,说着,他转过身,准备回到小镇。
他翻过一个沙丘,忽然发现来时空荡荡的沙漠上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一棵树,树下坐着一个老人,老人身边还跪着一头牛。
老人对他招了招手。
少年揉了揉眼睛,确定这不是幻觉。他第一个反应是想跑开,但还是向老人走去。
老人面目慈祥,须发皆白,穿的衣服有些古怪,说话的口音也有些古怪。他对少年说:“孩子,譬如我告诉你那宝藏确实存在,你是否就能下定决心了呢?又譬如我告诉你再也回不到小镇上了,你是否也能下定决心了呢?”
少年大吃一惊,他立刻觉得这是一个骗局,老人是和酒馆后面的那个女人串通好了来戏弄他的。但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是一个帮石匠打下手的小工,只有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老人见少年不回答,就折了一根树枝,开始在地上写字。
他写了三个字:知天命。
少年睁大了眼睛,他问:“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老人回答。
看到少年露出困惑的神情,老人笑了笑:“这个问题很重要,但并不急迫,人们很难太早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所以我通常教他们从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开始,比如你想做什么?你想要什么?你想到什么地方去?”
他看着少年,说:“现在你回答我,孩子。”
少年发现面对老人的时候,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变得很容易了,他说:“我想要去看那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我想去看桥边的芍药花,也想找到宝藏。”
他见过桥的样子,在石窟的壁画上,画匠们描绘从极乐世界通往人间的金碧辉煌的桥梁,壁画上也有芍药花,插在供奉者精巧的花瓶中。但少年从未真正见过它们,他从未离开过小镇。
“我想看到更广阔的世界,去到人们无法想象的遥远的地方,看到人们无法想象的美丽的景象。”
“我的牛已经很久没有喝水了,如果你把皮囊里的水都喂给它,我就告诉你该怎么做。”
少年看了看老人身边那头睡眼惺忪的老牛,有些犹豫:他已经走出镇子很久了,整整一个上午,他也没怎么喝水;如果把皮囊里的水都喂了牛,等他走回家的时候,大概就要渴得半死了。
这时他想到了住在酒馆后面的那个女人,于是他说:“如果你告诉我怎么做,我就给你立个字据,把宝藏的一成给你。”
老人不动声色:“还没有到手的东西不能算作代价,我从没见过有人能不付出代价,就找到自己的天命。”
少年立刻解下皮囊递到老人手里。
老人便缓缓地说:“所谓天命,就是你真正想去做的事情,每个人在你这个年纪,都知道自己的天命是什么。”
“即使是我的父亲?即使是酒馆后面住的那个女人?”少年不由得想到。
老人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说:“是的,即使是他们,在你这个年纪,一切也都是可能的。只不过随着时光流逝,别的东西开始掺杂进来,就像沙砾,一点点磨损铜镜的表面,最终把天命给湮没了。
“对这种磨损,大多数人无能为力,他们甚至渐渐地意识不到铜镜已经失去了光芒,甚至忘记了自己胸中曾有一面铜镜。但总有些人足够坚强,能将这种磨损的力量,转变为砥砺意志的力量,最终用来真正实现自己的天命。”
“可是,那样的天命该是多么伟大的事业啊,我的梦和它比起来,难道不是微不足道的吗?”少年敬畏中带点羞愧地问。
“凡人用他们的标准衡量天命的轻重,但在天地自然看来,每一样被真诚地渴望的东西,每一件发自内心想要实现的梦想,都是天命的组成部分。它们统一到天地自然之间,形成类似灵魂的东西,当你开始追随你的天命的时候,那个灵魂也就与你同在了。”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呢?”少年仍然觉得惶恐,“难道我现在就一直向南走去?但是那样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沙漠里的一具干尸。”
老人笑了:“既然你知道,那你同样应该知道怎么做。当一个人开始下定决心追随自己的天命的时候,总会有顺利的开始,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他。”
“会是这样吗?”
“相信我,孩子,因为天地自然希望万事万物顺应追随它们的天命。”
少年站直了身子,露出微笑:“我知道了,我要回到小镇,把我的家当卖掉,然后我会找一个商队,跟着他们一直向南。”
第二章
那一天是个节日,街上挤满了人,每个人脸上都喜气洋洋。少年坐在客栈门前,黄昏时的暖风吹在他脸上,风里没有沙砾,还带着一股甜香,让他觉得非常惬意。
他记得一年以前,自己在沙漠里遇到的那个牵着牛的老人,老人告诉他关于天命的秘密,告诉他当一个人开始下定决心追随自己的天命的时候,会有看不见的手推动他。这些都没错,开始确实很顺利,他把房子卖给了父亲的一个老朋友,人家答应帮他好好保存那些书。接着就有一个商队路过小镇,继续向南。商队老板答应带上少年,他甚至听说过一个有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而他开出的价钱恰好少年可以支付。如果少年愿意一路上帮着抬抬扛扛,生火打水,还可以省下伙食费。
但是老人没有告诉他,有顺利的时候,也就会有不顺的时候,那只看不见的推动的手有时候也会挡在前方成为阻力。当他们到达第一座城市的时候,少年就病倒了,商队老板把他扔在这家小客栈里,甚至没有留下一点盘缠。
客栈的老板心肠不坏,他把少年安置在柴房,还给他请了大夫。但他毕竟是做生意的,因此等病好了之后,少年发现自己已经身无分文,还欠下客栈老板一笔不大不小的债。
“你愿意为我干活吗?”客栈老板问少年,“虽然我客栈里不缺人手,但多个人跑腿打杂倒也无妨。”
“谢谢你收留我,”少年说,“我愿意多做一些活,早点把欠你的钱还清。因为接下来我还想攒钱去南边,我要找一个有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
老板笑了起来:“我听说过那座城市,你不知道它有多远,如果你只是为我跑腿打杂,大概要五年才能攒够盘缠。”
那一刻,客栈老板看见少年眼睛里的光芒熄灭了,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五年几乎就是一生那么长。
“就在几十天以前,”少年辛酸地想,“我还有一座小屋,一些书,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将来很有希望成为一个石匠,而且是少有的能够读懂自己刻的经文和祷词的石匠。但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
那一刻他想过半夜里偷偷逃走,他隐约还记得回小镇的路,即使没有盘缠,他也可以沿路打工,回去的路要近得多,也总归好走一些。等回到镇上,也许父亲的朋友会暂时把房子借给他住一阵子,直到他拿到第一笔工钱,可以租下房子。而且他的书还留在房子里,生活会回复原样,白天他干活,晚上他读书,将来总有一天能当上石匠。
但他知道,如果自己这样做了,以后的日子里他将永远是一个欠债的人,欠客栈老板一笔钱,也欠自己一个关于宝藏的梦想。然后他又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是的,五年的时间是很漫长,但父亲却把这个梦想藏了一辈子,上十个五年。少年很爱自己的父亲,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再像父亲一样过一辈子了。
他已经跟随过北斗星斗柄指示的方向,听到过关于天命的说法,遇到了牵牛的老人,走过了沙漠,来到了第一座城市,看到了之前不曾见过的风景。
于是他说:“我为你干活,我还会写字和算账,等把欠你的钱还清了,我就继续朝南走。虽然没有盘缠,但我总能够想办法到那座城市的。”
“随便你。”老板说,“在我年轻的时候,也曾想过要把这间祖传的客栈卖掉,去当一个水手。但现在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那么做。”
“那是因为成为水手不是你的天命。”少年想起牵牛的老人的话,不禁脱口而出。
老板看了他一眼:“我很惊讶,你这个年纪的孩子会说出‘天命’这个词。我们一般认为,人要到五十岁才能知天命,那正是我现在的年纪。而我可以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天命,就是你必须接受甚至忍受的一切。”说到这里,他几乎有些生气了。
“他心里的铜镜已经被磨损了。”少年想道。他觉得自己能够体会到老板的心情,因为他没有追随自己的天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所以他会反感追随天命的念头,虽然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反感。
“如果我回到小镇,我也会成为这样的人。每当我听到关于梦想和宝藏的故事,我就会觉得痛苦和反感,因为我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找到自己的宝藏。”少年这样想。在这样想的时候,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内心深处某些东西正在变得坚强起来。在他年轻的心中,天命不只是忍受和接受,天命是更加生气勃勃,充满希望,具有无限可能性的东西,是与天地自然的灵魂力量同在。于是光芒和生机又回到了他的眼睛里,“即使我一无所有,还欠了一笔债,至少我还有一个关于宝藏的梦想,而在南方还有一个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在等着我。”
就这样,少年在客栈里干了一年。北斗七星的斗柄从南转到北,又转回了南边。他仍然住在柴房,每天第一个起床,把院子打扫干净,然后去巷子口挑水。客栈隔壁是一家印书作坊,少年挑水的时候总是多跑一趟,帮作坊里也挑上,因为他从作坊里借书———这些书和当年老先生留给他的书大异其趣,但少年也还是看得半懂不懂。
客栈里住着一个老镖师,每天起得也很早,起来会练一会儿拳,少年觉得有趣,每每看得出神。老镖师闲着也是闲着,索性教他和自己一起练。少年悟性很好,一年下来已经似模似样了。于是他的习惯就变成了这样:早上练拳,白天干活,晚上看书。
少年很好奇,眼睛里特别有活儿。跟厨房里的师傅学做菜,从切菜练起,有石匠功夫做底子,不久便运刀如飞,大师傅看在眼里,不动声色,但每次做少年喜欢吃的酱牛肉,都切一块最好的偷偷塞给他。他又跟着老板学记账算账,虽然算得慢了点,但从不出错,还每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看起来舒服。不久老板就对他完全放心了,偶尔出趟门,就安排他代自己记账算账。就连请个木匠师傅打家具,他都跟着学刨木头,家具打完了,他刨出来的木花已经是一整片不带卷的……一年下来,客栈里的人都喜欢他,就连最挑剔难缠的老板娘,过年时照客栈的老规矩,给他做了身新衣服,他还谢了又谢,谢得老板娘都过意不去了,悄悄和老板商量:“真是个好孩子,要不等咱家小妞妞大了,就把他招赘了。”
那一年老板家的小妞妞芳龄四岁,所以老板只是捻着胡子笑笑,没接话。但过完年,给少年每个月的工钱里多算了二十个大子儿。所以一年之后,少年欠客栈的钱,已经还得差不多了。此外,他还有了一身新衣服、学会了一套拳脚、切葱末姜丝、算账和记账,还有刨木头。
更重要的是,在客栈里,他见到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
他见到了走南闯北的小商贩,会用各地的方言吆喝:“来一来看一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见到了杂耍班子和戏班子,他们住下来后,就在后院里练功,走索、飞刀、吊嗓子、甩水袖……见到了玩蛇的身毒人,黝黑干瘦,头上包着白布,坛子里装着色彩斑斓的毒蛇;还有比身毒人更黝黑的昆仑奴,厚厚的嘴唇,耳朵上戴着巨大的铜环;还有一次,店里来了几个金发碧眼的番邦人,还不太会说话,要什么都靠在纸上画,用的是一种奇怪的鹅毛一样的笔……有时候少年觉得,即使不是为了宝藏,即使生了场大病丢了盘缠,也值得离开小镇,出来这么一趟。
“而且在小镇之外的世界里,我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每天睡觉之前,想到这一点,少年就觉得非常安心,以前他只有一间小屋,但现在他有了一个隐约有点像家的地方。
但正因为如此,当他意识到自己欠老板的钱快要还完的时候,反而觉得有点不安起来,就像晴朗的天空里,远远地出现了一片乌云的影子。
这一天客人不多,老板的账也比平时清得早,打算晚饭前出去溜达一圈。看到少年坐在客栈门前,忽然改变了主意,叫上他和自己一起出门。
他们一直溜达到南城城墙边,老板带着少年爬上了城墙,傍晚的阳光还是有些晃眼,照着护城河的水面波光粼粼,河边一带垂柳正是最枝繁叶茂的时候。少年已经知道,这座城市距离他来的小镇其实只有两天的路程,但仅仅两天,风景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离那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已经近了两天的路程,可这两天他却走了整整一年。而且不知为什么,在这一刻,他不太愿意想到那座城市。
正在这时候,老板问:“那么,你到底怎么打算呢?”
少年看着他,不知怎么回答,老板接着说:“你是继续往南走呢,还是留下来,或者打算回去?”
少年仍然不知如何回答。
“我年轻的时候去过东边,”老板自顾自说道,“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大海,也是唯一的一次。我们这里原来一直缺水,这几年才渐渐好起来。所以当时的我一下子看到那么多的水的时候,都惊呆了。然后我又看到那些船,船上的那些东西……就是那时候我动了念头,想要做个水手。
“可我打小学的就是做客栈老板,我也只会做客栈老板。从头再学着做水手,这个念头未免太荒唐,再说也不能把家传的客栈扔下不管,而且家里也正在商量着给我订亲。所以我在海边转悠了几天,每条船都上去看了一遍,之后还是回来了。
“那已经是三十多年以前的事了。”老板叹了口气,“每次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说《三下西洋》,我都从第一回听到最后一回;每次有出过洋的商队来这里,我都给全城最低的折扣,邀他们来住;我还买了好些贝壳、海螺,还有船的模型,为这老婆没少数落我。但我还是一点点地忘记了海的样子,我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我只在海边呆过几天,而且现在我老了。”
说到这里,他看着少年:“如果你打算回去,我就借你一笔钱做本,你可以做个小生意,说不定过几年就成了你们镇子上最有钱的人;如果你打算留下来,我每个月给你再加半吊工钱,还教你怎么当一个客栈老板,谁知道呢,没准你以后也会有自己的客栈。”
“如果我继续往南呢?”
“如果你继续往南,日后想起你来,我就会想,如果当年咬咬牙上了船,又会怎么样?当个水手有什么难的,未见得就会比当客栈老板更难。你从沙漠来,应该知道海市蜃楼,听说海上也有,不过我没见过。如果你继续往南,每次我想到你,就会想到自己从没见过的海市蜃楼,还有所有那些我在海边听说过的奇妙玩意儿。然后我就会骂,他奶奶的这个小混蛋,也不知现在是死是活。但说不定我会为你骄傲,说不定将来我们客栈里的每个伙计,都会得意洋洋地吹嘘,说你曾经在我们客栈干了一年。”
少年的眼睛湿润了,傍晚的风吹过他的脸颊,风里没有沙砾,带着不知名的花的甜香。一群洗衣的少女从护城河边往回走,她们清脆的笑声远远传来。
少年说:“我要继续往南走。”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仿佛遥远的南边的那座城市,一下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石桥闪闪发光,芍药迎风摇曳,他的宝藏正在桥头的芍药丛下等着他。
客栈老板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很满意的样子:“他奶奶的,你还真是个小混蛋。”
第三章
少年上路的时候,开始有消息说南边不太平。随着他往南走,消息越传越真。走到第五天的时候,他遇到了第一群逃往北边的人,越往南走,路上的人越多,情形越混乱。
从那时候开始,少年总能在路上找到活儿干,他帮人照看孩子和行李、支帐篷、饮马和喂马、修理独轮车和马车、打土灶、打水、做饭。非常时期,官道成了个流动的客栈,少年在客栈里学会的所有本事都派上了用场,甚至包括老镖师教的拳脚功夫。有一天一大早,他和一个小毛贼打了起来,居然三拳两脚就把小贼制服了,小贼乖乖地把个绸缎小包袱给了他。
包袱里都是珠宝首饰,少年从没有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的东西,为了等包袱的主人,他在路边耽搁了半天。主人家感谢他,送了他半个月的干粮,还有一颗珍珠。
有了干粮和珍珠,少年不必再找活儿干了,然而路上需要帮助的人越来越多,他仍然走走停停。走到后来,整条官道上的人都在往北,只有他一个人往南走,像是一条逆流的小船。
总有好心的人对他说:“小哥,南边要打起来了,去不得。”少年仍然继续往南;再往后,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当兵的越来越多,少年还是继续往南。直到有一天,路被当兵的拦了起来,说是不许老百姓往南去了,再往前就是江了,军队就驻在江边,和敌军隔江相望。
少年想了想,问拦住自己的小兵:“那我要当兵,行吗?”
小兵把他带到一个军官面前,军官让他脱得只剩小衣,捏了捏他的胳膊腿,问他会不会功夫。少年把老镖师教的那套拳打了一遍,还没打完,军官就说“行了”。
就这样,少年当了兵。他们给了他一个头盔(倒过来可以当饭盆)、一双靴子、一件粗灰布大褂(胸口画了个圆圈写着“兵”字)、一只白木棒、一个枪头、一小块磨刀石和一个水囊。那个小兵又带他去买了席子和铺盖,告诉他在哪里打饭,哪里睡觉,哪里操练。这么着,他就算当上兵了。
少年发现,当兵的日子比客栈里还要轻松。他仍然最早起来,主动挑水,然后打一套拳。上午他们点卯、操练,下午就没事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离开军营。因为营帐里晚上不点灯,看不了书,所以少年总是下午坐在校场边看书。
他离开客栈的时候,印书作坊的人送了他两本书,比他看过的那些书都要好懂。少年看得很开心,但又有点担心,因为既然他看得懂,就没法像以前一样翻来覆去地看了,那么等这两本书看完了之后,他就没有书看了。所以他看得很慢,很仔细,就好像把好东西省着吃一样。
其他当兵的看到他居然能看书,开始都很奇怪。渐渐地,有人找他帮忙读信和写信。到后来,整片兵营的人都来找他读信写信,少年写字一直很慢,往往一封信要从下午写到掌灯时分。和他睡一个帐篷的几个小兵,帮他用木头箱子钉了个小桌子,又找来油灯、蜡烛、笔墨纸砚。这样一来,少年晚上写完信之后,也可以看一会儿书了。
少年帮人写信不收钱,所以找他写信的人,通常会打一角酒,带二两花生米请他们帐篷的人。就这样,少年学会了喝一点酒,也听到了很多当兵的喝酒时吹牛的故事。比如说某次厮杀完之后,命令就地休息,有人随便找了块砖头当枕头,醒来后发现枕着一颗人头;再比如说,有人被砍了脑袋还浑然不知,依旧回营吃饭,粥碗里映出自己的模样,才大叫一声倒地;或者这次敌军从南方调来了巨大的怪兽,长着长鼻子和长牙……没人找他写信的时候,少年就把这些故事记下来。因为他虽然不相信,却觉得这些故事很有趣,而且将来到了别的地方,他也会成为一个有故事可讲的人了。
他还给客栈老板写过两封信,老板没有回信,但给他捎来一身新衣服,和一大包熏肉干。
就这样,北斗七星的斗柄又开始慢慢朝北转了,少年虽然当了兵,但一直没法继续往南走。他知道往南半天就可以到江边,过了江,就离那座埋藏着他的宝藏的城市不远了,可就这么短短的一段路,他又被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挡住了。
但是这一次少年学会了耐心等待,因为他曾经用一年的时间走完两天的路程。有的时候,回想起牵牛的老人的话,“总有些人足够坚强,能将这种磨损的力量,转变为砥砺意志的力量,最终用来真正实现自己的天命。”他就会情不自禁地冒出一点以前不敢想的大胆的念头,说不定自己也是这些“足够坚强”的人中的一个呢。
而他已经知道,有的时候,坚强意味着忍耐和等待。
有一天下午,难得没人找他读信和写信,少年坐在校场边看书。那两本书他已经看了一遍了,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即使是很好懂的书,再看一遍的时候,也能够看出新的东西来。
“这倒是稀罕事儿,一个当兵的能读书。”有人在他身边说。
少年抬起头,看到一个中年书生站在他面前。书生以一种惯于发号施令的态度,不由分说地把书从他手里拿过去,翻了翻,笑了起来:“你倒是和我说说,这书里讲的啥?”
书很厚,要用简单的话说明白并不容易,少年想了想,说:“讲的是一些知道自己天命的人,如何履行它的故事。”
这个回答显然出乎书生的意料,他的眉毛威严地挑了起来:“你这个小毛头,竟也知道天命。那你倒是和我说说,天命又是什么?”
少年回忆起牵牛老人的话:“天命就是一个人发自内心想要去做的事情,又是人心中的一面铜镜,映出你最真实的样子。”
书生饶有兴趣地在少年身边坐下:“这话虽然孩子气,却也有道理。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孩子。”
少年很久没有对人讲起过自己的故事了,但书生的神情里有一种不容抗拒的威严,于是他对他说了自己的来处、自己和自己父亲的梦、住在酒馆后面的女人、牵牛的老头、往南的商队和客栈老板;说了自己怎样一路走来,用一年的时间走完两天的路程,逆着北上的人群向南,为了向南而当兵……书生很认真地听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喝了两口,大笑起来:“真痛快!很久没听过这么痛快的事了,好儿郎!”
他把酒葫芦递给少年,少年发现葫芦很沉,雕着精美的花纹,他也喝了两口,酒很烈,但很香醇。书生又问他的姓名,他也说了。
那天晚上,少年发现兵营中有一种兴奋骚动的气氛,大家都在说今天将军来了他们营中。但他不知道,自己下午遇到的那个中年书生,就是将军。
两天后,将军派人来找少年。
被彻底搜查一番之后,有人带少年来到将军的大帐,帐门口白袍金甲的小校,好奇地看着他,因为将军吩咐要单独见他。
将军的大帐像一间书房,桌上堆满了文书,两排大柜子里也都是书。少年胆战心惊地站在帐中,拼命回忆那天下午自己和将军说的话里,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直到将军转身看他,他才放下心来。
因为他看见将军的眼睛里有点笑意。
将军示意他走近自己,让他看一张摊开在桌上的地图,并问他会不会看地图。少年摇摇头,将军便开始教他,什么代表山、什么代表河流、什么代表道路,怎样看方向。少年默默地用心牢记,但还是不明白为何将军要告诉自己这些。
然后将军给了他一张小一些的地图,用红笔在一个地方点了一点:“现在你在这里。”又在另一个地方点了一点:“这就是你梦中的城市,有二十四座石桥。”
少年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血冲上他的脸颊,他睁大眼睛看着将军。将军点点头:“是的,我会派两名斥候,用小船送你过江,你若是足够机警,能绕过敌军的军营,凭着这张地图,便可以到那座城市去了。”
“可是,可是……”少年结结巴巴地说,“为什么呢?”
将军大笑起来:“难道不是你告诉我说,天地万物希望每个人实现他的天命?若是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天地万物的灵魂都会与你同在?”
“我知道我在冒险,”他又说,“可能你是个细作。但那又何妨?我喜欢你的故事,倘若一个细作能这样懂得天命,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来,也值得我放他一马。”
然后,他把一份纸笔放在少年面前,说:“你不知道你遇到的牵牛老人是谁,但是我知道。他说,没有人能不付出代价就实现自己的天命。我不能违背这样的古之圣贤的话,所以我要你给我写个字据,倘若你真找到宝藏,须分我三成。”
少年写下字据。
将军小心地把字据收好,本想挥手让少年离去,但想了想,又说:“你已经聆听过古之圣贤的教诲,我再说什么都显得多余了。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一句经验之谈,使一个人实现自己天命的力量,有时候是推动的,有时候是阻碍的,但都是天命之所在。同样的,这种力量并非总是光明和正直的,有时候,它也会表现为谎言、杀戮、阴谋甚至妥协屈服。但正如圣贤所说,凡人用他们的标准衡量天命的轻重,凡人也用他们的标准衡量天命的是非黑白。殊不知在天地万物眼中,天命就是天命!既然非做不可,那么纵千万人,吾往矣!”
说到这里,他不禁重重地拍了一下书桌,震得砚台和文书摇动。
然后他看见少年困惑而震撼的眼神,转而笑道:“是啊,我何必对你说这些呢?但是孩子,我想让你明白,知道自己的天命,并履行它的人,并不只有你一个啊。”
说着,他在少年背后重重地拍了一下:“祝你好运!我的小兵。”
第二夜,将军派来的斥候,带着少年悄悄地乘船渡江。
第四章
渡江的时候,少年的心中充满了狂喜,他发自内心地感谢天地万物间所有的力量———使他知道天命的力量,推动他朝自己的天命走去的力量;他感谢一路走来的每一步,每一时刻,无论是顺利还是艰难,无论是欢喜还是悲伤。但是,当两名斥候把他放在岸上,然后掉转船头回去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眼前的黑暗中,有两双眼睛正盯着自己。
少年的心一下子变得冰凉,血液都凝固了。虽然斥候们尽量把船划得远离敌军主营,虽然他只当了几个月的小兵,他也知道,在这里被人看到,就意味着死亡。
那两双眼睛的主人显然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什么人,一道火折子被点亮,立刻又被扑熄了,电光石火的瞬间,少年看见两张慌张的脸。而他知道自己的脸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疯了!被人看见怎么办?”其中一个低声呵斥另外一个,带着很重的南方口音。
“那边过来的,怎么办?”另一个慌慌张张地说。
少年的第一反应是跑,但周围漆黑,他不知该往哪里跑,这时他看到那两双眼睛里,升起了杀意。
“做了他!”第一个说。“没时间了!”另一个说。少年忽然明白过来,他们是逃兵。
事后回想起来,他都不明白自己当时何以那么冷静,就好像是有另一个自己,从身体里脱出来,高出头顶那么几寸,看着自己的所作所为,看着他把手伸进怀中,摸到那颗珍珠,微微一笑:“二位大哥,行个方便,既然要跑路,多点盘缠总没坏处。当兵的哪个不是穷得叮叮当当,不是人干的营生。既然不卖命了,管我是从哪边来的,是不是?见面是缘分,放兄弟一马。二位别小看这颗珠子,也能当个几十两,多的我也没有了,要是骗你们,就叫我当兔子佐酒去。”
他学着军营中同伙们喝酒吃花生米时说话的口气,两个逃兵被他一时说傻了。其中一个战战兢兢地双手捧过珍珠,夜色中,珍珠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少年看见,那两双眼睛变亮了。
“不行,还是得做了他,不然万一他被人逮住,供出我们怎么办!”一个还不放心。
另一个犹犹豫豫地问:“那、那、那你杀过人吗?”
被问的人愣住了:“没,没,你呢?”
“大哥,我连鸡都没杀过啊。”
“啊呸!”
说话间两人一溜烟跑了,少年瘫坐在地上,冷汗涔涔。但恐惧过后,他又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骄傲。当他在小镇上,还是一个石匠学徒的时候,在最荒诞的梦里,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一天面对这样的情形,还能死里逃生。这种骄傲让他无声地笑了起来,笑得浑身颤抖,笑了很久很久。
那一夜之后,少年没有再遇到什么阻碍,他继续向南,风景越来越不同,他从没见过那么蓝的天,那么清的水,那么茂密的花草树木。食物、房子和人们说话的口音也全然不同。在这里,每个人都知道那座城市,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而曾经一度,他以为这样的城市只是一个梦。
少年最终到达那座城市时,又是一个黄昏,温暖的风拂在他的脸上,风里饱含着水汽,带着甜美的花香。这座城市几乎就是建在水面上的,水光荡漾,城市宛如梦境。
少年看见的第一座石桥,桥头就开着一大丛芍药花,和石窟壁画上被供在宝瓶中的芍药花完全不同,开得疯狂又放肆之极,看在少年眼中,是这世上最美丽的景象。
他笑着跑向石桥,正在这时,他看见不远处的另一座石桥,两边的桥头也都开着大丛的芍药花。
少年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下意识地转向另一边,不出所料,稍远的地方又是一座石桥,桥头也开着大丛的芍药花。
那一夜,少年走遍了这个城市里的二十四座石桥,它们各有特色,每一座都造型优美,桥上的石雕精巧绝伦,唯一相同的是,每一个桥头都开着大丛的芍药花。
这个城市里开满了芍药花。
坐在第二十四座石桥的桥头,少年再一次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时夜幕已经降临,一点一点的星光开始在夜空中闪烁。他看着那无比熟悉的北斗七星,想到那个牵牛的老人,想到将军把他称为“圣贤”,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笑声。“老圣贤,”他在心里对他说:“你知道一切,你知道天命,你知道天地自然、万事万物的愿望和力量,但你恐怕也没想到,这里的二十四座石桥,每一个桥头都开着芍药花吧。”
如果是一年半以前,那个刚刚走出小镇的少年,看到这样的情形,准会觉得不知所措,说不定还会懊丧得哭出来。但现在,少年觉得非常简单,既然每一个桥头都开着芍药花,那就每一处都挖一遍就是了。
“托福托福,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把这二十四座石桥都好好地看一遍。它们都很美,而我归根到底是个石匠的儿子啊。”说着,少年拿起路上就准备好的铁锹,开始在芍药丛下使劲地挖掘起来。
“住手!”忽然传来一声断喝!少年还没闹明白怎么回事,铁锹就被人打落在地。只见人影一晃,他眼前出现一个红红的酒糟鼻子,一双半醉的发红的眼睛,然后他就被人一拳打在鼻子上,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爬起来,又被人在手脚的关节上各捏了一把,立刻手脚无力。在客栈的时候,他曾听老镖师讲过一些江湖上的故事,所以他知道,这次自己遇到了一个武林高手。
这位高手穿着破旧的号衣,胸口画了个圈,里面写着个“更”字,身材矮小,满脸皱纹,一手拎着个小铜锣,一手拿着瓶酒,已经喝得半醉。
少年苦笑:“这位前辈,晚辈哪里得罪了?”
“得罪?”高手更夫啐了一口,“你这小子,岂有此理!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竟然刨桥断路,家中长辈就没告诉你,这等行径,必遭天谴么?今日是撞在老夫手里,且小小教训一番,若教别个更夫撞见,将你捉拿见官去,一顿板子打得你半死。”
少年愣住了,他从没想过,桥头的芍药花竟然是不让随便挖的。
他的宝藏就在某一丛芍药花下,与他近在咫尺,但他却不能挖下去。
老更夫还在喋喋不休:“你说,你为何要毁去这石桥,不说出个缘由,我一样捆你见官。”
少年叹了口气:“我不是要毁去石桥,我是在找我们家的宝藏。”
尽管被打得鼻青脸肿,他还是对老更夫讲了自己做的那个梦,以及自己的父亲做的那个梦。
老更夫听了,哈哈大笑:“傻小子!城中芍药皆为官府所植,年年翻土修枝,倘有宝贝,早被人掘了去,还等你来挖!老夫在你这个年纪,也曾做过一个梦,梦见北方某个小镇,镇外在开凿石窟,石窟分上中下三层,就在最下一层石窟,地字第七十八号的地下,埋着一箱财宝。但哪有人会愚不可及到为了区区一个梦,天南海北、跋山涉水?今天我算开了眼界,真有人愚蠢至此。”
他大笑着离开了。
少年艰难地站起来,手脚酸软。桥头盛放的芍药,仿佛在对他微笑,他也回报以最灿烂的笑容。
因为他找到了自己的宝藏。
尾 声
小镇外的石窟,开凿了很多年,从少年记事时起,他就和伙伴在石窟中玩耍追逐。他熟悉每一座石窟,就像人们熟悉自己院子里的风景。有的时候,玩累了,他就和小伙伴们在石窟中睡着了,苦了大人们一个一个地去找。所以每家的大人,都禁止孩子们天黑后再到石窟去。
但这天晚上,少年又独自一个人来到石窟外,带着一把铁锹。
虽然有僧人看守石窟,但时间一长,所谓看守只是做做样子。少年顺利地找到了地字第七十八号石窟,因为巧得很,这个石窟里的大部分佛像,都是他的父亲雕刻的。
小心地点着一盏灯并挡着不让人从洞外看见,少年开始挖了下去。半个时辰之后,铁锹碰到了个坚硬的东西,一个时辰之后,少年挖出了一个小箱子。
箱子里一半装着金元宝,比许多人一辈子能见过的金子还多,但并没有少年所想象的那么多。可是箱子里另一半东西对他更有意义,那是一匝画在牛皮上的地图、一套精美的罗盘、几把锋利的小匕首,还有一本关牒,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但这没有关系,它的象征意义更大于实际作用,它明白无误地告诉了少年,箱子的主人以前是做什么的,他是怎样积累起财富与宝藏的。
少年在灯下翻看那一匝地图,从将军那里,他学会了辨识地图上的符号,哪里是山脉,哪里是河流,哪里是道路,哪里是城市。地图描绘的是小镇西边的世界,沙漠那一边的世界,没有人到过的国度,有着古怪名称的城市。少年相信,在那里,必然有没有人见过的奇妙而美丽的景象。
后来,所有这些地方,少年都到过,所有这些风景,少年都见到了。而关于他和他的商队的故事,至今还在到处传说着。
引 子
《一千零一夜》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开罗有一个穷人,睡在园中的无花果树下,梦见有人对他说:“你有宝藏在波斯的伊斯法罕,去找吧。”他醒来后便踏上旅程,经历了沙漠、海洋、强盗、窃贼、猛兽和异教徒带来的种种危险考验,来到伊斯法罕,却被巡夜的士兵当作强盗抓了起来,痛打一番。
之后士兵问他来自哪里,为什么而来。他便讲了那个关于宝藏的梦。士兵大笑:“鲁莽轻信的人啊,我三次梦见在开罗有一个园子,园子里有个日晷,日晷旁有棵无花果树,树下有废弃的喷泉,喷泉下埋着宝藏。这是魔鬼捉弄骡子和笨伯的手段,你居然信以为真。”
士兵放走了这个人。他连夜赶回开罗,回到当时做梦的那个园子里,那里正有一个日晷、一棵无花果树和一口废弃的喷泉,他在喷泉下挖掘,找到了宝藏。
后来阿根廷人博尔赫斯将之写成了短篇小说《双梦记》,而巴西人保罗•科埃贺则写成了一部长篇《炼金术士》———这曾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也曾想,如果这一切发生在中国,那又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第一章
开凿石窟的地方,渐渐地形成了一个小镇。
围绕着几处井水,工匠们盖起了简陋的小屋,有些人已经把家眷接了来。商人们便也多了起来,除了雕刻和绘画用的工具、颜料和金粉银箔之外,也开始贩卖布料针线、锅碗瓢盆、孩子的玩具和胭脂水粉。于是出现了小小的铺子,然后是酒馆和客栈,还来了几个年华老去,在别处招揽不到生意的妓女。也许还有小偷,因为有人开始抱怨丢了钱和东西。
目睹这些变化的少年,自己的生活却没有什么变化。
三年前,少年的父亲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去世了,留给他一间房顶破敝的小屋———好在这里天干物燥,有没有房顶关系不大。还留下了一套残缺不全的石匠工具———好在少年还只能帮着真正的工匠打下手,那几件工具也够用了。
白天的时候,少年和其他的学徒们一起工作,活并不重,所以晚上回到家,他还有精神在微弱的灯光下读一会儿书。
是的,少年能够读书,父亲在世的时候,有时会请铁匠铺子外帮人写信、读信和算命的老书生吃饭喝酒,还在他生病的时候周济他。作为报答,老书生教少年认字和写字。开始的时候少年并不情愿,他身边的孩子们都不用学这些,父亲懒得解释,一顿棍棒就解决了问题。少年哭哭啼啼地上了第一堂课,很快就有了兴趣,先是因为可以在同龄的孩子中炫耀,之后是发现了读书的乐趣。
后来,来了一个自称是老书生孙子的人,把老人接走了。临走前,老人把自己的书留给了少年。少年已经把它们都看了一遍,有的地方明白,有的地方不明白,因为再没有人可以请教,他就回过头重新再看一遍。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白天他做学徒的活儿,晚上他读书。
此外,少年的心中还藏着一个秘密———那是父亲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
临死之前,父亲告诉少年:自己年轻的时候,曾经三次做过同一个梦,梦见黑暗的深处,有一个声音对他说:“沿着夏季夜空中北斗七星斗柄所指的方向,一路走去,你会到达一座城市,城市里有二十四座石桥,其中一座桥边开满了芍药花。在那里,你将找到属于自己家族的宝藏。”
“我教给你石匠的手艺,因为此外我什么都不会。但我还让你习字,因为我始终抱着一线希望,也许你能找到宝藏,当你拥有宝藏的时候,如果你读书识字,万事就会大不一样。”父亲这样说。
父亲最后让少年从炕席下摸出一个小小的布包,里面有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那是他一生中积攒下来的全部家当。父亲去世之后很久,少年才意识到,也许在父亲内心深处,也曾经深深地渴望过,听从梦中的声音,沿着夏夜北斗七星斗柄的方向,去寻找那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开满芍药花的石桥,以及桥下属于自己家族的宝藏。
因为少年自己,也开始做关于宝藏的梦。
和父亲的梦有所不同,在少年的梦中,来自黑暗深处的声音,很像父亲的声音,但说的是同样的关于石桥、芍药花和宝藏的话。第三次从这样的梦中醒来,少年决定去找住在酒馆后面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以前是个妓女,到现在也还在接客,也还是很有几分姿色的,只是一只眼睛里长了白色的阴翳,看上去有点人。她却说因为这只眼睛,她能看到“东西”———大家都知道她说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很多人也相信。
所以少年想问问,她能不能解释一下自己做的那个梦。
女人刚刚送走一个男人,半掩着衣襟,襟下掖着条绸绢子,头发蓬着,用牙签剔着牙。看到少年,她笑起来:“小哥,你来这里还早了些吧。”
少年立刻窘了,低下头,嗫嚅着说自己是因为做了一个梦。
女人抽出绸绢子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拂了少年一下:“莫不是梦到了姐姐我吧。”
少年手心里渗出汗来,他想要站起来跑出屋去。但不知为什么还是继续地讲着自己的梦,也许是因为梦中的声音像是他父亲的声音。这时他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也许父亲梦里的声音,也是父亲的父亲的声音;或者父亲的父亲,也曾做过同样的梦。
女人开始认真地听,然后她沉默了一会儿,拿过少年的手,凑到窗前,仔细地看了又看。
最后她说:“有人说梦是世外的人在对我们说话,神仙、妖精或是祖宗;有人说梦是预兆,预示未来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噩梦;还有人说梦是反的,特别是美梦;还有一种说法是你想什么,就梦到什么。”
突如其来的,她开始讲起自己的故事:“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梦到过一个穿着白袍的书生,递给我一枝桃花。所以当我看到有一个穿着白袍子的男人,站在我家院墙的缺口外那棵桃花树下,偷看我荡秋千的时候,我以为这就是梦所预示的事情,就偷偷地跟他跑了。
“我的下场你也看到了,那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有段日子我过得很苦———谢天谢地,总算是被我熬过来了。有时候我会怨恨,如果当年没有做那个梦就好了。可有时候我又想,这辈子好歹也是经历一番来过了。我到过的那些地方,见过的那些世面,相好过的那些男人,当年留在家里的姐妹,怕是做梦也想不到,而我也有过快活的时候,那真的是快活。
“所以再回想当年的那个梦,我又觉着是自己想要那么个男人,所以就做了那么个梦。我天生不是做正经女人的,生在好人家里也没有用———这就是命,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命。人不能跟命对着干,不是因为命太强,人逆不过;是因为人做不成自己不是的那种人,归根到底,人逆不过的是自己。”
说到这里,她把少年的手指合拢,让他捏成拳头,然后握住,说:“小哥,其实你本不必来找我,你自己心里有数,这里留不住你了。该往哪里去,做什么,不是都一清二楚了么?”
少年吃惊地看着她:“莫非真有宝藏不成?”
“那我就不知道了,那是你的梦,你心里的念头,你想做的事情———我不知道。”
“可是我从没去过外面,我甚至不认得路。”
“出了镇子就是外面,有什么稀罕的。不认得路的话,北斗七星你总认得吧,夏天的时候,它的把儿指的是南边,秋天指西、冬天指北、春天指东,甭管在哪儿,看得到星星就迷不了路。”说到这里,她好像忽然想起来了似的,笑了起来,说:“要是你没有钱,我倒是可以借你些。不过那你得给我立个字据,将来你若真的找到宝了,得分我一成。”
少年发觉她最后笑起来的样子和之前全然不同,就像之前那个和气而睿智的女人突然消失了,变回成一个普通的半老的妓女,笑容里透着算计,让他很不舒服。少年虽然单纯,但并不傻。于是谢绝了她,留下两个铜板,离开了她的屋子。
那天晚上少年仍然像往常一样看书,也仍然看得似懂非懂,直到两个字忽然跳入他的视线:知命。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两个字,但却是第一次意识到其中有某种和他有关的含义。原本他以为书上所写的,都是古老而遥远的智慧,关于一些伟大的人物与重要的故事,与他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的生活毫不相关。然而就在今天,一个比他更卑微的半老的妓女,在午后的窗前,握着他的手,对他说的所有的话,似乎都在这两个字里找到了答案———知命。
但是他该如何得知呢?透过破敝的屋顶,他看得到北斗七星,现在正是夏季,斗柄指着南方,或许他应该按照梦中所说,跟随斗柄的方向,去寻找宝藏。但那就意味着离开这个小镇,离开他从小熟悉的一切,几乎一无所知也一无所有地走进大千世界。
尽管在小镇上他只是个贫寒的孤儿,但白天他可以给石匠打下手,晚上他可以读书,还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而正在开凿的石窟规模如此巨大,在山崖上无休无止地伸展开去,来自虔诚信徒的供奉源源不绝,足够养活一代又一代人。
他明白了为什么父亲把小布包藏在炕席底下,把梦境埋进心底,到临死前才吐露。或许他也应该像父亲一样,继续积攒铜板,在足够多的时候换成银豆子,藏在炕席底下,等到去世前再交给他的儿子。又或许他父亲的父亲也是这样做的,这个梦就一直在父子之间传下去,既然不是从他开始,也没有理由必须由他来实现。
想到这里,少年似乎释然了,他把手伸到炕席底下,摸了摸那个布包,心满意足地睡着了,因为他知道北斗七星再也不会用斗柄的方向诱惑他,而明天仍将是他熟悉的日子。
然而第二天,他醒得比平时早得多,起床之后,他做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他没有去拿装石匠工具的木头箱子,也没有包上上工时的灰布包头,而是装了一皮囊水,又包了几个馕揣在怀里,独自走出了小镇。
很快,小镇就消失在沙丘的那边,整个世界只剩下沙砾和碎石,这不是少年第一次离开小镇,但他试图想象自己不会再回头,一直向南,远远地离开小镇,也许不再回来。却发现这对自己来说太难了。
“我太渺小无能了,我甚至不能走出沙漠,怎么可能找到那有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更别说什么宝藏了。”少年对自己说,说着,他转过身,准备回到小镇。
他翻过一个沙丘,忽然发现来时空荡荡的沙漠上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一棵树,树下坐着一个老人,老人身边还跪着一头牛。
老人对他招了招手。
少年揉了揉眼睛,确定这不是幻觉。他第一个反应是想跑开,但还是向老人走去。
老人面目慈祥,须发皆白,穿的衣服有些古怪,说话的口音也有些古怪。他对少年说:“孩子,譬如我告诉你那宝藏确实存在,你是否就能下定决心了呢?又譬如我告诉你再也回不到小镇上了,你是否也能下定决心了呢?”
少年大吃一惊,他立刻觉得这是一个骗局,老人是和酒馆后面的那个女人串通好了来戏弄他的。但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是一个帮石匠打下手的小工,只有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老人见少年不回答,就折了一根树枝,开始在地上写字。
他写了三个字:知天命。
少年睁大了眼睛,他问:“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老人回答。
看到少年露出困惑的神情,老人笑了笑:“这个问题很重要,但并不急迫,人们很难太早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所以我通常教他们从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开始,比如你想做什么?你想要什么?你想到什么地方去?”
他看着少年,说:“现在你回答我,孩子。”
少年发现面对老人的时候,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变得很容易了,他说:“我想要去看那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我想去看桥边的芍药花,也想找到宝藏。”
他见过桥的样子,在石窟的壁画上,画匠们描绘从极乐世界通往人间的金碧辉煌的桥梁,壁画上也有芍药花,插在供奉者精巧的花瓶中。但少年从未真正见过它们,他从未离开过小镇。
“我想看到更广阔的世界,去到人们无法想象的遥远的地方,看到人们无法想象的美丽的景象。”
“我的牛已经很久没有喝水了,如果你把皮囊里的水都喂给它,我就告诉你该怎么做。”
少年看了看老人身边那头睡眼惺忪的老牛,有些犹豫:他已经走出镇子很久了,整整一个上午,他也没怎么喝水;如果把皮囊里的水都喂了牛,等他走回家的时候,大概就要渴得半死了。
这时他想到了住在酒馆后面的那个女人,于是他说:“如果你告诉我怎么做,我就给你立个字据,把宝藏的一成给你。”
老人不动声色:“还没有到手的东西不能算作代价,我从没见过有人能不付出代价,就找到自己的天命。”
少年立刻解下皮囊递到老人手里。
老人便缓缓地说:“所谓天命,就是你真正想去做的事情,每个人在你这个年纪,都知道自己的天命是什么。”
“即使是我的父亲?即使是酒馆后面住的那个女人?”少年不由得想到。
老人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说:“是的,即使是他们,在你这个年纪,一切也都是可能的。只不过随着时光流逝,别的东西开始掺杂进来,就像沙砾,一点点磨损铜镜的表面,最终把天命给湮没了。
“对这种磨损,大多数人无能为力,他们甚至渐渐地意识不到铜镜已经失去了光芒,甚至忘记了自己胸中曾有一面铜镜。但总有些人足够坚强,能将这种磨损的力量,转变为砥砺意志的力量,最终用来真正实现自己的天命。”
“可是,那样的天命该是多么伟大的事业啊,我的梦和它比起来,难道不是微不足道的吗?”少年敬畏中带点羞愧地问。
“凡人用他们的标准衡量天命的轻重,但在天地自然看来,每一样被真诚地渴望的东西,每一件发自内心想要实现的梦想,都是天命的组成部分。它们统一到天地自然之间,形成类似灵魂的东西,当你开始追随你的天命的时候,那个灵魂也就与你同在了。”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呢?”少年仍然觉得惶恐,“难道我现在就一直向南走去?但是那样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沙漠里的一具干尸。”
老人笑了:“既然你知道,那你同样应该知道怎么做。当一个人开始下定决心追随自己的天命的时候,总会有顺利的开始,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他。”
“会是这样吗?”
“相信我,孩子,因为天地自然希望万事万物顺应追随它们的天命。”
少年站直了身子,露出微笑:“我知道了,我要回到小镇,把我的家当卖掉,然后我会找一个商队,跟着他们一直向南。”
第二章
那一天是个节日,街上挤满了人,每个人脸上都喜气洋洋。少年坐在客栈门前,黄昏时的暖风吹在他脸上,风里没有沙砾,还带着一股甜香,让他觉得非常惬意。
他记得一年以前,自己在沙漠里遇到的那个牵着牛的老人,老人告诉他关于天命的秘密,告诉他当一个人开始下定决心追随自己的天命的时候,会有看不见的手推动他。这些都没错,开始确实很顺利,他把房子卖给了父亲的一个老朋友,人家答应帮他好好保存那些书。接着就有一个商队路过小镇,继续向南。商队老板答应带上少年,他甚至听说过一个有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而他开出的价钱恰好少年可以支付。如果少年愿意一路上帮着抬抬扛扛,生火打水,还可以省下伙食费。
但是老人没有告诉他,有顺利的时候,也就会有不顺的时候,那只看不见的推动的手有时候也会挡在前方成为阻力。当他们到达第一座城市的时候,少年就病倒了,商队老板把他扔在这家小客栈里,甚至没有留下一点盘缠。
客栈的老板心肠不坏,他把少年安置在柴房,还给他请了大夫。但他毕竟是做生意的,因此等病好了之后,少年发现自己已经身无分文,还欠下客栈老板一笔不大不小的债。
“你愿意为我干活吗?”客栈老板问少年,“虽然我客栈里不缺人手,但多个人跑腿打杂倒也无妨。”
“谢谢你收留我,”少年说,“我愿意多做一些活,早点把欠你的钱还清。因为接下来我还想攒钱去南边,我要找一个有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
老板笑了起来:“我听说过那座城市,你不知道它有多远,如果你只是为我跑腿打杂,大概要五年才能攒够盘缠。”
那一刻,客栈老板看见少年眼睛里的光芒熄灭了,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五年几乎就是一生那么长。
“就在几十天以前,”少年辛酸地想,“我还有一座小屋,一些书,几粒银豆子和几十个铜板,将来很有希望成为一个石匠,而且是少有的能够读懂自己刻的经文和祷词的石匠。但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
那一刻他想过半夜里偷偷逃走,他隐约还记得回小镇的路,即使没有盘缠,他也可以沿路打工,回去的路要近得多,也总归好走一些。等回到镇上,也许父亲的朋友会暂时把房子借给他住一阵子,直到他拿到第一笔工钱,可以租下房子。而且他的书还留在房子里,生活会回复原样,白天他干活,晚上他读书,将来总有一天能当上石匠。
但他知道,如果自己这样做了,以后的日子里他将永远是一个欠债的人,欠客栈老板一笔钱,也欠自己一个关于宝藏的梦想。然后他又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是的,五年的时间是很漫长,但父亲却把这个梦想藏了一辈子,上十个五年。少年很爱自己的父亲,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再像父亲一样过一辈子了。
他已经跟随过北斗星斗柄指示的方向,听到过关于天命的说法,遇到了牵牛的老人,走过了沙漠,来到了第一座城市,看到了之前不曾见过的风景。
于是他说:“我为你干活,我还会写字和算账,等把欠你的钱还清了,我就继续朝南走。虽然没有盘缠,但我总能够想办法到那座城市的。”
“随便你。”老板说,“在我年轻的时候,也曾想过要把这间祖传的客栈卖掉,去当一个水手。但现在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那么做。”
“那是因为成为水手不是你的天命。”少年想起牵牛的老人的话,不禁脱口而出。
老板看了他一眼:“我很惊讶,你这个年纪的孩子会说出‘天命’这个词。我们一般认为,人要到五十岁才能知天命,那正是我现在的年纪。而我可以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天命,就是你必须接受甚至忍受的一切。”说到这里,他几乎有些生气了。
“他心里的铜镜已经被磨损了。”少年想道。他觉得自己能够体会到老板的心情,因为他没有追随自己的天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所以他会反感追随天命的念头,虽然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反感。
“如果我回到小镇,我也会成为这样的人。每当我听到关于梦想和宝藏的故事,我就会觉得痛苦和反感,因为我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找到自己的宝藏。”少年这样想。在这样想的时候,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内心深处某些东西正在变得坚强起来。在他年轻的心中,天命不只是忍受和接受,天命是更加生气勃勃,充满希望,具有无限可能性的东西,是与天地自然的灵魂力量同在。于是光芒和生机又回到了他的眼睛里,“即使我一无所有,还欠了一笔债,至少我还有一个关于宝藏的梦想,而在南方还有一个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在等着我。”
就这样,少年在客栈里干了一年。北斗七星的斗柄从南转到北,又转回了南边。他仍然住在柴房,每天第一个起床,把院子打扫干净,然后去巷子口挑水。客栈隔壁是一家印书作坊,少年挑水的时候总是多跑一趟,帮作坊里也挑上,因为他从作坊里借书———这些书和当年老先生留给他的书大异其趣,但少年也还是看得半懂不懂。
客栈里住着一个老镖师,每天起得也很早,起来会练一会儿拳,少年觉得有趣,每每看得出神。老镖师闲着也是闲着,索性教他和自己一起练。少年悟性很好,一年下来已经似模似样了。于是他的习惯就变成了这样:早上练拳,白天干活,晚上看书。
少年很好奇,眼睛里特别有活儿。跟厨房里的师傅学做菜,从切菜练起,有石匠功夫做底子,不久便运刀如飞,大师傅看在眼里,不动声色,但每次做少年喜欢吃的酱牛肉,都切一块最好的偷偷塞给他。他又跟着老板学记账算账,虽然算得慢了点,但从不出错,还每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看起来舒服。不久老板就对他完全放心了,偶尔出趟门,就安排他代自己记账算账。就连请个木匠师傅打家具,他都跟着学刨木头,家具打完了,他刨出来的木花已经是一整片不带卷的……一年下来,客栈里的人都喜欢他,就连最挑剔难缠的老板娘,过年时照客栈的老规矩,给他做了身新衣服,他还谢了又谢,谢得老板娘都过意不去了,悄悄和老板商量:“真是个好孩子,要不等咱家小妞妞大了,就把他招赘了。”
那一年老板家的小妞妞芳龄四岁,所以老板只是捻着胡子笑笑,没接话。但过完年,给少年每个月的工钱里多算了二十个大子儿。所以一年之后,少年欠客栈的钱,已经还得差不多了。此外,他还有了一身新衣服、学会了一套拳脚、切葱末姜丝、算账和记账,还有刨木头。
更重要的是,在客栈里,他见到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
他见到了走南闯北的小商贩,会用各地的方言吆喝:“来一来看一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见到了杂耍班子和戏班子,他们住下来后,就在后院里练功,走索、飞刀、吊嗓子、甩水袖……见到了玩蛇的身毒人,黝黑干瘦,头上包着白布,坛子里装着色彩斑斓的毒蛇;还有比身毒人更黝黑的昆仑奴,厚厚的嘴唇,耳朵上戴着巨大的铜环;还有一次,店里来了几个金发碧眼的番邦人,还不太会说话,要什么都靠在纸上画,用的是一种奇怪的鹅毛一样的笔……有时候少年觉得,即使不是为了宝藏,即使生了场大病丢了盘缠,也值得离开小镇,出来这么一趟。
“而且在小镇之外的世界里,我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每天睡觉之前,想到这一点,少年就觉得非常安心,以前他只有一间小屋,但现在他有了一个隐约有点像家的地方。
但正因为如此,当他意识到自己欠老板的钱快要还完的时候,反而觉得有点不安起来,就像晴朗的天空里,远远地出现了一片乌云的影子。
这一天客人不多,老板的账也比平时清得早,打算晚饭前出去溜达一圈。看到少年坐在客栈门前,忽然改变了主意,叫上他和自己一起出门。
他们一直溜达到南城城墙边,老板带着少年爬上了城墙,傍晚的阳光还是有些晃眼,照着护城河的水面波光粼粼,河边一带垂柳正是最枝繁叶茂的时候。少年已经知道,这座城市距离他来的小镇其实只有两天的路程,但仅仅两天,风景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离那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已经近了两天的路程,可这两天他却走了整整一年。而且不知为什么,在这一刻,他不太愿意想到那座城市。
正在这时候,老板问:“那么,你到底怎么打算呢?”
少年看着他,不知怎么回答,老板接着说:“你是继续往南走呢,还是留下来,或者打算回去?”
少年仍然不知如何回答。
“我年轻的时候去过东边,”老板自顾自说道,“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大海,也是唯一的一次。我们这里原来一直缺水,这几年才渐渐好起来。所以当时的我一下子看到那么多的水的时候,都惊呆了。然后我又看到那些船,船上的那些东西……就是那时候我动了念头,想要做个水手。
“可我打小学的就是做客栈老板,我也只会做客栈老板。从头再学着做水手,这个念头未免太荒唐,再说也不能把家传的客栈扔下不管,而且家里也正在商量着给我订亲。所以我在海边转悠了几天,每条船都上去看了一遍,之后还是回来了。
“那已经是三十多年以前的事了。”老板叹了口气,“每次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说《三下西洋》,我都从第一回听到最后一回;每次有出过洋的商队来这里,我都给全城最低的折扣,邀他们来住;我还买了好些贝壳、海螺,还有船的模型,为这老婆没少数落我。但我还是一点点地忘记了海的样子,我有什么办法呢?毕竟我只在海边呆过几天,而且现在我老了。”
说到这里,他看着少年:“如果你打算回去,我就借你一笔钱做本,你可以做个小生意,说不定过几年就成了你们镇子上最有钱的人;如果你打算留下来,我每个月给你再加半吊工钱,还教你怎么当一个客栈老板,谁知道呢,没准你以后也会有自己的客栈。”
“如果我继续往南呢?”
“如果你继续往南,日后想起你来,我就会想,如果当年咬咬牙上了船,又会怎么样?当个水手有什么难的,未见得就会比当客栈老板更难。你从沙漠来,应该知道海市蜃楼,听说海上也有,不过我没见过。如果你继续往南,每次我想到你,就会想到自己从没见过的海市蜃楼,还有所有那些我在海边听说过的奇妙玩意儿。然后我就会骂,他奶奶的这个小混蛋,也不知现在是死是活。但说不定我会为你骄傲,说不定将来我们客栈里的每个伙计,都会得意洋洋地吹嘘,说你曾经在我们客栈干了一年。”
少年的眼睛湿润了,傍晚的风吹过他的脸颊,风里没有沙砾,带着不知名的花的甜香。一群洗衣的少女从护城河边往回走,她们清脆的笑声远远传来。
少年说:“我要继续往南走。”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仿佛遥远的南边的那座城市,一下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石桥闪闪发光,芍药迎风摇曳,他的宝藏正在桥头的芍药丛下等着他。
客栈老板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很满意的样子:“他奶奶的,你还真是个小混蛋。”
第三章
少年上路的时候,开始有消息说南边不太平。随着他往南走,消息越传越真。走到第五天的时候,他遇到了第一群逃往北边的人,越往南走,路上的人越多,情形越混乱。
从那时候开始,少年总能在路上找到活儿干,他帮人照看孩子和行李、支帐篷、饮马和喂马、修理独轮车和马车、打土灶、打水、做饭。非常时期,官道成了个流动的客栈,少年在客栈里学会的所有本事都派上了用场,甚至包括老镖师教的拳脚功夫。有一天一大早,他和一个小毛贼打了起来,居然三拳两脚就把小贼制服了,小贼乖乖地把个绸缎小包袱给了他。
包袱里都是珠宝首饰,少年从没有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的东西,为了等包袱的主人,他在路边耽搁了半天。主人家感谢他,送了他半个月的干粮,还有一颗珍珠。
有了干粮和珍珠,少年不必再找活儿干了,然而路上需要帮助的人越来越多,他仍然走走停停。走到后来,整条官道上的人都在往北,只有他一个人往南走,像是一条逆流的小船。
总有好心的人对他说:“小哥,南边要打起来了,去不得。”少年仍然继续往南;再往后,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当兵的越来越多,少年还是继续往南。直到有一天,路被当兵的拦了起来,说是不许老百姓往南去了,再往前就是江了,军队就驻在江边,和敌军隔江相望。
少年想了想,问拦住自己的小兵:“那我要当兵,行吗?”
小兵把他带到一个军官面前,军官让他脱得只剩小衣,捏了捏他的胳膊腿,问他会不会功夫。少年把老镖师教的那套拳打了一遍,还没打完,军官就说“行了”。
就这样,少年当了兵。他们给了他一个头盔(倒过来可以当饭盆)、一双靴子、一件粗灰布大褂(胸口画了个圆圈写着“兵”字)、一只白木棒、一个枪头、一小块磨刀石和一个水囊。那个小兵又带他去买了席子和铺盖,告诉他在哪里打饭,哪里睡觉,哪里操练。这么着,他就算当上兵了。
少年发现,当兵的日子比客栈里还要轻松。他仍然最早起来,主动挑水,然后打一套拳。上午他们点卯、操练,下午就没事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离开军营。因为营帐里晚上不点灯,看不了书,所以少年总是下午坐在校场边看书。
他离开客栈的时候,印书作坊的人送了他两本书,比他看过的那些书都要好懂。少年看得很开心,但又有点担心,因为既然他看得懂,就没法像以前一样翻来覆去地看了,那么等这两本书看完了之后,他就没有书看了。所以他看得很慢,很仔细,就好像把好东西省着吃一样。
其他当兵的看到他居然能看书,开始都很奇怪。渐渐地,有人找他帮忙读信和写信。到后来,整片兵营的人都来找他读信写信,少年写字一直很慢,往往一封信要从下午写到掌灯时分。和他睡一个帐篷的几个小兵,帮他用木头箱子钉了个小桌子,又找来油灯、蜡烛、笔墨纸砚。这样一来,少年晚上写完信之后,也可以看一会儿书了。
少年帮人写信不收钱,所以找他写信的人,通常会打一角酒,带二两花生米请他们帐篷的人。就这样,少年学会了喝一点酒,也听到了很多当兵的喝酒时吹牛的故事。比如说某次厮杀完之后,命令就地休息,有人随便找了块砖头当枕头,醒来后发现枕着一颗人头;再比如说,有人被砍了脑袋还浑然不知,依旧回营吃饭,粥碗里映出自己的模样,才大叫一声倒地;或者这次敌军从南方调来了巨大的怪兽,长着长鼻子和长牙……没人找他写信的时候,少年就把这些故事记下来。因为他虽然不相信,却觉得这些故事很有趣,而且将来到了别的地方,他也会成为一个有故事可讲的人了。
他还给客栈老板写过两封信,老板没有回信,但给他捎来一身新衣服,和一大包熏肉干。
就这样,北斗七星的斗柄又开始慢慢朝北转了,少年虽然当了兵,但一直没法继续往南走。他知道往南半天就可以到江边,过了江,就离那座埋藏着他的宝藏的城市不远了,可就这么短短的一段路,他又被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挡住了。
但是这一次少年学会了耐心等待,因为他曾经用一年的时间走完两天的路程。有的时候,回想起牵牛的老人的话,“总有些人足够坚强,能将这种磨损的力量,转变为砥砺意志的力量,最终用来真正实现自己的天命。”他就会情不自禁地冒出一点以前不敢想的大胆的念头,说不定自己也是这些“足够坚强”的人中的一个呢。
而他已经知道,有的时候,坚强意味着忍耐和等待。
有一天下午,难得没人找他读信和写信,少年坐在校场边看书。那两本书他已经看了一遍了,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即使是很好懂的书,再看一遍的时候,也能够看出新的东西来。
“这倒是稀罕事儿,一个当兵的能读书。”有人在他身边说。
少年抬起头,看到一个中年书生站在他面前。书生以一种惯于发号施令的态度,不由分说地把书从他手里拿过去,翻了翻,笑了起来:“你倒是和我说说,这书里讲的啥?”
书很厚,要用简单的话说明白并不容易,少年想了想,说:“讲的是一些知道自己天命的人,如何履行它的故事。”
这个回答显然出乎书生的意料,他的眉毛威严地挑了起来:“你这个小毛头,竟也知道天命。那你倒是和我说说,天命又是什么?”
少年回忆起牵牛老人的话:“天命就是一个人发自内心想要去做的事情,又是人心中的一面铜镜,映出你最真实的样子。”
书生饶有兴趣地在少年身边坐下:“这话虽然孩子气,却也有道理。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孩子。”
少年很久没有对人讲起过自己的故事了,但书生的神情里有一种不容抗拒的威严,于是他对他说了自己的来处、自己和自己父亲的梦、住在酒馆后面的女人、牵牛的老头、往南的商队和客栈老板;说了自己怎样一路走来,用一年的时间走完两天的路程,逆着北上的人群向南,为了向南而当兵……书生很认真地听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喝了两口,大笑起来:“真痛快!很久没听过这么痛快的事了,好儿郎!”
他把酒葫芦递给少年,少年发现葫芦很沉,雕着精美的花纹,他也喝了两口,酒很烈,但很香醇。书生又问他的姓名,他也说了。
那天晚上,少年发现兵营中有一种兴奋骚动的气氛,大家都在说今天将军来了他们营中。但他不知道,自己下午遇到的那个中年书生,就是将军。
两天后,将军派人来找少年。
被彻底搜查一番之后,有人带少年来到将军的大帐,帐门口白袍金甲的小校,好奇地看着他,因为将军吩咐要单独见他。
将军的大帐像一间书房,桌上堆满了文书,两排大柜子里也都是书。少年胆战心惊地站在帐中,拼命回忆那天下午自己和将军说的话里,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直到将军转身看他,他才放下心来。
因为他看见将军的眼睛里有点笑意。
将军示意他走近自己,让他看一张摊开在桌上的地图,并问他会不会看地图。少年摇摇头,将军便开始教他,什么代表山、什么代表河流、什么代表道路,怎样看方向。少年默默地用心牢记,但还是不明白为何将军要告诉自己这些。
然后将军给了他一张小一些的地图,用红笔在一个地方点了一点:“现在你在这里。”又在另一个地方点了一点:“这就是你梦中的城市,有二十四座石桥。”
少年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血冲上他的脸颊,他睁大眼睛看着将军。将军点点头:“是的,我会派两名斥候,用小船送你过江,你若是足够机警,能绕过敌军的军营,凭着这张地图,便可以到那座城市去了。”
“可是,可是……”少年结结巴巴地说,“为什么呢?”
将军大笑起来:“难道不是你告诉我说,天地万物希望每个人实现他的天命?若是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天地万物的灵魂都会与你同在?”
“我知道我在冒险,”他又说,“可能你是个细作。但那又何妨?我喜欢你的故事,倘若一个细作能这样懂得天命,能编出这样的故事来,也值得我放他一马。”
然后,他把一份纸笔放在少年面前,说:“你不知道你遇到的牵牛老人是谁,但是我知道。他说,没有人能不付出代价就实现自己的天命。我不能违背这样的古之圣贤的话,所以我要你给我写个字据,倘若你真找到宝藏,须分我三成。”
少年写下字据。
将军小心地把字据收好,本想挥手让少年离去,但想了想,又说:“你已经聆听过古之圣贤的教诲,我再说什么都显得多余了。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一句经验之谈,使一个人实现自己天命的力量,有时候是推动的,有时候是阻碍的,但都是天命之所在。同样的,这种力量并非总是光明和正直的,有时候,它也会表现为谎言、杀戮、阴谋甚至妥协屈服。但正如圣贤所说,凡人用他们的标准衡量天命的轻重,凡人也用他们的标准衡量天命的是非黑白。殊不知在天地万物眼中,天命就是天命!既然非做不可,那么纵千万人,吾往矣!”
说到这里,他不禁重重地拍了一下书桌,震得砚台和文书摇动。
然后他看见少年困惑而震撼的眼神,转而笑道:“是啊,我何必对你说这些呢?但是孩子,我想让你明白,知道自己的天命,并履行它的人,并不只有你一个啊。”
说着,他在少年背后重重地拍了一下:“祝你好运!我的小兵。”
第二夜,将军派来的斥候,带着少年悄悄地乘船渡江。
第四章
渡江的时候,少年的心中充满了狂喜,他发自内心地感谢天地万物间所有的力量———使他知道天命的力量,推动他朝自己的天命走去的力量;他感谢一路走来的每一步,每一时刻,无论是顺利还是艰难,无论是欢喜还是悲伤。但是,当两名斥候把他放在岸上,然后掉转船头回去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眼前的黑暗中,有两双眼睛正盯着自己。
少年的心一下子变得冰凉,血液都凝固了。虽然斥候们尽量把船划得远离敌军主营,虽然他只当了几个月的小兵,他也知道,在这里被人看到,就意味着死亡。
那两双眼睛的主人显然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什么人,一道火折子被点亮,立刻又被扑熄了,电光石火的瞬间,少年看见两张慌张的脸。而他知道自己的脸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疯了!被人看见怎么办?”其中一个低声呵斥另外一个,带着很重的南方口音。
“那边过来的,怎么办?”另一个慌慌张张地说。
少年的第一反应是跑,但周围漆黑,他不知该往哪里跑,这时他看到那两双眼睛里,升起了杀意。
“做了他!”第一个说。“没时间了!”另一个说。少年忽然明白过来,他们是逃兵。
事后回想起来,他都不明白自己当时何以那么冷静,就好像是有另一个自己,从身体里脱出来,高出头顶那么几寸,看着自己的所作所为,看着他把手伸进怀中,摸到那颗珍珠,微微一笑:“二位大哥,行个方便,既然要跑路,多点盘缠总没坏处。当兵的哪个不是穷得叮叮当当,不是人干的营生。既然不卖命了,管我是从哪边来的,是不是?见面是缘分,放兄弟一马。二位别小看这颗珠子,也能当个几十两,多的我也没有了,要是骗你们,就叫我当兔子佐酒去。”
他学着军营中同伙们喝酒吃花生米时说话的口气,两个逃兵被他一时说傻了。其中一个战战兢兢地双手捧过珍珠,夜色中,珍珠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少年看见,那两双眼睛变亮了。
“不行,还是得做了他,不然万一他被人逮住,供出我们怎么办!”一个还不放心。
另一个犹犹豫豫地问:“那、那、那你杀过人吗?”
被问的人愣住了:“没,没,你呢?”
“大哥,我连鸡都没杀过啊。”
“啊呸!”
说话间两人一溜烟跑了,少年瘫坐在地上,冷汗涔涔。但恐惧过后,他又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骄傲。当他在小镇上,还是一个石匠学徒的时候,在最荒诞的梦里,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一天面对这样的情形,还能死里逃生。这种骄傲让他无声地笑了起来,笑得浑身颤抖,笑了很久很久。
那一夜之后,少年没有再遇到什么阻碍,他继续向南,风景越来越不同,他从没见过那么蓝的天,那么清的水,那么茂密的花草树木。食物、房子和人们说话的口音也全然不同。在这里,每个人都知道那座城市,有着二十四座石桥的城市。而曾经一度,他以为这样的城市只是一个梦。
少年最终到达那座城市时,又是一个黄昏,温暖的风拂在他的脸上,风里饱含着水汽,带着甜美的花香。这座城市几乎就是建在水面上的,水光荡漾,城市宛如梦境。
少年看见的第一座石桥,桥头就开着一大丛芍药花,和石窟壁画上被供在宝瓶中的芍药花完全不同,开得疯狂又放肆之极,看在少年眼中,是这世上最美丽的景象。
他笑着跑向石桥,正在这时,他看见不远处的另一座石桥,两边的桥头也都开着大丛的芍药花。
少年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下意识地转向另一边,不出所料,稍远的地方又是一座石桥,桥头也开着大丛的芍药花。
那一夜,少年走遍了这个城市里的二十四座石桥,它们各有特色,每一座都造型优美,桥上的石雕精巧绝伦,唯一相同的是,每一个桥头都开着大丛的芍药花。
这个城市里开满了芍药花。
坐在第二十四座石桥的桥头,少年再一次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时夜幕已经降临,一点一点的星光开始在夜空中闪烁。他看着那无比熟悉的北斗七星,想到那个牵牛的老人,想到将军把他称为“圣贤”,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笑声。“老圣贤,”他在心里对他说:“你知道一切,你知道天命,你知道天地自然、万事万物的愿望和力量,但你恐怕也没想到,这里的二十四座石桥,每一个桥头都开着芍药花吧。”
如果是一年半以前,那个刚刚走出小镇的少年,看到这样的情形,准会觉得不知所措,说不定还会懊丧得哭出来。但现在,少年觉得非常简单,既然每一个桥头都开着芍药花,那就每一处都挖一遍就是了。
“托福托福,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把这二十四座石桥都好好地看一遍。它们都很美,而我归根到底是个石匠的儿子啊。”说着,少年拿起路上就准备好的铁锹,开始在芍药丛下使劲地挖掘起来。
“住手!”忽然传来一声断喝!少年还没闹明白怎么回事,铁锹就被人打落在地。只见人影一晃,他眼前出现一个红红的酒糟鼻子,一双半醉的发红的眼睛,然后他就被人一拳打在鼻子上,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爬起来,又被人在手脚的关节上各捏了一把,立刻手脚无力。在客栈的时候,他曾听老镖师讲过一些江湖上的故事,所以他知道,这次自己遇到了一个武林高手。
这位高手穿着破旧的号衣,胸口画了个圈,里面写着个“更”字,身材矮小,满脸皱纹,一手拎着个小铜锣,一手拿着瓶酒,已经喝得半醉。
少年苦笑:“这位前辈,晚辈哪里得罪了?”
“得罪?”高手更夫啐了一口,“你这小子,岂有此理!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竟然刨桥断路,家中长辈就没告诉你,这等行径,必遭天谴么?今日是撞在老夫手里,且小小教训一番,若教别个更夫撞见,将你捉拿见官去,一顿板子打得你半死。”
少年愣住了,他从没想过,桥头的芍药花竟然是不让随便挖的。
他的宝藏就在某一丛芍药花下,与他近在咫尺,但他却不能挖下去。
老更夫还在喋喋不休:“你说,你为何要毁去这石桥,不说出个缘由,我一样捆你见官。”
少年叹了口气:“我不是要毁去石桥,我是在找我们家的宝藏。”
尽管被打得鼻青脸肿,他还是对老更夫讲了自己做的那个梦,以及自己的父亲做的那个梦。
老更夫听了,哈哈大笑:“傻小子!城中芍药皆为官府所植,年年翻土修枝,倘有宝贝,早被人掘了去,还等你来挖!老夫在你这个年纪,也曾做过一个梦,梦见北方某个小镇,镇外在开凿石窟,石窟分上中下三层,就在最下一层石窟,地字第七十八号的地下,埋着一箱财宝。但哪有人会愚不可及到为了区区一个梦,天南海北、跋山涉水?今天我算开了眼界,真有人愚蠢至此。”
他大笑着离开了。
少年艰难地站起来,手脚酸软。桥头盛放的芍药,仿佛在对他微笑,他也回报以最灿烂的笑容。
因为他找到了自己的宝藏。
尾 声
小镇外的石窟,开凿了很多年,从少年记事时起,他就和伙伴在石窟中玩耍追逐。他熟悉每一座石窟,就像人们熟悉自己院子里的风景。有的时候,玩累了,他就和小伙伴们在石窟中睡着了,苦了大人们一个一个地去找。所以每家的大人,都禁止孩子们天黑后再到石窟去。
但这天晚上,少年又独自一个人来到石窟外,带着一把铁锹。
虽然有僧人看守石窟,但时间一长,所谓看守只是做做样子。少年顺利地找到了地字第七十八号石窟,因为巧得很,这个石窟里的大部分佛像,都是他的父亲雕刻的。
小心地点着一盏灯并挡着不让人从洞外看见,少年开始挖了下去。半个时辰之后,铁锹碰到了个坚硬的东西,一个时辰之后,少年挖出了一个小箱子。
箱子里一半装着金元宝,比许多人一辈子能见过的金子还多,但并没有少年所想象的那么多。可是箱子里另一半东西对他更有意义,那是一匝画在牛皮上的地图、一套精美的罗盘、几把锋利的小匕首,还有一本关牒,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但这没有关系,它的象征意义更大于实际作用,它明白无误地告诉了少年,箱子的主人以前是做什么的,他是怎样积累起财富与宝藏的。
少年在灯下翻看那一匝地图,从将军那里,他学会了辨识地图上的符号,哪里是山脉,哪里是河流,哪里是道路,哪里是城市。地图描绘的是小镇西边的世界,沙漠那一边的世界,没有人到过的国度,有着古怪名称的城市。少年相信,在那里,必然有没有人见过的奇妙而美丽的景象。
后来,所有这些地方,少年都到过,所有这些风景,少年都见到了。而关于他和他的商队的故事,至今还在到处传说着。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