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他望着她,眼睛亮晶晶的,就像在夜空中发现了一颗未命名的小行星。
这是程琤第一次那么讨厌下雪。大雪让机场陷入了瘫痪的状态。广播里不断传来抱歉的通知,飞机抵达的时间一再推迟。排椅上坐满了人,邻座的婴儿大声号哭,对面的男孩把薯片撒了一地。她站起来,出门去抽烟。她离开后,一个背着登山包的女人走过来,坐在那把椅子上,如释重负地卸下了庞大的背包。
外面已经是晚上,雪还在下。门前的路刚清理过,落着一层浅浅的白霜。她拉起风帽,用手拢住火源,在寒风中点着一根烟。天空中有飞机经过,尾翼闪着灯,她看了很久,直到消失,却不知道它是降落还是飞走了。再抬起手,烟已经熄灭。
在延误了四个多小时之后,飞机终于降落在肯尼迪机场。她站在护栏后面,看着夏晖从里面走出来,心里好像真的在等待着什么。
他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寻常的中年男人,样子普通,也谈不上有特别的气质,拖着笨重的旅行箱,夹在一群白人中间,显得格外瘦小。一定是在飞机上睡了很久,头发有一点乱。
他在人群中发现了她,朝这边走过来。她把写有他名字的白纸折起来,塞进包里。他出来得很慢,她一直举着这张纸,手臂都要酸了。
她走过去,简单地介绍了自己,从他手里接过箱子。他们穿过大厅,乘电梯去停车场。
汽车离开机场,朝市区驶去,她打开车窗,呼吸冷空气。他看起来有些疲倦,没有看窗外的风景。他们谈论着纽约这座城市。他此前来过三次,都是短暂的停留。他说他不喜欢这里,觉得所有国际化大都市都是一个样子,他喜欢古老的城市,已经变成博物馆和化石的那种。他问她来这里多久了。三年,她说。
后来他问起媒体采访的事,还有明天演讲的时间安排,她露出一脸的茫然,连忙解释说,自己不过是一个打杂的,不太清楚那些具体的事。
“我对文学一窍不通。”她笑着说。
他宽宏地点了点头。有那么一刹那,她感到很沮丧,也许因为他的目光,一种从高处俯瞰的目光,带着怜悯的感情。
剩下一段路程,他们没有再说话。他接了一个电话,两个朋友已经在酒店的大堂等他了。他挂掉电话,叹了口气,想要早点休息也不能,他无奈地说。她笑了一下,表示同情。
汽车停在酒店门口,披着黑色大氅的门童走上来拎行李。酒店大堂是上世纪30年代的怀旧风格,靡暗的光线微微颤抖,低徊的爵士乐如羽毛擦过耳朵。坐在沙发上的客人站起来,他走上去和他们拥抱。那是一对穿着高雅的美国人夫妇,约摸五十几岁。男的一头银发,脸庞红润,有点像还没有变瘦的克林顿;女的戴着大颗的珍珠耳环,口红很鲜艳。她到另一边办理入住手续,把他的证件交给前台的年轻男孩。她把手肘支在桌子上,站在那里等,随手拿起放在旁边的宣传单看。原来伍迪·艾伦每个星期一都会在这里吹单簧管。她喜欢那部《午夜巴塞罗纳》,一个冒一点小险的爱情故事。但是门票竟然要200美金,未免太贵了,即便还包含一顿晚餐。
她走过去,为打断他们的谈话而道歉,然后询问他是否需要吸烟的房间,又让他在酒店赠阅的几份报纸中选择一份。
“这位是程琤,她很能干。”他向朋友介绍她的时候,很自然地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她走开的时候,他们正在讨论他刚写完的小说。
“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真是太精彩了。我非常喜欢。”女人兴奋地说,她的中文非常流利,“杰夫瑞也看了,他也觉得很棒。是不是?”
“是的,”叫杰夫瑞的男人顿了一下,似乎对自己的中文不是很自信,他转动了几圈眼珠,终于选到合适的词语,“很有激情。”
手续办妥,她把房间的钥匙牌交给他,向他们道晚安。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喊住了她:
“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她笑着摇了摇头,再次道晚安,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群记者举着相机,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黑邃的镜头像狙击手的枪口,扫过她的脸,冷漠地移开,继续瞄准转动的门叶。他们在等某位下榻的明星。这家酒店很有名,她知道它也是从娱乐杂志上,好像是谁和谁在这里幽会,她不记得了。
酒店在麦迪逊大街上,周围是高级时装店和画廊。她朝着最近的地铁站走,虽然早就过了打烊的时间,但那些橱窗依然亮着,在下雪的寒冷天气里,就像有钱人家里的壁炉一样烧得很旺。一个流浪汉盘着腿坐在底下,倚靠着玻璃橱窗,好像在取暖。她想起卖火柴的小女孩,或许因为圣诞节刚过。
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失态,她其实很想喝一杯。小松说,她是白蛇变的,喝多了会现形,躺在地上痛苦地扭滚,想要蜕去身上这张人皮。她醒来什么都不记得,只觉得很累,像是要够什么东西,却怎么也够不到。
她从地铁站走回公寓。走廊的灯坏了,她摸出钥匙开门。锁是新换的,但旧的钥匙还没有取下来,每回都会拿错,总要多试一次。
昨天,璐璐的姑姑搬走了那两箱东西,现在那个房间已经空了,只有贴在墙上的宝丽莱照片还没有取下来,在黑暗中反着幽冷的光。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地上堆着大号纸箱和撑得滚圆的旅行袋,散落着过期杂志,缠成一团的充电器。离月底只有一个星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整理。她没办法把它们都带走,该如何取舍就成了很大的难题。她对自己的每件东西都很负责。
她在写字桌前坐下,拿出路上买的熏肉三明治和通心粉沙拉,打开电脑,一边吃,一边看邮件。小婧发来一封信,提醒她别忘了要一本夏晖签名的书。她正打算回复,小松打来电话。
“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明晚?有一个酒会要去。”
“我妈过生日。”
“你干吗不早一点说呢?”
“我怎么知道你那么忙啊。”
“哪有啊。”
“不是吗?每天都有应酬,刚才打电话还没有人接呢。”
“拜托你看看外面的雪有多大,飞机晚到了好几个小时,八点多我才把人接到,送去酒店。”
“瞧,你确实很忙,我说错了吗?”
“够了,小松。”
“没错,够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最近她和小松总是争吵,为了工作的事,还有搬家的事,彼此说的话都可以背下来,所以每当又要开始的时候,他们就默契地闭上了嘴。在一起久了果然是好的,连吵架也变得很省力气。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
“你们先吃饭,不用等我。酒会一结束,我就赶过去,应该不会太晚。”
“随便你吧。”小松丢下这样一句,就挂断了电话。
程琤坐在那里,继续吃手里的三明治。吃完她才感到后悔,那么难吃的三明治,为什么要把它都吃下去呢?她似乎真的养成了不剩饭的好习惯,——简直是中了小松妈妈的蛊。
其实不去酒会也无所谓,那里没有非做不可的工作,她只是不想去小松家吃晚饭。世界上没有比那更无聊的事了。大家坐在桌边,一言不发地消灭着面前的食物,抱着一丝吃掉就完成任务的侥幸心理,虽然都很想知道锅里是不是没有了,但是谁也不敢问。如果问了,小松的妈妈就会立刻说:“你还要再加点是吗?有的,有的,锅里还有很多呢。”不过就算不问,等一会儿她还是会把灾难般的大锅端上来,给大家分掉。
“我们家从来不吃剩饭,”她骄傲地说,“隔夜的饭菜还有什么营养呢?”
是啊,他们不吃剩饭,但是也不扔剩饭,唯一的办法是统统吃掉。程琤曾问小松,为什么就不能少做一点。小松说来美国之前,他妈妈在工厂的食堂里做过厨子,那口大锅,能炖下五棵大白菜和一条猪后腿上的肉。她已经尽可能地缩小规模了,但是淘米的时候,若看到米连锅底都没不过,就会很沮丧,完全找不到感觉,如果把锅子换小,做出来的东西也会难吃。经过这么多年的训练,在把小松父子二人都喂成胖子之后,他妈妈总算能够做得适量,可是一旦人数发生变化,比如小松哥哥一家三口从波士顿回来,或是程琤去了,她的表现就又会失常。程琤完全可以想象,明天的晚餐将是多么“丰盛”。
所谓丰盛,其实是匮乏的表现,在美国难得看见,她最初还觉得有些亲切,就像小时候在乡下的祖母家过年。
对小松一家人来说,移民似乎只是连人带房子搬上货轮,经由太平洋运到美洲大陆,最终放置在纽约皇后区的一座公寓楼里。就算是运到喜马拉雅山上,或是南极,他们也还是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那幢房子如同紧闭的蚌壳,连一丝纽约的风也吹不进去。一想到要搬到那里住,她立刻觉得呼吸困难。两年来一直都在抗拒的事,终于要发生了。
她洗了个澡,吹干头发,拿起窗台上摆成一排的护肤品,逐个涂了一遍。这些所剩不多的瓶瓶罐罐,要想在搬走之前都用完,每天非要多抹几种不可。
她打开衣柜,明天的酒会,该穿哪件衣服呢,她有些拿不定主意。要是璐璐在就好了。璐璐会让她一件件穿给自己看,直到找到满意的为止。翻到最底下,看见一件虾肉色连衣裙,都忘记是什么式样了,但想到当时还是璐璐帮着选的,就觉得有了保障,于是郑重地拿出来。裙摆上静静地滚着海浪般的花边,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好像在等着什么。只可惜太皱了,她拉过来熨斗,把裙子挂在支架上。
刚到纽约的时候,璐璐告诉她,不要错过任何一个酒会,哪怕你没有请柬。事实上,璐璐从来都没有请柬。她只是买一本艺术杂志,翻到最后一页,从那些画展开幕预告里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抄下时间和地址。那时,她买下了这条裙子。跟着璐璐去了一个酒会。
璐璐捏着一杯鸡尾酒在人群中穿梭,踩着10厘米高的高跟鞋,身姿却敏捷如豹。她迅速辨认出那些人中谁是有来头的,凑上去和他们搭讪。她和他们讨论对那些画的感受,还有最近城中热议的展览和音乐会,她全部的见解都来自杂志和其他社交场合的道听途说。不过已经足够了,璐璐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说什么,都不要赞美,要抱怨。抱怨某个餐馆的口味大不如从前,百老汇的歌剧现在简直没法看,隐藏在布鲁克林的小酒吧如今挤满外国游客。对方肯定会积极响应,纽约这座城市的最大特点,就是聚集着全世界对生活不满意的人。
璐璐看上去很迷人,穿着从巴尼斯百货公司买来的裙子,挽着赛琳的小包,没有人会知道,她在布鲁克林和别人合租一个房间。这种自信程琤永远都没有,酒会对她来说太漫长了,她不知不觉已经退到人群的外围,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只希望不要被人注意到。然而,她还是被注意到了,先是一个女人,走上来问洗手间在哪里。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环视四周,把空酒杯交到她的手里,——他们把她当成了这里的工作人员。为了让自己显得有事做,她开始假装看墙上的画,看得全神贯注,甚至包括旁边名卡上的名字和尺寸。后来,一个戴着棒球帽、身材健壮的中国男孩挽救了她。他走过来和她说话,说她是整个酒会上唯一认真欣赏这些画的人。她很担心他会问她欣赏的感受,好在没有。他们聊了一会儿,她慢慢放松下来。璐璐和很多人一起走了,画廊邀请重要的客人共赴晚宴。她和棒球男孩是少数留下来的人,他们喝了桌上剩下的几杯鸡尾酒,站在那里又说了很多话,直到侍应走出来,从他们的手中收走了杯子。
他们去了一个汽车旅馆。房间冷得像冰柜,空调感冒了似的淌下水滴。做爱的时候,男孩身上顶着一床棉被,程琤觉得自己在一个漆黑的隧道里。那个冬天的很多时间,都是在隧道里度过的。
男孩叫小松。他没有请柬,酒会那样的场合还是第一次去,同样是陪朋友来的,而朋友也把他丢下了。她发现他们真的很像,就这样,两个被丢下的人捡到了彼此,不知道应该感到可悲还是庆幸。璐璐是感到可笑,“能从酒会找到一个这么不入流的人,你真是有本事呀,”她无奈地摇头,“你到底会不会看人呀!”
“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程琤说。璐璐喜欢看好莱坞电影,艳遇,凶杀,遗产……充满戏剧性。而她喜欢冗长和平淡的那种,像一个老人晒着太阳,细数一些琐碎的往事。
“那你一个人跑到纽约来做什么?”
一个人到纽约来,是她有生以来冒过的最大的险。未免太大了,地心引力都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处在一种自由落体的状态里。
“你不是想过和从前不一样的生活吗?”璐璐耸耸眉毛,“这话可是你自己和我说的。”
“嗯,”程琤沉吟了一下,轻轻摇头,“不过可能在哪里都一样。”
裙子终于熨好了,对着灯光看,还是有些印痕,经年的皱褶,想要抚平是很难。
小松是一块镇石,和他在一起,时间好像不流了。三年里发生的事,值得说的没有几件。她心不在焉地做着图书馆的工作,小松费劲地攻读着他的计算机博士学位,只有璐璐的情史五光十色,男友更换得比第五大道的橱窗还要频繁。
小松不喜欢璐璐,也不喜欢她和璐璐合住。他希望她搬去和他们全家一起住。她一直不肯,原来的房子满了租期,又跟着璐璐搬到现在这里。她其实并不依赖璐璐,她只是需要她,尽管需要得不多。璐璐之于她,就像一个天井,能够不时仰起头,看一看外面变幻的风景。
明知道这只是一种暂时的状态,她却努力维系,就像早上赖床一样赖在里面,直到有一天,一阵震耳欲聋的铃声把她惊醒。
那是她第一次和美国的警察打交道:她傍晚回家的时候,就看到他们站在公寓楼的下面。蓝色的制服令她一阵莫名紧张,好像自己是个没有身份的偷渡客。
整幢楼被拦起来。她家的门敞开,里面灯火通明,到处站满了人,乍看去还以为是璐璐在家里开派对。
她坐在沙发上,等着警察带她去录口供。他们还在忙碌着,在那个房间里穿进穿出,仿佛还能挽救什么似的。很多双脚在地板上移动,小心翼翼地绕着当中的一块阴影。深李子色的阴影,她眼睛的余光里都是。她抱住膝盖,把脸埋了起来。
隔壁住的新加坡女孩站在门口,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警察告诉她,一位叫李文娟的女性被杀害了,他没有声调地念出那个名字,李文娟。
李文娟是璐璐的名字。虽然她自己一直很不喜欢,可是死的时候,她还是得叫这个名字。
警察初步怀疑是情杀,凶手是被害人两个星期前新交的男友,一切仍需调查。警察说有新的进展会告诉她。她一直没有接到电话。
她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到社区图书馆工作。书脊上长长的编号令她厌恶,她一遍遍通过那串数字把书从架子上拿出来又放回去,每天重复着这项工作,却从来不知道书里面讲的是什么。她仍住在那套公寓里,和房东讲好会住到月底,并把这里的一切都打扫干净。小松怎么劝也没用,她说只想一个人呆着,慢慢地整理东西。房东已经把招租启事贴出去,间或有人来看房子,他们没有看报纸,也没有遇到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所以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他们看到璐璐房间里墙上贴的宝丽莱时,她对他们说,这个女孩回国了。大卫来的时候,她还以为又是看房子的人,但他说他找璐璐,电话打不通,就顺道过来看看。大抵是和璐璐好过的,程琤心里想,能够知道璐璐住在哪儿的人,八成都和她睡过。
大卫在华人电视台工作,有时会负责一些和中国有关的会议或展览的筹办工作。最近接了一个中国文化周的项目,需要临时帮忙的人手,于是就想到璐璐。大卫坐了一会儿,凭吊完逝者,临走的时候,问她愿不愿意去帮忙。程琤答应了。为此小松和她大吵,他认定和璐璐有关的一切都很危险。
“我只是想出去见见人。”她说。
程琤赶到会场的时候,夏晖的演讲已经结束。正是茶歇的时间,人们站在外面吃点心。他在和两个女人说话,手里捧着一杯咖啡。她取了几块点心,正要吃,大卫走过来。他的脸色很难看。他小声告诉她,夏晖对会议安排很不满意,主持人介绍他的时候,还说错了他的作品名字。他现在很生气,说这是他参加过的最糟糕的文学节,声称要取消媒体采访,晚上的酒会也不参加了。
“你去安抚一下他的情绪,酒会的名单早就公布了,他不来,我们可就难堪了。”
“我去?”
“对,去吧。他对你印象挺好的,演讲之前还问我你怎么没有来。”大卫匆匆地走了。
两个女人走了一个,剩下的那个穿着芥末黄色花呢套装的女人正在和夏晖说话,一脸痴醉。这位杨太太程琤是认识的,前天布置会场的时候就来过,怨大卫没有给自己寄请柬。大卫就把责任推到程琤的身上,还当着那个女人教训了她几句。杨太太走后,大卫说,是泡在华人圈子里,整天混场子的人,白以为是名媛。像是二十年后的璐璐,程琤想,没有璐璐美,但比璐璐走运,——嫁了个有点小钱的美国老头。
程琤又取了两块点心和一杯咖啡。水果塔的味道很好,淋着糖浆的草莓令人觉得幸福。但远处射过来一道目光,恨不得要把她手中的碟子打翻,她抬起头,大卫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她把剩下的水果塔塞进嘴里,扔掉纸杯和碟子,朝着那边走过去。她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停下,等着他看到自己。他的目光掠过,又折回,落定在她身上,脸上露出惊喜。
“你瘦了。”他看着她走过来,微笑着说。杨太太回头看到是她,一脸纳罕:
“你们早就认识?”
“昨天是第一次见面。”
杨太太微张着嘴,神色讶异。程琤连忙岔开话题:
“你的演讲还顺利吗?”她说完才觉得语气还是有些亲昵。
“还好。”他说。空气在他们中间凝结。杨太太感觉到这种压迫,过了一会儿就说: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告辞了。”她走的时候,恶狠狠地看了一眼程琤。
“我肯定打搅你们说话了。”程琤垂下眼睑。
“当然没有。你解救了我。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我以为你早就习惯了,对什么都能应对自如。”
“我的确可以,但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变成那样。”
“为什么?”
“作家一定是因为对这个世界感到不适应才会写作,如果他对一切都变得适应,那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作家都很任性,是不是?”
“这并不算是任性。”
“不算吗?那忽然决定不参加后面的活动算不算?”
“原来你说的是这件事啊,”他浅浅一笑,“我都忘了你是在这里工作的了。”
“和工作没有关系,我个人也觉得你应该参加。”
“谢谢你替我着想。不过那对我来说,真的一点也不重要。此行的目的主要是这场演讲,现在做完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他捏扁手中的空纸杯,走过去扔掉。回来的时候又说:
“明天晚上我就要飞去巴黎了,那里还有两场演讲和媒体见面会等着我呢,”他鼓起腮帮,吐了一口气,“我需要休息,想放半天假,不知程小姐是否批准?”
“我哪里有批准的权力呢?”她笑着说。
“但是我不希望让你为难。”他说,诚恳地看着她。
“不会。我只负责一些会务方面的杂事。”她说。
一个工作人员走出来,宣布下半场的会议要开始了,请大家回到会场。他看着人们陆续走进去,转过头来对她说:
“好吧,我要走了。”
“现在吗?现在就要走了吗?”
“对,不然他们又要派另外一个说客来了。”
“我不是说客。”她显得有些不高兴。
“好吧,你不是。”他穿上大衣,将滑下来的围巾搭上肩膀。他没有立刻走,还站在原地。她低着头,把脚移进方形瓷砖的边框里。
“这份差事对你重要吗?”他忽然问。
“嗯?”她怔了一下,摇了摇头,“不算吧。”
“真的吗?”
“真的,我只是大卫临时找来的一个助手。“
“那好,不如你和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她抬起眼睛。
“我来想想看,”他说,“现在去拿你的外套吧,我在大门口等你,好吗?”
“好。”她说。
没有人看到他们离开。出了大门,外面是一条小街。她担心大卫追出来,走得很快,他跟在后面。街上没有什么行人,也很少有车经过。扫起来的积雪堆在马路沿旁边,看起来还很洁白。一棵用过的圣诞树倒在垃圾箱旁。她很少来曼哈顿上东一带,因为不通地铁。这里的街道很陌生,有一种奇怪的清冷,如同舞台上的布景。她听着身后跟随的脚步声,觉得好像是在一部电影里。
他们过了路口,走到中央公园。大片的积雪很完整。靴子走在上面,扬起厚厚的雪粉。惊动的松鼠窜到树上,站在枝头看着他们。
“嗨,可以停下了吗?”他在后面喊。
她回过头来,发现他已经在十几米之外。她停下脚步,笑着说:
“你平时肯定缺乏锻炼。”
“跑那么快,简直像两个逃犯!”他气喘吁吁地走上来。
“没错,我们的确是在越狱啊。”
“可是你为什么那么高兴?越狱的愿望好像比我还要迫切。”
“哪有的事啊。”她转过身去,拉起衣领,扣上外套最上面的扣子。
“现在,我们去哪儿呢?”她问。
“先找个地方坐一会儿。”他说。
“那就还得走,前面才有咖啡馆。”
接近中午的时间,咖啡馆里没有什么人,一个很老的男人坐在角落里读《纽约时报》。点单的时候,他让她替自己决定。梳着马尾的女侍应很快把喝的送了上来,她的咖啡,他的英国茶。
“这样跑出来,很像小时候逃学。”她撕开糖包,往咖啡里倒了一半。
“你还会逃学吗?我以为你是乖学生。”
“其实只有那么一两回。”
“为了什么事吗?”
“什么也不为。当时班上有两个经常逃学的学生。我很好奇我们在教室里上课的那些时间,他们都在外面做什么,有一天就跟着他们一起跑出来了。”
“结果呢,你们做了什么?”
“好像也没做什么,我想不起来了,就只记得那么跑出来。”
“嗯,跑出来最重要,就像娜拉出走一样。”他说,忽然想到什么,笑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我是那个经常逃学的学生?”
“啊,我没这个意思,”她看看他,试探着问,“你是吗?”
“是啊,我小学二年级就开始逃课啦,”他说,她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那时候停课闹革命,想上课也没的上。”
“那是哪一年啊?”
“66年,”他说,“整个世界都逃学了。”
“嗯。”
“怎么了?你看上去一副很向往的样子。”
“有一点。不过很难想象,听上去总觉得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是啊,我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回来的人。”他说。
“嗳,好吧。”她笑着,拿起杯子,发现咖啡已经喝完了。又看到角落里的老男人也走了,一时有些恍惚。
“现在,我们去哪里呢?”她问。
“你不想呆在这儿了吗?”他在浓密的阳光里眯起眼睛。
“也没有啊。”她说。她只是觉得应该去个什么地方,好像那样才不算浪费这个下午的时光。
“你有什么想法吗?”他向后倚靠在椅背上。
“不是你来想吗?”
“是啊,可是我对这里一点都不熟,以前来的时候,去什么地方也总有别人带着。”
“不然去拜访你的朋友?”
“哪个朋友?”
“随便哪个,你不是说有很多朋友在这里吗,汉学家,出版人,大学教授……”
“你很想见他们?”
“没有啊,我只是觉得你来纽约一趟,肯定有很多朋友要见。你去见他们就是了,不用特别照顾我,我可以坐在旁边听你们谈话,那样其实挺好的,我喜欢听有意思的人说话。”
“他们都很没意思。”
“怎么会呢?”
“真的,和会议上的那些人一样没意思,我们不是刚逃离出来吗?”
“可他们是你的朋友,不用去勉强应付,呆在一起应该会自在很多。”
“晚些时候我们再看好吗?还是现在这样比较自在,你觉得呢?”
“嗯。”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坐直身体:
“我有个主意,不如你带我去那些你经常去的地方看看吧?咖啡馆啊,餐厅啊,百货公司啊,超级市场啊,都可以。”
“那有什么可看的?”
“那样我就可以想象出你平常是什么样子的,你的一天是怎么度过的。”
“你会觉得很无聊的。”
“怎么会呢,我觉得很有意思,你只管去做你平常做的事,不用特别照顾我,就当我不存在。”他挥了挥手,示意结账,“走吧,我们去吧。”
她跟着他走出咖啡馆。平常做的事,在地铁站出口的食品店买捆在一起出售的隔天面包吗?去卖中国货的商店买干紫菜和火锅配料吗?坐在公寓楼下的Z形防火梯上喂野猫吗?她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食品店里每一样商品摆放在货架的哪个位置上,还有中国商店里那股浓浓的酱菜味道和她挠野猫下巴时它所发出的咕噜噜的声音。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她多么希望这个下午能有那么一点不同。
去联合广场是一个折中的选择。那里也是她经常去的地方,还有很多商店和旧书店,总好过去她的公寓附近。即便不是住在一个这么嘈杂和拥挤的居民区里,她也不愿意带他去,好像去那里走一圈,就能把她整个人都看透似的。
他们决定坐地铁。虽然地铁站有一些远,不过他很愿意走过去,——他强调,完全按照她平日里的方式。
在地铁站,她到自动机器给他买票。他看着她手里的红色圆肚子的零钱包,很佩服的样子:
“那么多零钱。”
“是啊。”她把找回来的零钱放到里面,束紧勒口,递给他。
他托在手心里,掂了几下:
“很久没看到这么多零钱了。”
“因为你太富有了。”
“不是,在中国,零钱越来越少见了,它们已经失效了。”
“是吗,太可惜了,我很喜欢用零钱,付账的时候想尽办法凑出正好的数额,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她自己笑起来。
他望着她,眼睛亮晶晶的,就像在夜空中发现了一颗未命名的小行星。
她去了一趟洗手间,他站在地铁进口外面等着。她回来的时候,看到一个黑人正在和他说话。他只是摇头,连连摆手,露出很不耐烦的表情。他误解了那人的意图,以为是乞讨或是推销,然而事实上他是在问路。她走上去,告诉他怎么走。黑人走后,他露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似乎是怪黑人打扰了清静。虽然显得不近人情,但至少可以掩饰自己的窘迫。
她先前竟然没有注意到他不会说英语。在会议上有翻译,昨天他见的朋友会讲中文,没有哪个场合需要他讲英语。也许从来都没有,他总是被保护着,不会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一路上他都很沉默,只是紧紧跟着她,像一个害怕被丢掉的小孩,她觉得有些歉疚。
他们从联合广场中央的地铁口上来,周围是一圈大大小小的商店。橱窗上贴着令人兴奋的大红色“SALE”,但里面的顾客很少。波鞋店,“永远21岁”的女装,李维斯牛仔裤,她第一次发现,这里卖的都是年轻人的东西。她问他是否要给家人买什么礼物,他说不用。她指给他看一家很大的商店,告诉他三楼有一家卖家居用品的很不错,她在那里买过几个靠垫和一个灯罩。他仰起头望着三楼的橱窗,她问要不要上去看看,他迟疑了一下,说都可以。
他们还是去了。她从来没有和男人一起逛过家居用品商店,还是和一个陌生的男人,那种感觉实在奇怪,两个没有生活交集的人,看着各种摆放在家里的东西,温馨的,柔软的,放在床头,贴着皮肤的东西。她想起小松妈妈的生日,匆匆选了一件浅珊瑚色的睡袍。付了钱,她才觉得小松的妈妈可能不需要,她没有见过她穿睡衣。
她先前还担心这个下午过得太快,现在却觉得格外漫长。附近有家很大的二手书店,她忽然想不起具体位置,带着他绕来绕去,几条街来回走了两遍,他却似乎毫无察觉。他没有看周围,只是这么走着,有些心不在焉。终于找到了,但他无法读英文的书,所以也只是四处走走,没有拿起任何一本翻看。不过,她找到了他的小说,英文版,有三本。虽然他说翻译得很糟糕,但她执意要买下来让他签名。他就从中选了一本自己最满意的,书的名字叫《远岸》。然后他们去了附近的冰激凌店,那里的优酪冰激凌是她吃过的最好的。她去买冰激凌的时候,他拿出钢笔在书的扉页签名。她回来的时候,他手里还握着笔,抬起头问她的名字,“程琤”是哪两个字。书本来是要给小婧的,这时却变了心念,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怎么写。
倘若没有这本书,他永远都不知道她的名字该怎么写吧,程琤看着他把那两个字写在纸上,心里觉得这似乎使什么东西变得不同了。
天色渐渐发暗。他们决定去吃晚饭。虽然他表示去哪里吃都可以,但她还是选了一个比较正式的餐厅,在中央公园的里面,于是他们坐出租车返回那里。夏晖或许觉得没必要这么麻烦,不过他没有提出异议。
餐厅在湖边,造成船坞的样子。
恰好有一张临窗的桌子没有被预订。看出去就是结冰的大湖,上面覆着一层雪。
“你选的地方很好。”他看着窗外,“这里你常来吗?”
“怎么可能?我就来过一次。”她不无遗憾地说,“要是早点来就好了,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嗯。”他显得有些疲倦。
点菜的时候,他还是要她替自己决定。她给他点了牛肉,自己要的是鳕鱼。她合上菜单递给侍应,这时他忽然说:
“喝一点葡萄酒吧。”
他们要了一瓶智利的红酒。侍应拿来酒杯和餐前面包,等她试尝认可之后,就把酒给他们倒上。
“来,我们应该碰一下,这个下午过得很愉快。”
她也举起来,他们轻轻地碰了一下。
“真的吗?让你走了那么多的路。”
“真的。”他说,“我每次出国,时间都安排得很满,见人,开会,演讲,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从来还没像今天下午这样——”
“这样漫无目的的,是吧,”她笑起来,“完全不知道要去哪里。”
“就是不要目的。人做什么总是有很强的目的性,所以才活得那么累。”
“可能吧。”她说。此时,窗外已经天光散尽,大湖消失了轮廓,只剩一片惨白,悬浮在夜色当中。
他喝了一点酒,渐渐恢复了精神。
“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男朋友一起?”他问。这是第一次涉及私人话题。
“一个人,之前还有个室友,现在搬走了。”
“不和男朋友一起住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呢?”
“一种感觉。”他说,“没有吗?”
“有。”她笑着点头。
“不过,看得出你是那种很独立的女孩,需要一些自己的空间。”
“可能是处女座的原因吧。”
“我是什么星座来着,又忘了,别人告诉过我好几回。”
“巨蟹。”她说。
“你怎么知道?”
“在你的简历上看到的。如果你生日没写错的话。”
“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很信这个,我是一点也不懂。星座真的准吗,把所有的人就分成那么十来种?”
“我觉得很准。上帝要造那么多的人,总是要给他们编个号,分一分类吧。”
“哈,这个说法倒是很有意思。”
得到他的肯定,她一时有些忘形:
“就像图书馆里的书一样,每一本都和其他的不同,但是它们也会被分类和编号。这样想要哪本书的时候,才能很快找到,而且再添新书的时候,也比较容易避免重复。”
“你真厉害啊,”他赞叹道,“让上帝变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打个比方。”她立即解释,很怕被他认为亵渎了神明。在她的理解里,作家都是很捍卫信仰的。
所幸这个时候,侍应把主菜端上来了。牛肉和鳕鱼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分量也很足,他们分切开来,品尝了对方的。
“你写作的时候,会不会需要特别安静的环境,与世隔绝的那种?”她问。
“我年轻的时候,这种愿望很强烈,总想躲到没有人的地方写作。”
“现在不是了吗?”
“现在老了,更愿意呆在热闹的地方,周围有人走来走去,各种声音。”
“为什么呢?不是等到年纪大了,把事情都看透了,就更想归隐了吗?作家是反着的吗?”
“我是说我,不是所有作家都这样。”
“我只认识你一个作家。你怎么样,我就会觉得他们都是怎么样。”
“那我可要在你面前表现得好一点。”
她笑起来。他放下刀叉,拿起餐巾匆忙地抹了一下嘴,就说:
“我想起一段和湖有关的小故事,你要听吗?”
“当然。”
“写第一部长篇的时候,我在乡下一个山坡上住过半年。周围一片荒凉,只有几幢空房子,据说因为风水不好,住在这里的人都迁走了。我就住在那里写小说,傍晚走路到最近的一个村子吃饭。有一天喝了些酒,回来的时候走山路,一脚踩空,从山坡上滚下去了。当时醉得厉害,就在那里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块石头上,旁边就是一个水塘,茫茫一片。就像聊斋里的故事,一觉醒来,发现躺在荒野里,什么都不见了。那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我那个写到一半的小说呢?它是不是一场虚幻,根本不存在?”
他坐在那里,慢慢地从故事中回来。侍应走过来,拿走了面前的盘子。邻桌的情侣沉默地看着菜单。两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进来,皮鞋上的雪震落到地板上。壁炉在角落里吱吱地摇着火苗。
“我知道你说的那种感觉。”隔了一会儿,她说。
去洗手间的时候,她沿着一条木头地板之间的缝隙,想试试自己还能不能走直线。她可能有点醉了。站在水池前面洗手的时候,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嘴唇被葡萄酒染成了黑紫色,像一个中了剧毒的人。她蹙着眉头,忽然想到“情深不寿”这个词,可是哪来的情深呢,喝了酒,人就变得喜欢煽情,她在心里嘲笑自己。但念头一转,想到了小松,心立刻沉了一下。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一直不敢拿出手机来看,他一定打过电话了。
这样不安地回到座位上,夏晖却又提出到酒吧去喝一杯,她想也没想就说好。似乎必须这样做,她心里想,就像要把一场电影看完一样。
推开餐馆的门,一团冷空气涌上来,吹散了脸上的酒精。心像一个攥着的拳头,慢慢地松开了。
“我们走到湖上去吧。”她转过身去恋恋不舍地看着。
“去滑冰吗?”
“只是想站在上面,感觉一定很奇妙。就像到了一块没有人的陆地。”
“会掉下去的,冰一踩就碎了。”
他们已经走到了公园最近的出口,外面横着大街。她不想那么快走到大街上。
几个美丽的少女站在酒吧门口,寒风镂刻出雕塑般的五官,幽蓝色的眼影在空中划出一簇磷火。从她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一个女孩走上来要烟。她耸耸眉毛,为自己未满十八岁感到无奈。她有一头金褐色短发。她递给她一支烟,按下打火机,用手挡住风。女孩把烟含在两片薄唇之间,偏着头凑近火焰。她闻到女孩身上甜橙味的香水。
另外几个女孩也走过来,对着他们微笑。她把整盒烟送给她们。
“我看到这些女孩,就会很难过。”她看着她们的背影说。
“为什么?”
“我觉得自己老了,而且好像从来都没有年轻过。”
“小丫头,你这才走到哪里啊?路还长着呢。”他伸过手来,拍了拍她的头。她的眼圈一下红了。都是喝酒的缘故,她不喜欢自己这么伤感。
从湖边的餐厅来到酒吧,恍惚感觉堕入了尘世。暧昧的光线融化了头发上的雪花,冬天般的严肃淹没在轻佻的音乐里。人们叫嚷着,显得很亲密。他们坐在那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安静得就像窗台上的盆栽。大衣搭在椅子上,口袋里的手机在她的背后震动,像一颗就要跳出来的心脏。她狠下心不去接。小松会问为什么还不来,到底怎么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自己也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到底怎么了。
手机终于不再震了,她松了一口气。如同一个被释放的犯人那样,她觉得自己好像重新获得了自由。
他们喝完一瓶葡萄酒。他又叫了一瓶。
“你明天还要赶飞机呢。”
“没关系,下午才走。”他看着她,像是在说,他们还有很多时间。她喜欢慷慨的人。
“你知道吗,”她喝得很快,把刚倒上的酒一饮而尽,“我有一个朋友,非常崇拜你,她读过你所有的书。”
“是吗?”他说。
“她听说我要去机场接你,非常兴奋,她说我应该买一束花。”
他笑了一下,似乎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她摇着杯子,有些悲伤地说,“可我呢,我从来没有读过你的书,我对你一无所知。”
“这不是很好吗?”他说,“没有那些书隔在我们中间。”
“不好。要是她的话,和你会有很多话可说。”
“傻姑娘,过来,”他轻声对她说,“坐到这儿来。”
她站起来,碰倒了面前的酒杯。她跌跌撞撞地走过去,被他一把拉入怀里。他们的舌头缠在一起。
他很温柔,抚摸着她的背,好像她是一只很乖的猫。她听到血突突地撞击太阳穴。杯子在桌上格楞格楞地滚动。酒顺着桌沿往下淌,滴滴答答地打在靴子上。他在她耳边说:
“我们去你住的地方,好吗?”
“没有用的。”她拼命地摇头,“真的,什么也得不到。”
他捧着她的脸,再次含住她的嘴唇。他塌陷的眼眶周围有很多皱纹,在激烈的呼吸里颤抖。
“不会的。相信我,我们去吧。”他说。
她还在摇头,头脑中却忽然浮现出他住的那间酒店。旋转门,吊灯,合拢的电梯,铺着暗花地毯的走廊,尽头是一扇紧闭的门。那是他的房间。它像一个神秘的抽屉,正在缓缓打开。爵士乐从楼下的酒吧传来,——她差点忘了,“一场只属于今夜的即兴演奏”。
“伍迪·艾伦。”她轻声说。
“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摇头。她看着黑色账单夹已经放在桌上,他从皮夹里取出霉绿色的钱,侍应合上账单夹,拿起来。她看着侍应走了,他的背影被一团光劈成了两个。她的确太热了,就要化了。
“我们走吧。”他说。
“去哪儿?”她喃喃地说。
他们亲吻着,绞缠着倒在床上。衣服从灼热的身体上滑落,淬起一串火星。他抚摸她,脖颈,肩窝,胸口,乳房,在每一处逗留,亲吻。他耐心地领着她,一点点感觉到身体的轮廓,仿佛她是个从未看到过自己的盲人。
他锲入最深的地方,滚烫的核迸发出岩浆,她像一把伞似的倏地打开了。他知道她完全醒了,就慢下来,停顿着,然后躺下来,把自己完全交给她。
他展开的身体大而平坦,并且白得耀眼。黑暗像一潭涌动的水,他是央心的孤岛。她跪坐在上面,不能自持地震颤,猛烈地撞击着他,仿佛要把他撞碎。如同在施萨满人的法,着了魔一般,她不敢相信这个如此野蛮、如此强大的人是自己,她也不相信自己可以如此快乐。
一种奇怪的声音忽然从远处传来,像是有人在吵嚷,她还没来得及分辨清楚,那声音已经像绳子一样箍住她,把她朝某个方向拉过去。
程琤睁开眼睛。在她的面前,两个男人扭打成一团。夏晖被小松摁在地上,他紧紧抓住小松的胳膊,不让他的拳头落下来。
她缓缓地坐起来。
“都给我出去!你们两个!”她大吼一声,抓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砸过去。
灯泡啪地一声炸开,碎片四溅。白铁灯罩扣在地上,支撑着钢银的骨架,像一个跪地求饶的人。两个男人停下来,一动不动地愣在那里。然后他们从地上爬起来,前后走了出去。
两个男人把门带上,一脸惊愕地站在走廊里。他们的目光撞到一起,又立刻分开。接着,他们都回过神来,作家摁下电梯的按钮,一瘸一拐地走了进去,小松则转过身去敲门,嘴上嚷着:
“开门!这到底算怎么一回事?”
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快给我把门打开,”他发怒了,对着门用力地乱砸,“开门,你听见没有?”
程琤没有听见。她已经重新躺下来;闭上了眼睛。门外的声音越来越遥远,就像回过头去看岸上的景物一样,它们渐渐变小,缩成一个圆点,直至彻底消失。她扎下头,朝着更深的地方游过去。她在茫茫黑水中寻找着,等待着,祈祷着。她祈祷她的小岛还没有融化。
这是程琤第一次那么讨厌下雪。大雪让机场陷入了瘫痪的状态。广播里不断传来抱歉的通知,飞机抵达的时间一再推迟。排椅上坐满了人,邻座的婴儿大声号哭,对面的男孩把薯片撒了一地。她站起来,出门去抽烟。她离开后,一个背着登山包的女人走过来,坐在那把椅子上,如释重负地卸下了庞大的背包。
外面已经是晚上,雪还在下。门前的路刚清理过,落着一层浅浅的白霜。她拉起风帽,用手拢住火源,在寒风中点着一根烟。天空中有飞机经过,尾翼闪着灯,她看了很久,直到消失,却不知道它是降落还是飞走了。再抬起手,烟已经熄灭。
在延误了四个多小时之后,飞机终于降落在肯尼迪机场。她站在护栏后面,看着夏晖从里面走出来,心里好像真的在等待着什么。
他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寻常的中年男人,样子普通,也谈不上有特别的气质,拖着笨重的旅行箱,夹在一群白人中间,显得格外瘦小。一定是在飞机上睡了很久,头发有一点乱。
他在人群中发现了她,朝这边走过来。她把写有他名字的白纸折起来,塞进包里。他出来得很慢,她一直举着这张纸,手臂都要酸了。
她走过去,简单地介绍了自己,从他手里接过箱子。他们穿过大厅,乘电梯去停车场。
汽车离开机场,朝市区驶去,她打开车窗,呼吸冷空气。他看起来有些疲倦,没有看窗外的风景。他们谈论着纽约这座城市。他此前来过三次,都是短暂的停留。他说他不喜欢这里,觉得所有国际化大都市都是一个样子,他喜欢古老的城市,已经变成博物馆和化石的那种。他问她来这里多久了。三年,她说。
后来他问起媒体采访的事,还有明天演讲的时间安排,她露出一脸的茫然,连忙解释说,自己不过是一个打杂的,不太清楚那些具体的事。
“我对文学一窍不通。”她笑着说。
他宽宏地点了点头。有那么一刹那,她感到很沮丧,也许因为他的目光,一种从高处俯瞰的目光,带着怜悯的感情。
剩下一段路程,他们没有再说话。他接了一个电话,两个朋友已经在酒店的大堂等他了。他挂掉电话,叹了口气,想要早点休息也不能,他无奈地说。她笑了一下,表示同情。
汽车停在酒店门口,披着黑色大氅的门童走上来拎行李。酒店大堂是上世纪30年代的怀旧风格,靡暗的光线微微颤抖,低徊的爵士乐如羽毛擦过耳朵。坐在沙发上的客人站起来,他走上去和他们拥抱。那是一对穿着高雅的美国人夫妇,约摸五十几岁。男的一头银发,脸庞红润,有点像还没有变瘦的克林顿;女的戴着大颗的珍珠耳环,口红很鲜艳。她到另一边办理入住手续,把他的证件交给前台的年轻男孩。她把手肘支在桌子上,站在那里等,随手拿起放在旁边的宣传单看。原来伍迪·艾伦每个星期一都会在这里吹单簧管。她喜欢那部《午夜巴塞罗纳》,一个冒一点小险的爱情故事。但是门票竟然要200美金,未免太贵了,即便还包含一顿晚餐。
她走过去,为打断他们的谈话而道歉,然后询问他是否需要吸烟的房间,又让他在酒店赠阅的几份报纸中选择一份。
“这位是程琤,她很能干。”他向朋友介绍她的时候,很自然地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她走开的时候,他们正在讨论他刚写完的小说。
“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真是太精彩了。我非常喜欢。”女人兴奋地说,她的中文非常流利,“杰夫瑞也看了,他也觉得很棒。是不是?”
“是的,”叫杰夫瑞的男人顿了一下,似乎对自己的中文不是很自信,他转动了几圈眼珠,终于选到合适的词语,“很有激情。”
手续办妥,她把房间的钥匙牌交给他,向他们道晚安。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喊住了她:
“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她笑着摇了摇头,再次道晚安,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群记者举着相机,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黑邃的镜头像狙击手的枪口,扫过她的脸,冷漠地移开,继续瞄准转动的门叶。他们在等某位下榻的明星。这家酒店很有名,她知道它也是从娱乐杂志上,好像是谁和谁在这里幽会,她不记得了。
酒店在麦迪逊大街上,周围是高级时装店和画廊。她朝着最近的地铁站走,虽然早就过了打烊的时间,但那些橱窗依然亮着,在下雪的寒冷天气里,就像有钱人家里的壁炉一样烧得很旺。一个流浪汉盘着腿坐在底下,倚靠着玻璃橱窗,好像在取暖。她想起卖火柴的小女孩,或许因为圣诞节刚过。
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失态,她其实很想喝一杯。小松说,她是白蛇变的,喝多了会现形,躺在地上痛苦地扭滚,想要蜕去身上这张人皮。她醒来什么都不记得,只觉得很累,像是要够什么东西,却怎么也够不到。
她从地铁站走回公寓。走廊的灯坏了,她摸出钥匙开门。锁是新换的,但旧的钥匙还没有取下来,每回都会拿错,总要多试一次。
昨天,璐璐的姑姑搬走了那两箱东西,现在那个房间已经空了,只有贴在墙上的宝丽莱照片还没有取下来,在黑暗中反着幽冷的光。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地上堆着大号纸箱和撑得滚圆的旅行袋,散落着过期杂志,缠成一团的充电器。离月底只有一个星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整理。她没办法把它们都带走,该如何取舍就成了很大的难题。她对自己的每件东西都很负责。
她在写字桌前坐下,拿出路上买的熏肉三明治和通心粉沙拉,打开电脑,一边吃,一边看邮件。小婧发来一封信,提醒她别忘了要一本夏晖签名的书。她正打算回复,小松打来电话。
“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明晚?有一个酒会要去。”
“我妈过生日。”
“你干吗不早一点说呢?”
“我怎么知道你那么忙啊。”
“哪有啊。”
“不是吗?每天都有应酬,刚才打电话还没有人接呢。”
“拜托你看看外面的雪有多大,飞机晚到了好几个小时,八点多我才把人接到,送去酒店。”
“瞧,你确实很忙,我说错了吗?”
“够了,小松。”
“没错,够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最近她和小松总是争吵,为了工作的事,还有搬家的事,彼此说的话都可以背下来,所以每当又要开始的时候,他们就默契地闭上了嘴。在一起久了果然是好的,连吵架也变得很省力气。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
“你们先吃饭,不用等我。酒会一结束,我就赶过去,应该不会太晚。”
“随便你吧。”小松丢下这样一句,就挂断了电话。
程琤坐在那里,继续吃手里的三明治。吃完她才感到后悔,那么难吃的三明治,为什么要把它都吃下去呢?她似乎真的养成了不剩饭的好习惯,——简直是中了小松妈妈的蛊。
其实不去酒会也无所谓,那里没有非做不可的工作,她只是不想去小松家吃晚饭。世界上没有比那更无聊的事了。大家坐在桌边,一言不发地消灭着面前的食物,抱着一丝吃掉就完成任务的侥幸心理,虽然都很想知道锅里是不是没有了,但是谁也不敢问。如果问了,小松的妈妈就会立刻说:“你还要再加点是吗?有的,有的,锅里还有很多呢。”不过就算不问,等一会儿她还是会把灾难般的大锅端上来,给大家分掉。
“我们家从来不吃剩饭,”她骄傲地说,“隔夜的饭菜还有什么营养呢?”
是啊,他们不吃剩饭,但是也不扔剩饭,唯一的办法是统统吃掉。程琤曾问小松,为什么就不能少做一点。小松说来美国之前,他妈妈在工厂的食堂里做过厨子,那口大锅,能炖下五棵大白菜和一条猪后腿上的肉。她已经尽可能地缩小规模了,但是淘米的时候,若看到米连锅底都没不过,就会很沮丧,完全找不到感觉,如果把锅子换小,做出来的东西也会难吃。经过这么多年的训练,在把小松父子二人都喂成胖子之后,他妈妈总算能够做得适量,可是一旦人数发生变化,比如小松哥哥一家三口从波士顿回来,或是程琤去了,她的表现就又会失常。程琤完全可以想象,明天的晚餐将是多么“丰盛”。
所谓丰盛,其实是匮乏的表现,在美国难得看见,她最初还觉得有些亲切,就像小时候在乡下的祖母家过年。
对小松一家人来说,移民似乎只是连人带房子搬上货轮,经由太平洋运到美洲大陆,最终放置在纽约皇后区的一座公寓楼里。就算是运到喜马拉雅山上,或是南极,他们也还是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那幢房子如同紧闭的蚌壳,连一丝纽约的风也吹不进去。一想到要搬到那里住,她立刻觉得呼吸困难。两年来一直都在抗拒的事,终于要发生了。
她洗了个澡,吹干头发,拿起窗台上摆成一排的护肤品,逐个涂了一遍。这些所剩不多的瓶瓶罐罐,要想在搬走之前都用完,每天非要多抹几种不可。
她打开衣柜,明天的酒会,该穿哪件衣服呢,她有些拿不定主意。要是璐璐在就好了。璐璐会让她一件件穿给自己看,直到找到满意的为止。翻到最底下,看见一件虾肉色连衣裙,都忘记是什么式样了,但想到当时还是璐璐帮着选的,就觉得有了保障,于是郑重地拿出来。裙摆上静静地滚着海浪般的花边,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好像在等着什么。只可惜太皱了,她拉过来熨斗,把裙子挂在支架上。
刚到纽约的时候,璐璐告诉她,不要错过任何一个酒会,哪怕你没有请柬。事实上,璐璐从来都没有请柬。她只是买一本艺术杂志,翻到最后一页,从那些画展开幕预告里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抄下时间和地址。那时,她买下了这条裙子。跟着璐璐去了一个酒会。
璐璐捏着一杯鸡尾酒在人群中穿梭,踩着10厘米高的高跟鞋,身姿却敏捷如豹。她迅速辨认出那些人中谁是有来头的,凑上去和他们搭讪。她和他们讨论对那些画的感受,还有最近城中热议的展览和音乐会,她全部的见解都来自杂志和其他社交场合的道听途说。不过已经足够了,璐璐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说什么,都不要赞美,要抱怨。抱怨某个餐馆的口味大不如从前,百老汇的歌剧现在简直没法看,隐藏在布鲁克林的小酒吧如今挤满外国游客。对方肯定会积极响应,纽约这座城市的最大特点,就是聚集着全世界对生活不满意的人。
璐璐看上去很迷人,穿着从巴尼斯百货公司买来的裙子,挽着赛琳的小包,没有人会知道,她在布鲁克林和别人合租一个房间。这种自信程琤永远都没有,酒会对她来说太漫长了,她不知不觉已经退到人群的外围,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只希望不要被人注意到。然而,她还是被注意到了,先是一个女人,走上来问洗手间在哪里。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环视四周,把空酒杯交到她的手里,——他们把她当成了这里的工作人员。为了让自己显得有事做,她开始假装看墙上的画,看得全神贯注,甚至包括旁边名卡上的名字和尺寸。后来,一个戴着棒球帽、身材健壮的中国男孩挽救了她。他走过来和她说话,说她是整个酒会上唯一认真欣赏这些画的人。她很担心他会问她欣赏的感受,好在没有。他们聊了一会儿,她慢慢放松下来。璐璐和很多人一起走了,画廊邀请重要的客人共赴晚宴。她和棒球男孩是少数留下来的人,他们喝了桌上剩下的几杯鸡尾酒,站在那里又说了很多话,直到侍应走出来,从他们的手中收走了杯子。
他们去了一个汽车旅馆。房间冷得像冰柜,空调感冒了似的淌下水滴。做爱的时候,男孩身上顶着一床棉被,程琤觉得自己在一个漆黑的隧道里。那个冬天的很多时间,都是在隧道里度过的。
男孩叫小松。他没有请柬,酒会那样的场合还是第一次去,同样是陪朋友来的,而朋友也把他丢下了。她发现他们真的很像,就这样,两个被丢下的人捡到了彼此,不知道应该感到可悲还是庆幸。璐璐是感到可笑,“能从酒会找到一个这么不入流的人,你真是有本事呀,”她无奈地摇头,“你到底会不会看人呀!”
“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程琤说。璐璐喜欢看好莱坞电影,艳遇,凶杀,遗产……充满戏剧性。而她喜欢冗长和平淡的那种,像一个老人晒着太阳,细数一些琐碎的往事。
“那你一个人跑到纽约来做什么?”
一个人到纽约来,是她有生以来冒过的最大的险。未免太大了,地心引力都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处在一种自由落体的状态里。
“你不是想过和从前不一样的生活吗?”璐璐耸耸眉毛,“这话可是你自己和我说的。”
“嗯,”程琤沉吟了一下,轻轻摇头,“不过可能在哪里都一样。”
裙子终于熨好了,对着灯光看,还是有些印痕,经年的皱褶,想要抚平是很难。
小松是一块镇石,和他在一起,时间好像不流了。三年里发生的事,值得说的没有几件。她心不在焉地做着图书馆的工作,小松费劲地攻读着他的计算机博士学位,只有璐璐的情史五光十色,男友更换得比第五大道的橱窗还要频繁。
小松不喜欢璐璐,也不喜欢她和璐璐合住。他希望她搬去和他们全家一起住。她一直不肯,原来的房子满了租期,又跟着璐璐搬到现在这里。她其实并不依赖璐璐,她只是需要她,尽管需要得不多。璐璐之于她,就像一个天井,能够不时仰起头,看一看外面变幻的风景。
明知道这只是一种暂时的状态,她却努力维系,就像早上赖床一样赖在里面,直到有一天,一阵震耳欲聋的铃声把她惊醒。
那是她第一次和美国的警察打交道:她傍晚回家的时候,就看到他们站在公寓楼的下面。蓝色的制服令她一阵莫名紧张,好像自己是个没有身份的偷渡客。
整幢楼被拦起来。她家的门敞开,里面灯火通明,到处站满了人,乍看去还以为是璐璐在家里开派对。
她坐在沙发上,等着警察带她去录口供。他们还在忙碌着,在那个房间里穿进穿出,仿佛还能挽救什么似的。很多双脚在地板上移动,小心翼翼地绕着当中的一块阴影。深李子色的阴影,她眼睛的余光里都是。她抱住膝盖,把脸埋了起来。
隔壁住的新加坡女孩站在门口,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警察告诉她,一位叫李文娟的女性被杀害了,他没有声调地念出那个名字,李文娟。
李文娟是璐璐的名字。虽然她自己一直很不喜欢,可是死的时候,她还是得叫这个名字。
警察初步怀疑是情杀,凶手是被害人两个星期前新交的男友,一切仍需调查。警察说有新的进展会告诉她。她一直没有接到电话。
她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到社区图书馆工作。书脊上长长的编号令她厌恶,她一遍遍通过那串数字把书从架子上拿出来又放回去,每天重复着这项工作,却从来不知道书里面讲的是什么。她仍住在那套公寓里,和房东讲好会住到月底,并把这里的一切都打扫干净。小松怎么劝也没用,她说只想一个人呆着,慢慢地整理东西。房东已经把招租启事贴出去,间或有人来看房子,他们没有看报纸,也没有遇到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所以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他们看到璐璐房间里墙上贴的宝丽莱时,她对他们说,这个女孩回国了。大卫来的时候,她还以为又是看房子的人,但他说他找璐璐,电话打不通,就顺道过来看看。大抵是和璐璐好过的,程琤心里想,能够知道璐璐住在哪儿的人,八成都和她睡过。
大卫在华人电视台工作,有时会负责一些和中国有关的会议或展览的筹办工作。最近接了一个中国文化周的项目,需要临时帮忙的人手,于是就想到璐璐。大卫坐了一会儿,凭吊完逝者,临走的时候,问她愿不愿意去帮忙。程琤答应了。为此小松和她大吵,他认定和璐璐有关的一切都很危险。
“我只是想出去见见人。”她说。
程琤赶到会场的时候,夏晖的演讲已经结束。正是茶歇的时间,人们站在外面吃点心。他在和两个女人说话,手里捧着一杯咖啡。她取了几块点心,正要吃,大卫走过来。他的脸色很难看。他小声告诉她,夏晖对会议安排很不满意,主持人介绍他的时候,还说错了他的作品名字。他现在很生气,说这是他参加过的最糟糕的文学节,声称要取消媒体采访,晚上的酒会也不参加了。
“你去安抚一下他的情绪,酒会的名单早就公布了,他不来,我们可就难堪了。”
“我去?”
“对,去吧。他对你印象挺好的,演讲之前还问我你怎么没有来。”大卫匆匆地走了。
两个女人走了一个,剩下的那个穿着芥末黄色花呢套装的女人正在和夏晖说话,一脸痴醉。这位杨太太程琤是认识的,前天布置会场的时候就来过,怨大卫没有给自己寄请柬。大卫就把责任推到程琤的身上,还当着那个女人教训了她几句。杨太太走后,大卫说,是泡在华人圈子里,整天混场子的人,白以为是名媛。像是二十年后的璐璐,程琤想,没有璐璐美,但比璐璐走运,——嫁了个有点小钱的美国老头。
程琤又取了两块点心和一杯咖啡。水果塔的味道很好,淋着糖浆的草莓令人觉得幸福。但远处射过来一道目光,恨不得要把她手中的碟子打翻,她抬起头,大卫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她把剩下的水果塔塞进嘴里,扔掉纸杯和碟子,朝着那边走过去。她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停下,等着他看到自己。他的目光掠过,又折回,落定在她身上,脸上露出惊喜。
“你瘦了。”他看着她走过来,微笑着说。杨太太回头看到是她,一脸纳罕:
“你们早就认识?”
“昨天是第一次见面。”
杨太太微张着嘴,神色讶异。程琤连忙岔开话题:
“你的演讲还顺利吗?”她说完才觉得语气还是有些亲昵。
“还好。”他说。空气在他们中间凝结。杨太太感觉到这种压迫,过了一会儿就说: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告辞了。”她走的时候,恶狠狠地看了一眼程琤。
“我肯定打搅你们说话了。”程琤垂下眼睑。
“当然没有。你解救了我。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我以为你早就习惯了,对什么都能应对自如。”
“我的确可以,但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变成那样。”
“为什么?”
“作家一定是因为对这个世界感到不适应才会写作,如果他对一切都变得适应,那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作家都很任性,是不是?”
“这并不算是任性。”
“不算吗?那忽然决定不参加后面的活动算不算?”
“原来你说的是这件事啊,”他浅浅一笑,“我都忘了你是在这里工作的了。”
“和工作没有关系,我个人也觉得你应该参加。”
“谢谢你替我着想。不过那对我来说,真的一点也不重要。此行的目的主要是这场演讲,现在做完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他捏扁手中的空纸杯,走过去扔掉。回来的时候又说:
“明天晚上我就要飞去巴黎了,那里还有两场演讲和媒体见面会等着我呢,”他鼓起腮帮,吐了一口气,“我需要休息,想放半天假,不知程小姐是否批准?”
“我哪里有批准的权力呢?”她笑着说。
“但是我不希望让你为难。”他说,诚恳地看着她。
“不会。我只负责一些会务方面的杂事。”她说。
一个工作人员走出来,宣布下半场的会议要开始了,请大家回到会场。他看着人们陆续走进去,转过头来对她说:
“好吧,我要走了。”
“现在吗?现在就要走了吗?”
“对,不然他们又要派另外一个说客来了。”
“我不是说客。”她显得有些不高兴。
“好吧,你不是。”他穿上大衣,将滑下来的围巾搭上肩膀。他没有立刻走,还站在原地。她低着头,把脚移进方形瓷砖的边框里。
“这份差事对你重要吗?”他忽然问。
“嗯?”她怔了一下,摇了摇头,“不算吧。”
“真的吗?”
“真的,我只是大卫临时找来的一个助手。“
“那好,不如你和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她抬起眼睛。
“我来想想看,”他说,“现在去拿你的外套吧,我在大门口等你,好吗?”
“好。”她说。
没有人看到他们离开。出了大门,外面是一条小街。她担心大卫追出来,走得很快,他跟在后面。街上没有什么行人,也很少有车经过。扫起来的积雪堆在马路沿旁边,看起来还很洁白。一棵用过的圣诞树倒在垃圾箱旁。她很少来曼哈顿上东一带,因为不通地铁。这里的街道很陌生,有一种奇怪的清冷,如同舞台上的布景。她听着身后跟随的脚步声,觉得好像是在一部电影里。
他们过了路口,走到中央公园。大片的积雪很完整。靴子走在上面,扬起厚厚的雪粉。惊动的松鼠窜到树上,站在枝头看着他们。
“嗨,可以停下了吗?”他在后面喊。
她回过头来,发现他已经在十几米之外。她停下脚步,笑着说:
“你平时肯定缺乏锻炼。”
“跑那么快,简直像两个逃犯!”他气喘吁吁地走上来。
“没错,我们的确是在越狱啊。”
“可是你为什么那么高兴?越狱的愿望好像比我还要迫切。”
“哪有的事啊。”她转过身去,拉起衣领,扣上外套最上面的扣子。
“现在,我们去哪儿呢?”她问。
“先找个地方坐一会儿。”他说。
“那就还得走,前面才有咖啡馆。”
接近中午的时间,咖啡馆里没有什么人,一个很老的男人坐在角落里读《纽约时报》。点单的时候,他让她替自己决定。梳着马尾的女侍应很快把喝的送了上来,她的咖啡,他的英国茶。
“这样跑出来,很像小时候逃学。”她撕开糖包,往咖啡里倒了一半。
“你还会逃学吗?我以为你是乖学生。”
“其实只有那么一两回。”
“为了什么事吗?”
“什么也不为。当时班上有两个经常逃学的学生。我很好奇我们在教室里上课的那些时间,他们都在外面做什么,有一天就跟着他们一起跑出来了。”
“结果呢,你们做了什么?”
“好像也没做什么,我想不起来了,就只记得那么跑出来。”
“嗯,跑出来最重要,就像娜拉出走一样。”他说,忽然想到什么,笑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我是那个经常逃学的学生?”
“啊,我没这个意思,”她看看他,试探着问,“你是吗?”
“是啊,我小学二年级就开始逃课啦,”他说,她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那时候停课闹革命,想上课也没的上。”
“那是哪一年啊?”
“66年,”他说,“整个世界都逃学了。”
“嗯。”
“怎么了?你看上去一副很向往的样子。”
“有一点。不过很难想象,听上去总觉得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是啊,我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回来的人。”他说。
“嗳,好吧。”她笑着,拿起杯子,发现咖啡已经喝完了。又看到角落里的老男人也走了,一时有些恍惚。
“现在,我们去哪里呢?”她问。
“你不想呆在这儿了吗?”他在浓密的阳光里眯起眼睛。
“也没有啊。”她说。她只是觉得应该去个什么地方,好像那样才不算浪费这个下午的时光。
“你有什么想法吗?”他向后倚靠在椅背上。
“不是你来想吗?”
“是啊,可是我对这里一点都不熟,以前来的时候,去什么地方也总有别人带着。”
“不然去拜访你的朋友?”
“哪个朋友?”
“随便哪个,你不是说有很多朋友在这里吗,汉学家,出版人,大学教授……”
“你很想见他们?”
“没有啊,我只是觉得你来纽约一趟,肯定有很多朋友要见。你去见他们就是了,不用特别照顾我,我可以坐在旁边听你们谈话,那样其实挺好的,我喜欢听有意思的人说话。”
“他们都很没意思。”
“怎么会呢?”
“真的,和会议上的那些人一样没意思,我们不是刚逃离出来吗?”
“可他们是你的朋友,不用去勉强应付,呆在一起应该会自在很多。”
“晚些时候我们再看好吗?还是现在这样比较自在,你觉得呢?”
“嗯。”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坐直身体:
“我有个主意,不如你带我去那些你经常去的地方看看吧?咖啡馆啊,餐厅啊,百货公司啊,超级市场啊,都可以。”
“那有什么可看的?”
“那样我就可以想象出你平常是什么样子的,你的一天是怎么度过的。”
“你会觉得很无聊的。”
“怎么会呢,我觉得很有意思,你只管去做你平常做的事,不用特别照顾我,就当我不存在。”他挥了挥手,示意结账,“走吧,我们去吧。”
她跟着他走出咖啡馆。平常做的事,在地铁站出口的食品店买捆在一起出售的隔天面包吗?去卖中国货的商店买干紫菜和火锅配料吗?坐在公寓楼下的Z形防火梯上喂野猫吗?她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食品店里每一样商品摆放在货架的哪个位置上,还有中国商店里那股浓浓的酱菜味道和她挠野猫下巴时它所发出的咕噜噜的声音。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她多么希望这个下午能有那么一点不同。
去联合广场是一个折中的选择。那里也是她经常去的地方,还有很多商店和旧书店,总好过去她的公寓附近。即便不是住在一个这么嘈杂和拥挤的居民区里,她也不愿意带他去,好像去那里走一圈,就能把她整个人都看透似的。
他们决定坐地铁。虽然地铁站有一些远,不过他很愿意走过去,——他强调,完全按照她平日里的方式。
在地铁站,她到自动机器给他买票。他看着她手里的红色圆肚子的零钱包,很佩服的样子:
“那么多零钱。”
“是啊。”她把找回来的零钱放到里面,束紧勒口,递给他。
他托在手心里,掂了几下:
“很久没看到这么多零钱了。”
“因为你太富有了。”
“不是,在中国,零钱越来越少见了,它们已经失效了。”
“是吗,太可惜了,我很喜欢用零钱,付账的时候想尽办法凑出正好的数额,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她自己笑起来。
他望着她,眼睛亮晶晶的,就像在夜空中发现了一颗未命名的小行星。
她去了一趟洗手间,他站在地铁进口外面等着。她回来的时候,看到一个黑人正在和他说话。他只是摇头,连连摆手,露出很不耐烦的表情。他误解了那人的意图,以为是乞讨或是推销,然而事实上他是在问路。她走上去,告诉他怎么走。黑人走后,他露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似乎是怪黑人打扰了清静。虽然显得不近人情,但至少可以掩饰自己的窘迫。
她先前竟然没有注意到他不会说英语。在会议上有翻译,昨天他见的朋友会讲中文,没有哪个场合需要他讲英语。也许从来都没有,他总是被保护着,不会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一路上他都很沉默,只是紧紧跟着她,像一个害怕被丢掉的小孩,她觉得有些歉疚。
他们从联合广场中央的地铁口上来,周围是一圈大大小小的商店。橱窗上贴着令人兴奋的大红色“SALE”,但里面的顾客很少。波鞋店,“永远21岁”的女装,李维斯牛仔裤,她第一次发现,这里卖的都是年轻人的东西。她问他是否要给家人买什么礼物,他说不用。她指给他看一家很大的商店,告诉他三楼有一家卖家居用品的很不错,她在那里买过几个靠垫和一个灯罩。他仰起头望着三楼的橱窗,她问要不要上去看看,他迟疑了一下,说都可以。
他们还是去了。她从来没有和男人一起逛过家居用品商店,还是和一个陌生的男人,那种感觉实在奇怪,两个没有生活交集的人,看着各种摆放在家里的东西,温馨的,柔软的,放在床头,贴着皮肤的东西。她想起小松妈妈的生日,匆匆选了一件浅珊瑚色的睡袍。付了钱,她才觉得小松的妈妈可能不需要,她没有见过她穿睡衣。
她先前还担心这个下午过得太快,现在却觉得格外漫长。附近有家很大的二手书店,她忽然想不起具体位置,带着他绕来绕去,几条街来回走了两遍,他却似乎毫无察觉。他没有看周围,只是这么走着,有些心不在焉。终于找到了,但他无法读英文的书,所以也只是四处走走,没有拿起任何一本翻看。不过,她找到了他的小说,英文版,有三本。虽然他说翻译得很糟糕,但她执意要买下来让他签名。他就从中选了一本自己最满意的,书的名字叫《远岸》。然后他们去了附近的冰激凌店,那里的优酪冰激凌是她吃过的最好的。她去买冰激凌的时候,他拿出钢笔在书的扉页签名。她回来的时候,他手里还握着笔,抬起头问她的名字,“程琤”是哪两个字。书本来是要给小婧的,这时却变了心念,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怎么写。
倘若没有这本书,他永远都不知道她的名字该怎么写吧,程琤看着他把那两个字写在纸上,心里觉得这似乎使什么东西变得不同了。
天色渐渐发暗。他们决定去吃晚饭。虽然他表示去哪里吃都可以,但她还是选了一个比较正式的餐厅,在中央公园的里面,于是他们坐出租车返回那里。夏晖或许觉得没必要这么麻烦,不过他没有提出异议。
餐厅在湖边,造成船坞的样子。
恰好有一张临窗的桌子没有被预订。看出去就是结冰的大湖,上面覆着一层雪。
“你选的地方很好。”他看着窗外,“这里你常来吗?”
“怎么可能?我就来过一次。”她不无遗憾地说,“要是早点来就好了,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嗯。”他显得有些疲倦。
点菜的时候,他还是要她替自己决定。她给他点了牛肉,自己要的是鳕鱼。她合上菜单递给侍应,这时他忽然说:
“喝一点葡萄酒吧。”
他们要了一瓶智利的红酒。侍应拿来酒杯和餐前面包,等她试尝认可之后,就把酒给他们倒上。
“来,我们应该碰一下,这个下午过得很愉快。”
她也举起来,他们轻轻地碰了一下。
“真的吗?让你走了那么多的路。”
“真的。”他说,“我每次出国,时间都安排得很满,见人,开会,演讲,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从来还没像今天下午这样——”
“这样漫无目的的,是吧,”她笑起来,“完全不知道要去哪里。”
“就是不要目的。人做什么总是有很强的目的性,所以才活得那么累。”
“可能吧。”她说。此时,窗外已经天光散尽,大湖消失了轮廓,只剩一片惨白,悬浮在夜色当中。
他喝了一点酒,渐渐恢复了精神。
“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男朋友一起?”他问。这是第一次涉及私人话题。
“一个人,之前还有个室友,现在搬走了。”
“不和男朋友一起住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呢?”
“一种感觉。”他说,“没有吗?”
“有。”她笑着点头。
“不过,看得出你是那种很独立的女孩,需要一些自己的空间。”
“可能是处女座的原因吧。”
“我是什么星座来着,又忘了,别人告诉过我好几回。”
“巨蟹。”她说。
“你怎么知道?”
“在你的简历上看到的。如果你生日没写错的话。”
“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很信这个,我是一点也不懂。星座真的准吗,把所有的人就分成那么十来种?”
“我觉得很准。上帝要造那么多的人,总是要给他们编个号,分一分类吧。”
“哈,这个说法倒是很有意思。”
得到他的肯定,她一时有些忘形:
“就像图书馆里的书一样,每一本都和其他的不同,但是它们也会被分类和编号。这样想要哪本书的时候,才能很快找到,而且再添新书的时候,也比较容易避免重复。”
“你真厉害啊,”他赞叹道,“让上帝变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打个比方。”她立即解释,很怕被他认为亵渎了神明。在她的理解里,作家都是很捍卫信仰的。
所幸这个时候,侍应把主菜端上来了。牛肉和鳕鱼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分量也很足,他们分切开来,品尝了对方的。
“你写作的时候,会不会需要特别安静的环境,与世隔绝的那种?”她问。
“我年轻的时候,这种愿望很强烈,总想躲到没有人的地方写作。”
“现在不是了吗?”
“现在老了,更愿意呆在热闹的地方,周围有人走来走去,各种声音。”
“为什么呢?不是等到年纪大了,把事情都看透了,就更想归隐了吗?作家是反着的吗?”
“我是说我,不是所有作家都这样。”
“我只认识你一个作家。你怎么样,我就会觉得他们都是怎么样。”
“那我可要在你面前表现得好一点。”
她笑起来。他放下刀叉,拿起餐巾匆忙地抹了一下嘴,就说:
“我想起一段和湖有关的小故事,你要听吗?”
“当然。”
“写第一部长篇的时候,我在乡下一个山坡上住过半年。周围一片荒凉,只有几幢空房子,据说因为风水不好,住在这里的人都迁走了。我就住在那里写小说,傍晚走路到最近的一个村子吃饭。有一天喝了些酒,回来的时候走山路,一脚踩空,从山坡上滚下去了。当时醉得厉害,就在那里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块石头上,旁边就是一个水塘,茫茫一片。就像聊斋里的故事,一觉醒来,发现躺在荒野里,什么都不见了。那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我那个写到一半的小说呢?它是不是一场虚幻,根本不存在?”
他坐在那里,慢慢地从故事中回来。侍应走过来,拿走了面前的盘子。邻桌的情侣沉默地看着菜单。两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进来,皮鞋上的雪震落到地板上。壁炉在角落里吱吱地摇着火苗。
“我知道你说的那种感觉。”隔了一会儿,她说。
去洗手间的时候,她沿着一条木头地板之间的缝隙,想试试自己还能不能走直线。她可能有点醉了。站在水池前面洗手的时候,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嘴唇被葡萄酒染成了黑紫色,像一个中了剧毒的人。她蹙着眉头,忽然想到“情深不寿”这个词,可是哪来的情深呢,喝了酒,人就变得喜欢煽情,她在心里嘲笑自己。但念头一转,想到了小松,心立刻沉了一下。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一直不敢拿出手机来看,他一定打过电话了。
这样不安地回到座位上,夏晖却又提出到酒吧去喝一杯,她想也没想就说好。似乎必须这样做,她心里想,就像要把一场电影看完一样。
推开餐馆的门,一团冷空气涌上来,吹散了脸上的酒精。心像一个攥着的拳头,慢慢地松开了。
“我们走到湖上去吧。”她转过身去恋恋不舍地看着。
“去滑冰吗?”
“只是想站在上面,感觉一定很奇妙。就像到了一块没有人的陆地。”
“会掉下去的,冰一踩就碎了。”
他们已经走到了公园最近的出口,外面横着大街。她不想那么快走到大街上。
几个美丽的少女站在酒吧门口,寒风镂刻出雕塑般的五官,幽蓝色的眼影在空中划出一簇磷火。从她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一个女孩走上来要烟。她耸耸眉毛,为自己未满十八岁感到无奈。她有一头金褐色短发。她递给她一支烟,按下打火机,用手挡住风。女孩把烟含在两片薄唇之间,偏着头凑近火焰。她闻到女孩身上甜橙味的香水。
另外几个女孩也走过来,对着他们微笑。她把整盒烟送给她们。
“我看到这些女孩,就会很难过。”她看着她们的背影说。
“为什么?”
“我觉得自己老了,而且好像从来都没有年轻过。”
“小丫头,你这才走到哪里啊?路还长着呢。”他伸过手来,拍了拍她的头。她的眼圈一下红了。都是喝酒的缘故,她不喜欢自己这么伤感。
从湖边的餐厅来到酒吧,恍惚感觉堕入了尘世。暧昧的光线融化了头发上的雪花,冬天般的严肃淹没在轻佻的音乐里。人们叫嚷着,显得很亲密。他们坐在那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安静得就像窗台上的盆栽。大衣搭在椅子上,口袋里的手机在她的背后震动,像一颗就要跳出来的心脏。她狠下心不去接。小松会问为什么还不来,到底怎么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自己也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到底怎么了。
手机终于不再震了,她松了一口气。如同一个被释放的犯人那样,她觉得自己好像重新获得了自由。
他们喝完一瓶葡萄酒。他又叫了一瓶。
“你明天还要赶飞机呢。”
“没关系,下午才走。”他看着她,像是在说,他们还有很多时间。她喜欢慷慨的人。
“你知道吗,”她喝得很快,把刚倒上的酒一饮而尽,“我有一个朋友,非常崇拜你,她读过你所有的书。”
“是吗?”他说。
“她听说我要去机场接你,非常兴奋,她说我应该买一束花。”
他笑了一下,似乎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她摇着杯子,有些悲伤地说,“可我呢,我从来没有读过你的书,我对你一无所知。”
“这不是很好吗?”他说,“没有那些书隔在我们中间。”
“不好。要是她的话,和你会有很多话可说。”
“傻姑娘,过来,”他轻声对她说,“坐到这儿来。”
她站起来,碰倒了面前的酒杯。她跌跌撞撞地走过去,被他一把拉入怀里。他们的舌头缠在一起。
他很温柔,抚摸着她的背,好像她是一只很乖的猫。她听到血突突地撞击太阳穴。杯子在桌上格楞格楞地滚动。酒顺着桌沿往下淌,滴滴答答地打在靴子上。他在她耳边说:
“我们去你住的地方,好吗?”
“没有用的。”她拼命地摇头,“真的,什么也得不到。”
他捧着她的脸,再次含住她的嘴唇。他塌陷的眼眶周围有很多皱纹,在激烈的呼吸里颤抖。
“不会的。相信我,我们去吧。”他说。
她还在摇头,头脑中却忽然浮现出他住的那间酒店。旋转门,吊灯,合拢的电梯,铺着暗花地毯的走廊,尽头是一扇紧闭的门。那是他的房间。它像一个神秘的抽屉,正在缓缓打开。爵士乐从楼下的酒吧传来,——她差点忘了,“一场只属于今夜的即兴演奏”。
“伍迪·艾伦。”她轻声说。
“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摇头。她看着黑色账单夹已经放在桌上,他从皮夹里取出霉绿色的钱,侍应合上账单夹,拿起来。她看着侍应走了,他的背影被一团光劈成了两个。她的确太热了,就要化了。
“我们走吧。”他说。
“去哪儿?”她喃喃地说。
他们亲吻着,绞缠着倒在床上。衣服从灼热的身体上滑落,淬起一串火星。他抚摸她,脖颈,肩窝,胸口,乳房,在每一处逗留,亲吻。他耐心地领着她,一点点感觉到身体的轮廓,仿佛她是个从未看到过自己的盲人。
他锲入最深的地方,滚烫的核迸发出岩浆,她像一把伞似的倏地打开了。他知道她完全醒了,就慢下来,停顿着,然后躺下来,把自己完全交给她。
他展开的身体大而平坦,并且白得耀眼。黑暗像一潭涌动的水,他是央心的孤岛。她跪坐在上面,不能自持地震颤,猛烈地撞击着他,仿佛要把他撞碎。如同在施萨满人的法,着了魔一般,她不敢相信这个如此野蛮、如此强大的人是自己,她也不相信自己可以如此快乐。
一种奇怪的声音忽然从远处传来,像是有人在吵嚷,她还没来得及分辨清楚,那声音已经像绳子一样箍住她,把她朝某个方向拉过去。
程琤睁开眼睛。在她的面前,两个男人扭打成一团。夏晖被小松摁在地上,他紧紧抓住小松的胳膊,不让他的拳头落下来。
她缓缓地坐起来。
“都给我出去!你们两个!”她大吼一声,抓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砸过去。
灯泡啪地一声炸开,碎片四溅。白铁灯罩扣在地上,支撑着钢银的骨架,像一个跪地求饶的人。两个男人停下来,一动不动地愣在那里。然后他们从地上爬起来,前后走了出去。
两个男人把门带上,一脸惊愕地站在走廊里。他们的目光撞到一起,又立刻分开。接着,他们都回过神来,作家摁下电梯的按钮,一瘸一拐地走了进去,小松则转过身去敲门,嘴上嚷着:
“开门!这到底算怎么一回事?”
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快给我把门打开,”他发怒了,对着门用力地乱砸,“开门,你听见没有?”
程琤没有听见。她已经重新躺下来;闭上了眼睛。门外的声音越来越遥远,就像回过头去看岸上的景物一样,它们渐渐变小,缩成一个圆点,直至彻底消失。她扎下头,朝着更深的地方游过去。她在茫茫黑水中寻找着,等待着,祈祷着。她祈祷她的小岛还没有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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